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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8 16:47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2、采购项目预算:8.5万元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8.5万元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详见采购磋商文件

详见采购磋商文件

8.5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业务种类: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 2025 年 8 月29 日至 2025 年 9   2日,每日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南大道惠民新苑3楼307室)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 2 日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市顺天南路28号住房公积金大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信息和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1、名  称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址: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南大道惠民新苑3楼307室

3、联系人:许先生

4、话:18074517877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