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6 16:50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此页为封面)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怀财绩〔2025〕32号)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8个: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稽核部、资金核算部、科技信息部、政策法规部、网办政务服务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分支机构15个:市直管理一部、市直管理二部、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
2.主要职能职责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建立和推广;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2)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4)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5)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6)定期核定、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督促缴存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冻结、账户注销等情况以及与缴存单位、个人定期对账。
(7)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8)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10)依规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工作。
(11)负责市本级原房改房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1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4)负责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人、财、物的全面管理,直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员招录、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事项。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全市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44.05亿元,增长6%。全市计划发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2亿元,个贷率维持在70%左右,逾期率控制在0.03%以内,全市计划完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5650万元,提取机构管理经费3346.35万元,增值收益除提取风险准备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后全部上缴国库,按规定用途使用。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下达2024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怀财预〔2024〕5号),本部门年初预算总计334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56.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89.57万元。
根据2024年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在2024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减项目支出513.90万元,调整后预算为283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78万元,项目支出1075.67万元,加上年初结转项目15.87万元和行政政法科下达的项目资金机房入云50万元和人才引进补贴2.40万元,全年调整预算数为2900.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4年下达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收入1756.78万元, 2024年我单位发生基本支出1743.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73.02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404.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43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270.90万元,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270.13万元,资本性支出0.77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中心正常运转、完成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我单位中心机关、管理部财务支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中心机关、管理部的人员经费由中心统一管理。人员经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范围控制,不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工资、奖金,按时、足额、准确发放每月工资。
公用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要求和省委“九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公用经费开支。中心每年年初按财政批复的预算确定各管理部公用费用指标,管理部按照中心下达的公用经费预算执行,费用支出控制在每一项指标内,严禁先斩后奏和超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各项要求。202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7.61万元,比上年增加2.35万元,增幅为9.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82万元,比上年增加2.15万元,增幅为8.72%;公务接待费0.79万元,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增幅为31.67%。增加原因主要在于:本年内市州中心间工作交流频次增多,公务用车频率增多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我中心是纳入部门预算的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性质是财政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589.57万元, 2024年调整预算后安排下达专项资金1143.94万元,实际支出1085.48万元,一共涉及28个项目。其中:本年安排项目支出1069.61万元,以前年度项目支出15.87万元。
我单位制订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决算管理办法》等,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均按照上述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先收后支、专款专用的原则。
专项资金使用实行申报制度。根据预算批复文件,专项资金在预算金额内专款专用。需要使用专项资金时,由项目管理部门向财务部提交有关专项资金用款计划,项目实施有关文件及领导批示等文本资料。财务部门根据上述文本资料进行初审,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到财政归口科室审核,经财政下指标后,按照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申报-审批-实施-验收”流程推进。由项目部门按照年初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预算来进行采购,经党委会会议通过后实行,并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签订合同。项目实施验收完成后,由项目部门向财务部提交有关项目报销附件。财务部门根据上述报销资料进行初审,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到财政归口科室审核,经财政下指标后,按照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支付项目资金。
四、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配置、管理、处置程序严格遵循各项要求。 资产配置有预算,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时,需事先向综合部申报。综合部根据存量资产的使用情况、预算上限及配置标准,按照能内部调剂优先调剂使用,确需采购从严从紧购置的原则来进行资产配置。经机关事务局或财政部门资产科审批后进行采购。在资产购置验收环节,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机关纪委专人联合验收,涉及信息类的软硬件购置要求科技信息部一同参与验收。资产处置严格按财政部令第36号、第71号、第68号的规定执行。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不得处置更新,因规定技术指标无法使用、损坏无法修复等需要提前报废的资产,国家有规定的,由职能部门出具鉴定意见;暂未规定的,应经综合部和科技信息部鉴定,并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反映自评得分及评价等级。
经综合评价自评得分为9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评价指标分析
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①住房公积金归集43.45亿元,同比增长4.55%,完成全年计划的98.63%,累计缴存总额394.51亿元,缴存余额163.26亿元;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19笔共9.9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1.13%、33.95%,完成全年计划的97.30%,个贷率为72.51%,累计为10.55万户干部职工发放贷款243.29亿元,累计贷款余额118.38亿元;③完成增值收益2.62亿元,同比增长2.39%。完成年度计划的102.27%,上缴市财政资金营运纯利润2.42亿元,累计上缴市财政资金营运纯利润17.05亿元;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总额为355.34万元,逾期率为0.03%,同比分别增长了38.95%、0.0091个百分点,个贷风险准备金累计余额达2.37亿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5%,整体资产优良。
1.运行成本
2024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743.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3.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70.90万元。根据相关工资标准支出人员经费,未超范围未超标准;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遵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重大重点支出坚持事前审批,严格执行一般性公务支出标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管理效率
(1)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50,318.60万元,同比增长4.68%。其中,存款利息12,256.9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8,055.78万元,其他5.91万元。
(2)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24,086.10万元,同比增长7.2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4,046.67万元,其他39.43万元。
(3)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26,232.50万元,同比增长2.39%。增值收益率1.65%,比上年减少0.08个百分点。
(4)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46.0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832.4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246.05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832.4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989.16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675.0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0,538.45万元。
(5)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2,829.40万元,同比增长5.12%。其中,人员经费1,473.02万元,公用经费270.90万元,专项经费1,085.48万元。
3.履职效能
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心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助推“保交楼、稳民生”。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和住房消费类提取达29.95亿元,直接带动房产销售面积157.5万平方米,拉动住房消费62.79亿元,其中在老旧小区改造、重大疾病、租房等方面的资金支持达5587.31万元;为36个“保交楼”专项项目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共计368笔,放款金额12,912.70万元。
4.社会效应
(1)建立多渠道收集办事群众需求机制。通过开展“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接听日”、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湘伴走流程”、领导到窗口坐班等活动,及时收集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意见建议,建立为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即时响应机制,切实解决老百姓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2)压减贷款业务审批环节。主动减业务资料11项、减环节4个、优减要件6件,并不断压缩业务办结时限,部分窗口贷款业务效率从原来22个工作日降至6个工作日办结,办理时限压缩73%,实现了办结时限的飞跃性提升。
(3)拓宽服务渠道。设置“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专窗,优化完善适老化、特殊人群“绿色通道”;持续全面推行市直、鹤城、中方、经开区“鹤中一体化”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模式,为鹤中一体化、怀化国际陆港吸引人流、物流、信息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拓展网上业务服务功能,大力宣传推广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延时服务等多种便捷途径服务渠道,推动线上服务从“可办”到“好办”“秒办”转变,努力提高网上办结率;利用“好差评”、服务回访、建立办不成事处理机制等途径倒逼服务提质增效,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转变。目前,15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可办理提取业务增加到了15项,手机公积金APP增加了离退休提取、离职提取等提取业务,网厅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业务受理。2024年,中心业务“好差评”好评率达100%,12329服务热线实行当日办结业务次日电话回访,每日办结业务回访率达100%,群众回访满意率100%。同时,积极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推行实行异地转移接续、异地贷款亮码可办等业务,并作为试点中心率先探索全国异地贷款对冲还贷业务,打破地域阻隔,解决职工异地贷款还款“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和堵点问题,极大的节约了办事群众的时间成本和往返费用,极大提高办事效率有效提升了跨地域协调服务效能。
5.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贯彻落实“五新四城”战略,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不断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6.服务对象满意度
缴存职工满意度达95%以上,群众对驻村干部职工认可度较高。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而有些项目则出现资金集中支付的情况,导致整体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2.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和健全,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整体绩效指标中的个性化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着“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我单位所有预算项目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根据财政支出序时进度要求及时实现支出;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定期分析未达到绩效目标的原因,适时调整、不断改进、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今后将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流程,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实现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严格预算约束,加快支出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为更好实现预算绩效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中心将针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并落实到位,进一步重视绩效考核激励作用,扎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统一部署,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4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98 |
95 |
96.94%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3年决算数 |
2024年预算数 |
2024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25.26 |
27.62 |
27.61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24.67 |
26.82 |
26.82 |
|||
其中:公车购置 |
0 |
0 |
0 |
|||
公车运行维护 |
24.67 |
26.82 |
26.82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3、公务接待 |
0.60 |
0.80 |
0.79 |
|||
项目支出: |
1057.66 |
1143.94 |
1085.48 |
|||
1、业务工作经费 |
0 |
0 |
0 |
|||
2、运行维护经费 |
0 |
0 |
0 |
|||
3、市级专项资金 (一个专项一行) |
1057.66 |
1143.94 |
1085.48 |
|||
(1)短信费用 |
72.86 |
49 |
44.74 |
|||
(2)业务线路费 |
56.58 |
40 |
39.96 |
|||
(3)机房服务器、网络硬件服务 |
0.3 |
17.1 |
17.1 |
|||
(4)三级等保测评费 |
6 |
3.85 |
3.85 |
|||
(5)CA维护费(2023和2024年) |
28.51 |
12.21 |
12.21 |
|||
(6)12329热线 |
73.2 |
65.61 |
65.61 |
|||
(7)中心及14个管理部物业管理费 |
133.72 |
141.19 |
141.14 |
|||
(8)劳务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 |
315.59 |
319.17 |
319.14 |
|||
(9)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及维修 |
20 |
20 |
20 |
|||
(10)安全加固(2023和2024年) |
47.56 |
30.82 |
30.82 |
|||
(11)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
29.90 |
30 |
30 |
|||
(12)各管理部服务大厅门头翻修工程 |
11.52 |
17.91 |
17.91 |
|||
(13)人才引进补贴 |
9.6 |
2.4 |
2.4 |
|||
(14)手机公积金APP及微信公众号渠道改造 |
0.91 |
49.46 |
49.25 |
|||
(15)政务一件事一次办对接 |
10.72 |
11.62 |
11.62 |
|||
(16)住建部征信共享总对总接入 |
36.98 |
1.94 |
1.94 |
|||
(17)前端适配 |
16.50 |
33.71 |
33.71 |
|||
(18)电子化检测工具维护费 |
9.20 |
4.60 |
4.60 |
|||
(19)不动产联网系统年度服务费用 |
0 |
9 |
9 |
|||
(20)“湘易办”超级移动终端 |
0 |
20 |
19.90 |
|||
(21)中心机房设备更换升级 |
0 |
30 |
30 |
|||
(22)好差评系统改造 |
0 |
35 |
33.1 |
|||
(23)全国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报账模式)业务对接 |
0 |
25 |
23.6 |
|||
(24)机房搬迁 |
0 |
50 |
0 |
|||
(25)“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经费 |
0 |
20 |
20 |
|||
(26)文明创建、廉政文化、LED电子屏 |
0 |
67.15 |
66.69 |
|||
(27)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 |
0 |
37.21 |
37.21 |
|||
(28)电梯改造费用 |
10.53 |
0 |
0 |
|||
(29)中心保密室和人事档案室建设 |
10.33 |
0 |
0 |
|||
(30)2022年和2023年公开招聘、选调费用 |
42.36 |
0 |
0 |
|||
(31)对外共享数据动态脱敏安全防范软件 |
1.77 |
0 |
0 |
|||
(32)容灾备份系统 |
3.92 |
0 |
0 |
|||
(33)数据治理 |
80.8 |
0 |
0 |
|||
(34)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 |
28.31 |
0 |
0 |
|||
4、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 |
|
|
|
|||
…… |
|
|
|
|||
公用经费 |
263.03 |
273.90 |
273.90 |
|||
其中:办公费 |
29.88 |
19 |
54.06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47.59 |
38.88 |
47.79 |
|||
会议费、培训费 |
5.63 |
6 |
3.01 |
|||
政府采购金额 |
375.88 |
531.75 |
807.95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1633.81 |
1756.78 |
1743.92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无 |
|
|
|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2024年中心更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必要的开支。从细节处落实厉行节约措施,加强对中心的货物、服务采购事前审批管理;严明公务接待纪律,实施公务接待互联网+监督公开,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在实处。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填表人:罗茜予 填报日期:2025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0745-2278616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预算单位名称 |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年度预 算申请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346.35 |
2900.71 |
2829.40 |
10 |
97.54% |
9.7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2900.71 |
其中:基本支出:1743.92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1085.48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市计划力争实现归集住房公积金44.05亿元,增长6%,个贷率控制在70%左右,全市计划发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2亿元,逾期率控制在0.03%以内。全市计划完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5650万元。 |
归集住房公积金43.45亿元,同比增长4.55%,完成年初计划的98.63%;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19笔共9.92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97.30%,同比分别下降31.13%、33.95%;个贷率72.51%,累计为10.55万户干部职工发放贷款243.29亿元,累计贷款余额118.38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6232.5万元,同比增长2.39%,完成年初计划的102.27%;逾期率控制在0.03%。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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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40分) |
数量 指标 |
缴存额完成数 |
44.05亿元 |
43.45亿元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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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个人贷款完成额 |
10.20亿元 |
9.92亿元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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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个贷逾期率 |
≤0.03% |
0.03%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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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及时完成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 |
工作任务按规定时间完成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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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成本指标 |
基本支出 |
1756.78万元 |
1743.92万元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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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1589.57万元 |
1085.48万元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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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成本指标 |
城镇居民居住成本增加 |
0 |
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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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2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增值收益 |
25650万元 |
26232.5万元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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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 益指标 |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经济发展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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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 益指标 |
单位工作职能能给生态带来的正面影响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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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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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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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罗茜予 填报日期:2025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0745-227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