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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1-08-31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亲爱的住房贷款户:

您还记得曾经期盼有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住房的心情吗?您还记得面对经济拮据、高额房价束手无策的窘境吗?当您为付不起购房款烦恼、困惑的时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给了您最有力的支持和帮助,让您不再为房款困扰心绪,使您尽早实现自己的购房梦。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政策性抵押贷款,是国家以最实际、最直接的方式帮助住房困难群体、解决个人住房问题的一种低息贷款。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住房困难者的关爱,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您的权利,按时还款,如期履约,是您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您人生道路信用良知和人格品德的检验。

作为借贷方,您曾经做出庄严承诺:按合同规定按期还本付息。我们在向您美好未来祝福的同时,郑重地提醒您:目前全国联网的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已启动,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信息均已记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个人信用报告已被广泛应用于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以及个人金融业务的晋升中,对现实中的工作、生活、事业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如果您违约,您所贷的住房公积金将在被计收罚息的同时,还会把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等信息,录入到您个人信用信息中,不按期还款的贷款户将为违约行为在个人信用方面付出代价,在法律和道义上受到谴责,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我们温馨地提示您:如果您的贷款已经进入还款期,但因各种原因尚未按合同规定还贷,请在每月固定还本付息日之前主动与我们联系,千方百计想办法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希望您能高度重视,按时履行承诺,用实际行动挽回自己的信用。

诚信是立身之本、发展之道,无诚不信,无信不立。每一个人应该牢固树立“有贷必还”的意识,恪守诚信,自觉维护个人信用,为了您今后的美好前程,希望您能认真履行还款义务,用实际行动书写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做诚实守信的典范。

我们真诚地祝愿您和家人在未来的日子里,家美人和,幸福永远。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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