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30 10:42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怀西路417号,距市中心约3公里,全所占地85亩,原有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2019年9月因改扩建工程临时搬迁到洪江市黔城镇双溪铁坑监管中心。本部门为副处级单位,隶属于怀化市公安局,预算次级为一级,全额拨款预算单位,财务核算适用政府会计制度。设以下内设机构:办公室、后勤保障大队、医疗康复大队、管教一、二、三大队、深挖犯罪大队等7个部门,设有怀化市红十字医院戒毒所门诊部。以上机构设置与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三定方案相符,无违规滥设机构行为。
2、人员编制情况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所机构编制37人,现有正式工作人员35名,辅警45人。
3、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依法承担全市13个县(市、区)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3)负责所政管理工作,所情分析,所内案件预防工作,监所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4)负责社会帮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接茬帮教等工作。
(5)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医疗、卫生防疫、防病治病等工作。
(6)负责全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奖惩、人事警务、工资管理、教育培训、工青妇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4、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24年在怀化市财政局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下我所设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严控安全风险,严防疫情风险,预防常态风险,加强风险研判。病室内管理精细有序,直接管理全面到位,严格规范执法管理,教育感化规范专业,协助破案取得新成效。强化“健康管理”理念,推动智慧医疗,“严把源头入所涉疫检查、健康体检,医护每天跟踪筛查预防、重点疾病人员控制、事后快速变更措施”机制健全完善,场所内自救、急救水平较高,突发疾病能够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戒毒人员“零病亡”,年度内收治戒毒人员600人,脱毒康复率100%,完成争创一级戒毒所年度总目标。并细化指标、指标值、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较好地保证了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4年整体支出规模1306.1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含民警、职工、辅警工资福利及五险一金发放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退休人员年终一次性生活补助、遗属补助、戒毒人员伙食费、脱瘾及戒毒药品费、医疗服务费等)、资本性支出(含专项设备采购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所基本支出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本所民警、职工、辅警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所本级基本支出总额1037.31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937.57万元,2、公用经费99.74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完成7.04万元,比上年减少5.73万元,下降44.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完成0;
(2)公务接待费完成0.06万元,比上年减少0.4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6.98万元,比上年减少5.26万元,下降42.97%。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与同期相比下降90.56%,原因是我所的接待费主要是接待省内司法戒毒所办事民警,2024年戒毒人员减少,接待办事民警的人次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与同期相比下降42.97%,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节约的结果。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4年业务工作专项收入268.84万元,其中戒毒人员给养费127.36万元,脱毒及戒毒药品费39.58万元,医疗服务费91.90万元,所政维护费10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4年业务工作专项支出:268.84万元。其中:戒毒人员给养费实际支出127.36万元;脱毒及戒毒药品费实际支出39.58万元;医疗服务费实际支出91.90万元;所政维护费实际支出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根据湘财行【2017】(25号)精神调整了相关经费的开支标准。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实物量标准的通知》(湘行【2016】430号)及我省实际物价水平,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其中伙食费260元,衣被费10元,医疗费20元,公杂费30元;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管人员伙食费参照本地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标准执行;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对被监管人员提供常见疾病简易处置所需费用,参照本地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费标准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生理脱毒所需医疗费用,按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执行。
根据湘财行【2017】(25号)文件,我所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维修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制度等。严格按照戒毒人员伙食费、医疗费标准执行,保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执行情况良好。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24年我所对戒毒人员食堂、戒毒人员医疗服务两个项目进行了招投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2024年戒毒人员食堂服务劳务外包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每年80万元,因考虑戒毒人员关押人数波动因素,在合同中特别约定戒毒人员伙食费按照260元/人/月支付给承包商,戒毒人员人数以戒毒管理系统中每月月均关押量为结算标准。报账时财务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2024年戒毒人员医疗服务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每年91.90万元,中标单位怀化市红十字医院。我所与怀化市红十字医院签订医疗卫生专业化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责权利,制定了药品采购、药品管理、药品发放、医生查房、戒毒人员检查等相关制度。每个季度结算一次,付款时需所务会研究后执行,充分保障戒毒人员享受医疗服务权益。
四、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的规定,我所建立健全了资产购置、使用、报废等内部控制制度,每年进行清查盘点,编制资产年报,及时维护更新资产管理系统,保证财务的账务系统与财政的资产管理信息一致,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效利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部门“四本预算”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我所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性评价
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4年我所预算支出总额为110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91万元,项目支出341.90万元。本年决算实际总支出为130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31万元,项目支出268.84万元。预、决算差异200.34万元,差异率为18.12%,主要原因是:
项目支出中的戒毒人员给养费、脱瘾及戒毒药品费不在年初预算内,财政行政政法科根据戒毒人员人数按季下拨。
另外,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辅警经费年初预算下达在项目支出中,但决算认为辅警经费是人员支出,应归入基本支出,因此做决算时将辅警经费从项目支出调整到了基本支出。
2、行政效能评价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24年我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1)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如:修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
(2)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根据中央、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意见》、《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时将上述文件精神在机关各处室进行转发,并结合“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工作,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学习,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我所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强化了机关厉行节约管理意识。
(3)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
除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进行经费支出财务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4)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按怀化市财政局的要求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平台采购。
(5)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财务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多次参加财政局、公安局组织政府会计制度培训,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并考核合格,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3、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评价
2024年以来,我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厅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压事故、保平安目标,以公安监管工作“标准化建设年”和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年”、“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法治文明监所建设”活动为牵引,突出“执法、管理、服务”“三项重点”,紧盯“单人独处自杀、出所就医脱逃、牢头狱霸致死、消费管理腐蚀”“四大风险”,聚焦聚力“强防、强管、强治、强基、强智、强教、强警”“七强”目标,在“场所安全、规范执法、智慧监管、服务大局、队伍管理”上取得了较好成绩,取得了戒毒所安全总体可控、执法管理规范有序、基础建设提质升级、队伍素质稳步提升的良好成效,为服务怀化公安工作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获评公安部“一级强制隔离戒毒所”,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法治文明监所建设成效突出单位。
2024年全所民警赴“一粒种子改变世界”起源地—安江农校、清廉文化教育基地—洪江古城、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粟裕同志纪念馆等地开展红色教育5次,组织重温入党入警誓词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给支部全体党员民警过政治生日2次、开展“五溪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6次,前往乡村振兴点洪江市补顺村开展乡村振兴服务9次,拨付乡村振兴帮扶资金8万余元。
2024年我们深刻吸取祁阳市等地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以及衡阳县在押人员脱逃等典型案例教训,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推进管理标准化,筑牢安全屏障。一是分析研判常态化。我们坚持以“情指巡”一体化建设为抓手,每天上午组织召开所情分析研判会,汇集全所每日“所情、警情、事情”,制定研判结果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警情、隐患日清日结。2024年以来,通过所情分析研判会消除所内安全隐患68处,及时维护各类设施设备646处,处理所内警情129次。二是执法流程标准化。我们坚持以全流程规范促进执法规范,建立入所、巡视监控、谈话教育、戒具使用、医疗、询问探访、出所就医、出所、转送等工作标准化、台账化管理机制,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以来,我所被省厅和市局视频巡查通报问题同比下降47%。三是评价标准精细化。我们创新制定督察积分考核办法,由值班所领导对研判发现的队伍管理、执法问题、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督查和月考核,按照积分进行排名通报、评优评先。截至目前,全所有3名民警职工受到处理、4名辅警给予相关处分。
我所紧紧围绕戒毒所职能定位,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服务实战方面出新招、做实事。一是做好服务,依法应收尽收。戒毒所全所民辅警利用休息时间转送戒毒人员,及时空出戒毒床位服务办案单位,积极策应省厅和市局开展的专项行动。为戒毒人员亲属开通了“网上顾送零用钱”的账号,极大方便了戒毒人员亲属。二是服务诉讼措施进一步优化。全天24小时全力服务诉讼工作,共服务诉讼活动112人次,其中公安机关提讯92人次,检察院提讯8人次,法院开庭提解4人次,律师会见7人次。三是协助破案工作卓有成效。我们不断加强机制建设和信息赋能,场所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有力提升,2024以来,共获取违法犯罪线索13条,协破各类案件8起。四是禁毒宣传走深走实。我们将禁毒宣传工作纳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职业特点,将禁毒宣传纳入主责主业。2024年组织党员志愿者民警到乡村振兴村、学校、社区等开展禁毒宣传12次,发放禁毒宣传手册1200余册。
4、可持续性评价
我国毒品形势依然严峻,毒品滥用问题呈年轻化趋势,我国只有持续加大禁毒、戒毒工作力度,才能有效防控毒品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
5、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社会公众了解了戒毒工作,认识了毒品的危害,法制意识得到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得到保障,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由于近年来财政对公用经费的逐年压减,造成我所日常运转困难,我所的公用经费全年只有100.80万元,除了保障正常支出外还要承担乡村振兴、援疆等任务,导致资金缺口较大。
2、因物价上涨等因素,戒毒人员给养费标准过低。
3、因资金问题我所的改扩建工程迟迟不能完工,造成我所从2019年以来一直异地办公,非常不便。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1、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在保障监所安全稳定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压减支出,厉行节约。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设定的整体绩效目标,我单位已完成相关绩效指标内容,整体部门绩效自评得分为97.80分,并已公开。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整体支出报告需要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每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