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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3 17:21 信息来源: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

湘发改价费〔2019550

各市州发改委、新闻出版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便于工作衔接现将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予以重新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近年来一部分国家课程教材修订频繁且我省2019年秋季学期暂不使用新修订的普通高中教材因此新一轮教辅材料评议与教材使用无法同步开展。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924号)要求各地继续使用2014年《推荐目录》因此,我省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仍对应省教育厅2014年《推荐目录》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39教辅材料的增值税率已下调到9%在此基础上核定我省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见附件)。各地应严格执行本通知下发的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不得超出本通知规定的用书目录、版别自行定价。

    三、本通知公布的价格为我省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最高指导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当地选用教辅材料零售价格但不得高于省核定的最高指导价。

    四、《关于继续使用<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924号)中未经核价的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各地征订范围不得进入学校进行销售并收取费用。

    五、各地应严格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3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相关规定坚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原则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

六、本通知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各级发改部门、中小学校需在开学前将本学期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包括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价格等)在政务网和校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

 附件:湖南省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教育厅

                                      2019814

    


     附件:湖南省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