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1 10:00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市发改委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根据《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是指主动公开范围以外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申请获取。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怀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uaihua.gov.cn/huaihua/index.shtml);
2.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www.huaihua.gov.cn/fgw/);
3.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
3.召开新闻发布会;
4.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便民资料等其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府前中路2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15楼1509室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时间)
8:00—12:00,15: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时间);
联系电话:0745-2713981
传真号码:0745-2713981
邮政编码:418000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主要通过下列方式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下填写表格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申请公开与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申请人需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证明材料,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予以受理;对资料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及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所要求的公开形式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审批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①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④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⑤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3、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对需收取相关费用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