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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10-19 10:57 信息来源:

 

怀化市国资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加强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对接合作,负责归口组织协调全市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对接合作工作。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办法和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委机关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即包括保障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非税征收成本支出。

2016年我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35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为350.86万元,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310.77万元,非税收入拨款14.79万元,上年结转2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为350.86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2.86万元。

(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50.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350.86万元,是本委机关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39万元。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35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委央企省企对接合作、国企改制以及企业清产核资等工作。

(四)“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4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较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动。

http://www.huaihua.gov.cn/uploadfiles/201610/2016101910570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