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舞水河东岸和太平溪及其三条支流(潭口溪、坨院溪、岩堰溪)截污干管日常维护市场化运营项目(三个月)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4 15:20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舞水河东岸和太平溪及其三条支流(潭口溪、坨院溪、岩堰溪)截污干管日常维护市场化运营项目(三个月)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采购人名称)怀化市舞水河东岸和太平溪及其三条支流(潭口溪、坨院溪、岩堰溪)截污干管日常维护市场化运营项目(三个月)(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舞水河东岸和太平溪及其三条支流(潭口溪、坨院溪、岩堰溪)截污干管日常维护市场化运营项目(三个月)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ZXZJ-2026CG-005

4、采购项目预算:34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怀化市舞水河东岸和太平溪及其三条支流(潭口溪、坨院溪、岩堰溪)截污干管日常维护市场化运营项目(三个月)

怀化市舞水河东岸和太平溪及其三条支流(潭口溪、坨院溪、岩堰溪)截污干管日常维护市场化运营项目(三个月)

详见磋商文件

三个月

34

34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可用承诺制,承诺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最低配备标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者,于20269 4日起至20269 11 每天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市湖天开发区天星东路奥林新村1栋114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2、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如有)。以上证明材料均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领取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注: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9 15 900 (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中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市湖天开发区天星东路奥林新村1114

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9 15 900 (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市湖天开发区天星东路奥林新村1114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www.huaihua.gov.cn/zjj/)、怀化建筑信息网(http://hhjzxxw.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2、电话:1587458700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地  址:怀化市民服务中心A

3)联系人:李女士

4)邮  编:418000

5)电  话:15874587002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湖天开发区天星东路奥林新村1栋114

3)联系人:李女士  

4)邮  编:418000

5)电  话:0745-2311161    

6)电子邮箱:2737219832@qq.com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