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28 15:49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2021年最新一轮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市住建局机关共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52名,实有50人,机关工勤编制4名(退一销一),实有2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城乡建设科、建筑工程管理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房地产业监督管理服务科、计划财务科(加挂审计科牌子)、行政审批服务科、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监督管理科、机关党委等13个内设机构。下设4个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人员编制数20人,年末在职在编人员20人。
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属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编制人数11人,现在职人数10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年末核定编制人员为12人,均为编制在职人员。
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财务室、4个质量安全监督室、综合室、技术室。2021年人员编制数49人,年末在职在编人员49人。
2.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3)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级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5)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6)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园林绿化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7)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建设档案管理。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10)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11)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12)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13)负责全市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14)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16)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原统一管理,对全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举行工造量清单学习;
(2)监督检查工程承发包价格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计价的规范执行情况;
(3)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核准和从业管理;
(4)对工程造价师进行注册,继续教育及从业管理;
(5)组织编制和琮理本市县区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企业平增多利润率、工程造价平均指数、材料价格变化趋势、价格等;
(6)分析已完工程造价咨询,建立和管理定额及工程造价数据库管理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7)负责全市计价依据的解释工作,协调有关工程建设方面争议、纠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8)对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监督管理;
(9)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进行备案;
(10)负责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为主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
(11)依法查处违法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
(12)指导各县市及交通、水利、人防等专业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机构的工作。
4.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的职能职责。
(1)负责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含鹤城区)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工作;
(2)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燃气管理的法规、标准、政策;
(3)负责城镇燃气规划、计划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
(4)负责燃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及燃气设施改动行政审批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5)负责对燃气企业经营单位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监督;
(6)负责燃气经营单位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工作;
(7)负责供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
(8)负责处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5.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的职能职责。
(1)负责怀化市城建档案的检查、指导、收集、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利用各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线档案,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3)负责收集、保管、利用怀化市本级城乡建设声像档案;
(4)负责对怀化市本级各类建设工程以及地下管线工程进行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参与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5)负责对已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登记、加工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向社会提供档案咨询服务;收取档案综合服务费;
(6)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档案执法检查;
(7)负责怀化市城建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区、县(市)城建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城建档案业务培训。
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怀化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工程、乡镇规模建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受理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竣工综合验收等工作。
6.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职能职责。
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怀化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工程、乡镇规模建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受理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竣工综合验收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1、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全年共计支出1.19亿元。其中,基本运行支出2435.81万元,用于本单位日常工作基本运行开支;项目支出9439.17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开支,确保专项业务工作圆满完成。
2、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4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37 万元,主要是增加了2人,人员开支增加。2021年年初预算数210.47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38.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17万元、资本性支出5.5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了2人,人员开支增加。2021年支出决算数35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68万元、项目支出34.27万元。按经济分类支出合计351.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7万元、资本性支出2.41万元。
3、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决算支出20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3万元、项目支出61.6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合计200.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9万元、资本性支出3.78万元。
4、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2021年预算支出354.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1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8.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5万元,资本性支出128.80万元。
5、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1年年初预算数42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488.42万元减少6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拨款减少。其中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20.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30万元,项目支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专项经费)200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6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支出较去年减少。支出决算,2021年决算支出数405.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8.1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20.3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本级。(1)基本支出共支出2435.8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15.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47.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10万元。“三公经费”指标27万元,实际支出13.76万元,节约49.04%(其中:公务接待费指标17万元,支出6.45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经费指标10万元,支出7.2万元;因公出国无)。
(2)专项支出。共支出9439.17万元。其中:1、契税补助支出4709.31万元,向符合契税补贴优惠政策的疫情期间购房户发放契税补助;2、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支出729.54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支出;3、专项业务支出123.5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开展工作经费;4、基建项目支出3876.82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2、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2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488.42万元减少6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拨款减少。
(2)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20.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30万元,项目支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专项经费)200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6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支出较去年减少。
(3)支出决算,2021年决算支出数405.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8.1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20.30万元。
3、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4.40万元,均为经费拨款收入。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0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53万元。
2021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0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2万元、项目支出61.60万元。
(1)“三公经费”支出使用
单位:元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金额 |
本年决算金额 |
结余“-”/ 超支“+” |
公务接待费 |
25,700.00 |
0.00 |
-25,70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5,200.00 |
0.00 |
-25,200.00 |
因公出国费用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50,900.00 |
0.00 |
-50,900.00 |
从上表分析,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0,900.00元,决算支出0.00元,结余50,900.00元,三公经费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三公经费明细均按要求控制到位。
(2)项目支出情况
①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1个,预算专项资金36万元,实际建设项目2个,支出专项资金总额61.60万元,主要项目资金情况见下表:
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预算数 |
预算追加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中期评估专项工作经费 |
0.00 |
29.70 |
29.70 |
|
|
2 |
燃气专项整治费 |
36.00 |
0.00 |
31.90 |
|
3 |
合计 |
36.00 |
29.70 |
61.60 |
|
②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实际到位专项资金65.70万元,实际使用专项资金61.60万元,预算执行率93.76%。使用资金主要集中在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中期评估专项工作经费、燃气专项整治费方面。
③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业务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项目招标、评审、结算按市政府采购办、评审办、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借用或随意调整,实行报账制管理等原则执行。
4、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
(1)基本支出
2021年度基本支出19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32万元,公用经费13.2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
①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本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50,9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70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5,200.00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②“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③“三公经费”管理。实行“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制度,三公经费的使用有效控制在范围内。
(2)专项支出
①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由安排专项项目3个,投入专项资金19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主要项目资金情况见下表:
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
项 目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1、城乡建设档案馆工作经费 |
18.00 |
预算内专项业务 |
2、在线接收电子档案 |
80.00 |
|
3、档案信息化平台系统升级改造经费 |
100.00 |
|
合计 |
198.00 |
②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专项资金实际使用163.80万元,预算执行率82.73%。使用资金主要集中在城乡建设档案馆工作、在线接收电子档案、档案信息化平台系统升级改造方面。
③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我馆根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业务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项目招标、评审、结算按市政府采购办、评审办、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借用或随意调整,实行报账制管理等原则执行。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对各专项业务工作均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对各项专项工作细化分工,责任到科室。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专项资金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专款相关规定制度,严把内控关。
2、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的目标任务。各项目由专人负责实施,实行事项前置审批及事后支付审批制度;采购事项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属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采购,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评审、招投标、合同签订、过程管理、竣工验收、财政结算评审等程序;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等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权限、审批流程、报销要求等进行审核。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规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项目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项目资金严格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实行专项报告制度,并接受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基本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等进行。
3、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业务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项目招标、评审、结算按市政府采购办、评审办、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借用或随意调整,实行报账制管理等原则执行。
4、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2021年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的目标任务。各项目由专人负责实施,实行事项前置审批及事后支付审批制度;采购事项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属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采购,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评审、招投标、合同签订、过程管理、竣工验收、财政结算评审等程序;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等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权限、审批流程、报销要求等进行审核。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等进行了规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项目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项目资金严格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基本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等进行。
5、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1年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的目标任务。各项目由专人负责实施,实行事项前置审批及事后支付审批制度;采购事项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属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采购;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权限、审批流程、报销要求等进行审核。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规定,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项目资金严格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基本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等进行。
四、资产管理情况
本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部门的副局长签署“拟同意购买”或“拟不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局长审批或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局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验收。
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对故意或者失职造成财产物资毁
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或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处置。对固定资产以外的财产物资,由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意见,报计财科审核后,按金额大小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局财政收入主要分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及专项工作业务费用。全年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支出,在全年内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一是部门预算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支出节约指标49.04%,实际执行控制良好。二是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三是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城乡建设成效显著。强力推进怀化市中心城区提质扩容,实施怀化西编组站、湖天大桥、二环路改造、舞水河与太平溪综合治理等200余个重点项目,城市综合承载力大提升,集聚辐射力大增强,怀化市创建为省文明城市、省卫生城市、省园林城市,城市品位大飞跃,城市骨架拉开到9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近70平方公里。高位推进县城提质增效,县城规模不断扩大、品位大幅提升,沅陵、溆浦、靖州3个市域次中心县城实力大幅增强,新晃、芷江、通道等县城富有特色。精心建设小城镇,官庄、安江、县溪等重点镇发展迅速,二酉、北斗溪、万佛山等特色乡镇更加彰显。安江镇、托口镇、北斗溪镇评为湖南省美丽乡镇示范,北斗溪镇评为湖南省特色文旅小镇,北斗溪镇坪溪村评为国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2021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到49%。全市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会同县列入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县,其改造经验获住建部推介。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老旧小区改造文件精神,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怀化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在多轮征求意见建议后形成较具操作性、可行性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9月15日出台实施,在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分担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指导会同县在“基层党建+老旧小区改造”、“成立业主委员会,动员居民参与”、“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其资金筹措经验做法入选《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探索与实践案例汇编》,被省厅评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突出单位,改造经验入选《住建部办公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三批)》,为获得此项殊荣的全国唯一县城。2021年全市计划改造393个城镇老旧小区,截至12月底,开工397个,开工率101%,2021年度完成投资11.7亿元。2021年纳入民生实事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目标任务为:纳入民生实事的167个小区在9月底全面开工,年底投资完成率达50%,截至12月底,投资完成率达68.27%,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21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0759万元和中央预算内投资25832万元,获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252万元,共计获中央及省级资金4.88亿元。其中,会同县有望获得2021年度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2.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2021年省下达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共35个,要求12月15日前完成通水试运行,其中,溆浦县观音阁镇、新晃县禾滩镇2个项目纳入省污染防治“夏季攻势”考核,要求9月15日前完成通水试运行。今年来,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先后多次召开全市住建领域城乡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调度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邀请技术专家开展指导培训,提升县市区业务水平和能力。3月以来,对工作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对滞后县市区实行周调度并下发交办函,针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工作最大支持。截至12月底,全市2021年35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已全部基本建成。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全市2021年15座乡镇垃圾中转站设施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全市47座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全部完成拆除整改。同时,我局配合农业农村局,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治”方案的编制并制定相应考核评分标准。
4.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利用方面。召开了争创国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利用示范市动员部署会、座谈会,赴县市区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利用工作调研,加强校地合作,与怀化学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成果共享。2021年,获得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省级引导资金60万,争取300万市级保护经费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全市共获批中国传统村落169个,居全省第二、全国第五,会同高椅、通道芋头、皇都侗文化村等传统村落项目保护发展成效显著。
5.“气化怀化工程”方面。花垣至怀化段(经麻阳、鹤城黄金坳)大湘西天然气长输管道支线、麻阳至辰溪段项目基本建成,黄金坳至市主城区段加紧施工。截至12月底,全市新建燃气场站5座,新增天然气储气设施71万立方米,新建燃气管网85.78公里,改造燃气管网1.34公里,累计完成投资9930万元,新增管道燃气用户46029户,全市管道燃气用户达24.9432万户,管道燃气加速推广普及应用。
6.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根据湖南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21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任务的通知》,2021年怀化市本级加装电梯的任务是100台,市委《关于解决“梯位”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共加装城镇既有住宅电梯3550台。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3月,召开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调查摸底工作动员会,目前,市本级累计摸排7个街道、54个社区、315个小区、5208个住宅单元,完成技术评估、系统平台录入、加装电梯意愿初步调查。7月16日,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怀化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办理细则》(怀建发〔2021〕5号)。截至2021年12月29日,全市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已竣工78台,正在施工81台,已完成联合审批手续388台。
(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保障房地产平稳有序发展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如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大对房开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根据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情况,在项目资本金缴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发证,预售资金解控方面降低标准要求、提前关口。同时,实行承诺制,减少企业资金压力,加快项目施工建设、销售经营、竣工验收、交房办证工作。城区20余家企业40余个项目受益。二是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容缺办理机制,减少预售许可证提交资料,利用网络平台,实行网上办理,引入POS机交易刷卡,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自动化。三是积极扶持联络新上企业。通过建立容缺办理机制、网上办理等服务方式,今年全市新增统计入库房地产开发企业32家。四是建立信用监管及效果使用体系。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日常信用评分基础工作,充分利信用等级介入监管,强化“诚信受益,失信惩戒”制度,实行企业差别化管理,全市信用等级为A级的12家房开企业和B级的213家房开企业享受了相应的惠企政策。截至11月底,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64.12亿元,同比增长11.3%;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596.46万平方米。引导房企提升商品房小区品质,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广厦奖”评选,全市共有3个房地产项目获“广厦奖”,在全省地州市领先。
强化物业行业管理,落实《怀化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怀化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分细则》《怀化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怀化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基层党建+物业管理”省级改革试点,召开全市“红色物业”创建和物业承接查验现场培训观摩会,深化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级申报考核认定,《怀化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展物业小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处物业领域矛盾纠纷。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扎实推进。城镇棚改方面:推进2021年棚改项目及历年欠账项目整改。一是落实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班子,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省厅“五个一”的要求,做到“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个领导、一抓到底”。二是现场督办。今年我局分别于3月份、7月份对全市开展了2次全面督办,尤其是对2021年有棚改项目的溆浦县、洪江市、洪江区、会同县进行了现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效推动了项目进展。三是督查问责。采取“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一季一约谈”督查机制。2021年棚改计划开工任务692套,基本建成991套(其中2021年项目228套,往年续建项目529套,往年工矿项目234套),年度投资1.9亿元。目前,全市已开工692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1278户,基本建成率128%(其中2021年项目278套,往年续建项目571套,往年工矿项目429套),完成投资1.07亿元。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3777万元。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我市公租房应录入62118套(已核减盘活公租房),已完成录入54732套,完成录入任务的88%;各县市区、市直公租房管理单位也都在与建行有序对接中。租赁补贴发放方面:全市2021年租赁补贴发放任务5850户,租赁补贴发放6320户875.07万元,发放率108%。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全市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全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1797户已全部竣工,获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70万元。
(四)行业监管不断强化。一是规范初步设计审批。目前我市所有初步设计的审批均在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里完成。截至12月底,市本级办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21个,办理变更预算审批6个,进入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审图项目103个,建筑面积约486万平方米,办结项目86个,办结消防设计审查项目53个。二是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2015年以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装配式住宅项目有关市项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对《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意见》的签批意见,我局现正在积极落实,已启动《怀化市建设领域碳中和专项发展规划》《怀化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怀化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多项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城镇绿色建筑竣工面积235.64万平米,占新建建筑面积55%,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08.5万平方米,占新开工建筑总面积的30.5%,全市竣工装配式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占竣工建筑总面积的16%,全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设计阶段执行率100%,全市装配式建筑基地产能稳定增长。目前,全市分别获得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24个、2个,总建筑面积374.97万平方米。三是不断优化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服务环境。我局已实现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出具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电子证照,并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将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备案审批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今年以来,市本级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共80份,总建筑面积359.44万平方米,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99亿元,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58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58个、备案项目86个。四是推进建筑业市场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采取保障项目安全生产、落实稳岗稳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春节后复工复产有序开展。前三季度,我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2.93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速排名全省第4。五是系统完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出台了《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全面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标准和要求,确保硬件投入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依法处罚到位。成立了工作专班,依托视频监控平台,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对在建项目网格化管理,结合工地性质、分布区域,对我市主城区工地划区包片,实行不间断、常态化巡查检查,实现主城区建设施工工地监管的无缝隙、全覆盖。2021年上半年,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8,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3。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事项顺利销号,在建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杜绝增量、消除存量,持续发力,力争2022年6月取得根本性变化。六是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展标后稽查抽查,对鹤城区第二幼儿园EPC项目等20个项目的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有关责任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给予罚款、记录不良行为、通报、约谈、警告、停工或限期整改等处理,约谈警告通报4家企业和2名从业人员,责令停工或限期整改18个项目,上报4名从业人员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罚款23万元。同时,配合市纪委监委、市招投标专项整治办开展标后稽查专项督查,确保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依规上岗履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各项指标一直排名全省前3,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七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在施工许可办理环节对建设项目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及支付专用账户进行把关,进一步规范在建项目资料管理,积极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今年来,市本级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418万元(其中,以保函保险形式缴存7429万元,占比71.31%),涉及企业312个、项目318个。
(五)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调处富有成效。作为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牵头部门,我们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落实《怀化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产项目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怀政办发〔2018〕35号)《关于加快推进怀化市城区“烂尾楼”项目盘活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怀政办发〔2018〕36号)等文件,深入开展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截至2021年12月24日,怀化市城区进入不动产登记办证程序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共122个,完成首次登记40199户、转移登记38536户,业主领证30144本;2021年1-11月,市本级累计清缴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土地出让金、房地产交易税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共12948.9万元;2021年1-11月,市本级清缴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共3961.8万元。2021年3月19日,《湖南日报》以《怀化竭力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为题给予宣传。2021年8月5日,省委办公厅第22期《工作情况交流》以《打通“证”结暖民心》题推介怀化市破解房地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做法。
(六)安全底线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截至目前,全市纳入监管范围建筑施工项目406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13个,社会投资项目293个;在建项目271个,长期停工项目40个,完工待验项目95个。一是完善了全市企业监管体系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意识。印发了《2021年怀化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怀化市建筑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水平大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典型样板引路、任务责任包干、强化担责尽职等专项行动。同时,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会议程、“我为群众办实事”内容、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等,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举办“启动仪式”、“现场观摩”、应急演练等。二是加大了对日常监管的巡查督查力度,促使安全工作常态化。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坚决制止“未批先建”行为,摸清底数、形成动态管理台账,对“未批先建”项目立即依法依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项目主体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指令的项目主体严肃查处。今年来,通过排查发现或综合执法部门移交存在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的项目29个,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了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工作催办单、记录不良行为等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以三年行动为总体要求,同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巡查”“联点督导”等专项行动,形成强有力工作体系,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截至12月底,市本级共排查安全生产隐患1368处,完成整改1329处,整改完成率97.15%。其中,重大隐患13处中,12处已完成整改并按“一单四制”要求销号,剩余1处已做好现场相关安全防护措施。2021年全市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亡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加强了对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度和密度,做到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突出抓好关键时段安全生产,结合春节后复工复产、全国两会、冰冻雨雪天气、雨季汛期、“五一”假期、建党百年大庆特护期、疫情防控等关键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吸取“6.19汝城县民房坍塌事故”等事故教训,统筹谋划、提前部署,印发一系列文件,及时将有关工作要求传达至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项目及在怀建筑业企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实体安全检查,针对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检查的专业性要求强和技术力量要求高等特点,2021年上半年,我局下属的市质安监站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三家检测机构对项目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累计开展75个项目365台建筑起重机械的实体安全检测和安全管理检查,下发停工停用通知30份,隐患整改通知137份(台次),并已督促受检项目完成所有起重机械问题隐患的整改。强化城镇燃气管理,深刻汲取“6.13”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和“6.19”郴州市汝城县民房垮塌事故惨痛教训,深入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行动,及时发现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问题。深化市本级燃气“打非治违”,截至12月底,市本级取缔非法瓶装液化石油气网点6家,查扣非法瓶装液化石油气886瓶,打击了违法行为。四是着重分析和剖析了安全生产存在的短板,注重在逐步完善各项规范的前提下,解决隐形问题。组织召开2021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通报全市上半年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并部署下阶段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动与鹤城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对接质量安全监督权限下放承接事宜。同时,采取“零容忍”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上报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单位)20家和个人60人,全市建筑施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今年以来建筑施工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七)强化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一是持续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主体责任。要求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样板引路制度,设置样板间、样板墙,制定并实施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监理细则、设计专篇及专项施工方案。截至目前,竣工备案项目均按要求设立了永久性标牌,其五方责任主体均按要求签订了《授权书》、《承诺书》。二是畅通质量安全投诉渠道。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质量安全相关问题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建立各类台账,及时处理回复。同时,及时办理交办的各类信访问题,主动接访、回访,及时回复、调处信访事项,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强预拌商品砼企业管理。坚决取缔非法违法“黑站”,加强预拌商品砼行业管理,确保预拌商品砼质量,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推动混凝土市场有序发展。同时,加强预拌商品砼质量管理,强化原材料质量管理,加强原材料质量检测、砼试配管理、砼成品抽样检测管理,加大抽检力度,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截至目前,开展专项检查1次,共检查18家商品砼企业,下发停产整改通知3份、限期整改通知6份。同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摸排6次,商砼领域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四是规范检测市场行为。印发了《怀化市2021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制度建设促进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规范检测行为,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建立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机制,推动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在怀承揽业务的检测机构共30家,通过对检测机构的全面检查,全市检测机构对检查交办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我市主城区检测市场发展逐步进入正轨,检测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全年预算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及精准;
2、公用经费缺口较大。机关正常运转仅依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成本返还经费。局属二级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均无收费来源。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全年工作预算精准度,严格预算执行,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建议对专项工作经费予以纳入财政年初预算保障,确保专项工作顺利运转。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