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碧涌镇居民自建房“1•11”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16:50 信息来源: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2111640分许,怀化市芷江县碧涌镇一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过火面积300余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76.88万元。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推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的落实,筑牢各级安全防范意识,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湖南省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2356日,市安委办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姚茂良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向德祖、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章进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公安局、总工会、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住建局等部门和芷江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评估工作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依法开展芷江县碧涌镇居民自建房“1·11”较大火灾事故(以下简称“ 1·11”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3515日,评估工作组赴芷江县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以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芷江县碧涌镇居民自建房“1·11”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有关部门和乡镇,通过资料审查、座谈了解、查阅文件和走访核查等形式,对“1·11”火灾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

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2022627日,市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市纪委监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和芷江县纪委监委已对15名公职人员追责问责处理到位;杨志琴以失火罪被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碧涌镇党委政府、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芷江县自然资源局、芷江县公安局分别向芷江县委、芷江县人民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别向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芷江县委、芷江县人民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芷江县委、芷江县人民政府向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经现场核查,芷江县人民政府对杨志琴房屋违法搭建的主楼第三层和偏房已进行拆除,经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主楼进行评估鉴定,等级为C级。目前已对杨志琴房屋进行警戒和封锁。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逐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事故发生后,芷江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专题学习了《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观看了《湖南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生命重于泰山》和《不可逾越的红线》2023年,按照市安委办文件要求,芷江县紧紧围绕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企业派驻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抽调乡镇和部门精干力量,成立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专班,采取每周一调度、半月一专报、每季一排名的方式,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翻身仗各项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2022112日,芷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八条断然措施”》、《芷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202210月,印发《县委县政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县委县政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等制度文件。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县直部门确定一名副职、乡镇明确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村级设立应急站的全县“一盘棋”的安全生产网格体系。下发了《贯彻<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和《芷江县贯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清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和任务分工。

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县委书记梁志平专题研究规范村民熏烤腊肉行为,在村镇设置村民腊肉集中熏烤点,并在牛牯坪乡桃花林村试点,通过试点,由于在村镇设置村民腊肉集中熏烤点存在的后期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未在全县范围推广。2022422日,印发《全县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集中开展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进一步夯实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责任。

(三)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一是乡镇消防监管体系逐步健全。率先在全省成立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198个村和20个社区全部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全部配齐消防工作人员,基本形成“群防群治”的火灾防控格局。同时,积极探索基层消防治理模式,在全县18个乡镇建立乡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全面落实乡镇消防公益岗位编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录消防专干,充实乡镇执法队伍力量。各村(社区)以15户组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员开展安全生产、消防、自然灾害日常巡查和值班值守由乡镇干部或村(社区)干部担任片区网格长,健全“乡镇—村(社区)—片区网络—微网格—联系户的五级架构”。

二是基层灭火救援基础持续夯实。芷江县人民政府扩招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执勤力量,增加人员预算经费43.4万元,出资50万元对城区和各乡镇消防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碧涌镇人民政府主动作为,创新推出了消防车“移动加水宝”装备,解决了农村火灾水源不足的问题。芷江县岩桥镇黄栗坳村成立首支女子志愿消防队,克服了农村青壮劳力不多,村寨火灾前期处置能力不强的困难,成为消防救援队伍的有益补充。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实际定期对乡镇专职消防队、农村志愿消防队和企业微型消防站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开展比武竞赛活动,有效提升专职队员业务技能水平和灭火救援综合能力,以多种形式推动全县消防力量的发展。

三是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事故发生以来,芷江县人民政府安排经费151万元配备机动泵、水带、水枪等农村消防设施。碧涌镇人民政府为集镇386个门店商铺配备灭火器、烟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设备,为居民开设逃生窗195户、配备逃生绳50副,安装室外消防栓21个,最大限度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2023年初,县财政及时调拨专项经费70余万元,为乡镇、村级消防救援队配备消防斧、救生绳、逃生梯、空气呼吸器等一批救援装备,每个乡镇配备消防车,每个村组(团寨)配备机动泵,全面加强升级乡镇专职队和农村志愿消防队消防装备器材。

(四)全力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2022年,芷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发动3200余人参加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普查自建房83340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453栋,非经营性自建房80887栋,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2453栋房屋安全鉴定,在排查工作中共发现635处安全隐患(建设合法性52栋、结构安全性28栋、消防安全性237处、经营合法性300栋、地质安全隐患18处),按照“改、停、封、拆”措施进行分类处置,其中整改478栋,关停111栋,查封38栋,拆除8栋。

(五)进一步深入打非治违

事故发生后,芷江县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以事故为教训,针对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查处非法占地案件22件,收缴罚没款127.753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9起,拆除非法违法建筑10处。2023年以来,全县组织联合执法28次,发现非法违法行为402起,立案调查274起,查实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3起,责令停产整顿1家,经济处罚51.0964万元,媒体公开曝光8起。

(六)常态开展安全宣传

2022527日,芷江县委宣传部印发《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宣传方案》。20231月,组建宣讲团深入乡镇开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宣传贯彻。2022年,全县共印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宣传单2万份、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安全公开信16万份。利用线上线下两种宣传模式,各乡镇各部门结合五进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张贴宣传单、村村响、短信微信、抖音、短视频、文艺下乡、入户宣传等形式,多措并举,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部门联动、辖区主建、全民参与的安全宣传机制,全面普及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技能。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了解、查阅文件和走访核查等方式,认为芷江县人民政府、碧涌镇人民政府、芷江县自然资源局、芷江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症下药,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有效提升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但仍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乡镇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乡镇专职队训练内容针对性不强,演练效果不佳,火场经验不足,在拉动过程中人员集结速度慢,出警时间较长,难以在短时间内进行出水灭火。

二是农村消防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受历史、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农村房屋普遍存在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等先天性问题,再加上部分农村房屋供电线路私拉乱接,在木建筑内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导致农村火灾隐患长期存在。

三是消防整治成效还有待提升。实地检查发现还存在部分出租房消防器材过期,学校周边出租房住户缺乏消防器材使用能力等现象,对学校周边出租房住户消防安全宣传不够。未对采集的居民“三实信息”(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进行及时更新,准确掌握出租房住户信息,不利于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五、评估意见及工作建议

综合评估后认为,《芷江县碧涌镇居民自建房“1·11”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后,芷江县人民政府、碧涌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紧紧围绕防范和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整改,强力开展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压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自建房整治,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化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类似事故发生,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专职消防队要根据辖区特点制作针对性强的灭火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使每名队员全面掌握灭火救援装备和基本技能,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应对。落实夜间值班制度,确保接到报警后,能够及时调动队伍扑救初起火灾,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二是全面加强农村火灾防控。持续推进农村寨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改造工程,在保持原有村容村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同时加快农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三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持续加强小旅馆(公寓)、出租房、群租房和农村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   积极向广大群众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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