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5年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6-12 10:01 信息来源: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根据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部署,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市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采取消地协作执法+专家模式,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5年专项检查督导,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两全面,一巩固,即: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自查,市级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消地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

(二)检查范围。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

(三)时间安排。具体检查督导时间见附件2

二、重点内容

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以往专项督导检查隐患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将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结合检查,突出特殊作业、检维修、开停车、承包商管理等内容。

第一类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开展检查督导

第二类企业:油气储存企业,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开展检查督导

第三类企业:气体充装企业,对照《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开展检查督导

三、组织实施

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成立工作专班,全过程调度指挥检查督导和隐患整改。专班将组建2个联合检查督导组,由危险化学品消防监管人员和专家组成,根据本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统一安排,深入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工作专班统一交办属地依法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协同联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037号)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沟通协调、上下联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发挥联合监管优势,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统一调度管理、联合检查督导。建立完善联合会商、联合检查督导、信息资源共享、应急联动、联合培训宣传等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效能。采取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的方式,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挥社会专业力量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准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对未开展自查、安全风险评估的以及检查新发现的问题隐患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处罚,实施相应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曝光,强化激励约束。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利用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主流媒体等各类宣传手段,及时宣传本次专项行动。要积极协调地方主流媒体跟踪采访检查执法活动,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企业,宣传一批正面典型,做好视频素材留存工作。对专项检查督导和风险评估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通报表扬,积极推广应用;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相互推诿、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迟缓、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事故的,要坚决查清责任,依法依规问责处理。

   (五)加强调度跟踪,及时总结。督导检查组专项检查督导过程中,要及时对进展情况、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汇总检查督导情况及隐患清单。检查结束后向市专班报送本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总结和问题隐患清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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