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怀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10:48 信息来源: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怀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为41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现有在职人员36名。三定方案科室配备情况:内设9个科室(大队),办公室、政策法规室、监控举报投诉室、娱乐演艺执法大队、网吧执法大队、新闻出版和版权网络执法大队、广电体育执法大队、旅游执法大队、文物执法大队。工作职能:以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名义统一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怀化市、鹤城区(含乡镇)、怀化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等领域实施综合执法。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年度总收入557.9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93万元,合计563.92万元,总支出561.42万元具体使用方向为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开支402.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18万元,资本性支出1.84万元。部门支出主要用于支队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怀化市、鹤城区(含乡镇)、怀化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落实“扫黄打非”工作具体执法任务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开支。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12021年度基本支出561.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435.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35.98万元;津补贴99.43万元;奖金102.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缴费39.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20.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18万元。公用商品服务经费支出126.04万元,其中:办公费9.24万元、印刷费2.84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11.83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培训费0.57万元,公务接待费0.83万元、劳务费0.62万元、工会经费12.10万元、福利费15.3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1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33万元、资本性支出的办公设备购置1.84万元。

(2)点经费项目下达情况:2021年度共下达3个项目经费,一是打击政治非法出版专项经费3万元,二是“扫黄打非”专项整治经费6万元,三是网吧专项整治经费3万元。

(3)三公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按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为加强招待费管理,单位制定招待费管理制度。一是实行派餐申报制度。接待科室须事前到办公室财务申报,经办公室向分管局长汇报同意,方可接待。统一结账时,先交办公室负责审核,无接待明细单据,无领导审批不予报销。二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的开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执行。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5万元,通过对公务接待加强管理,2021年招待费决算数为0.83万元,减少开支2.67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7.2万元,通过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单位出台了一系列公车管理制度,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 6.92万元,减少开支0.28万元;出国(境)经费2020年为0,2021年为0

(二)专项支出:单位无发生专项支出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持续严管文旅市场。加大了文旅市场案件查办力度,积极受理文旅市场各类投诉举报。深入持续开展了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整治行动。加强网吧市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加强了娱乐演艺市场的监管。开展了以查处无证经营、接纳未成年人、违禁歌曲、低俗表演、虚假宣传及炒票等为重点的“春雷”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黑导游”、“低价游”专项整治,开展了全市旅游市场的暗访督查。市支队旅游执法大队办理的《湖南洪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一案被省厅评为重大案件;落实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对市城区的影院、星级宾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严重违规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和文化产品实施黑名单管理上传平台并予以公布。截至11月30日为止,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统计显示:市区两级执法机构共完成市场巡查15706次;办结案件340件(市支队办结案件96件),其中:网吧类187件、游戏游艺类13件、歌舞娱乐类82件、出版物类16件、印刷类32件、著作权类5件、旅游类3件、广电类1件、文物类1件。日常检查、执法办案等综合数据暂处全省靠前。2.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昌顺雪峰书市、家电城音像批发市场、银河电脑城、福兴数码广场三大出版物市场和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管力度把封堵查缴非法政治性等“三类违禁”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作为“扫黄打非”工作重中之重,深入开展了“护苗”、“净网”等专项行动,全面扫除非法政治性、淫秽色情、侵权盗版出版物及不良信息。开展了以校园周边小书店、电子游戏室、文具店违规售卖“口袋书”和教材教辅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为未成年人营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办理了《江石发行违禁出版物》、《鹤城区贰肆捌广告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等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出版物经营案件,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1000余册。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加强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市城区文化旅游市场的情况。以行业治乱为重点,积极引导和鼓励文化市场各经营业主通过举报电话积极检举揭发文化市场行业内部欺压同行、称霸市场、无证经营和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维护市场的公平正义。通过积极汇报,市政府积极协调市、区两级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原市城区13家无证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目前已办理好10家,其余正在办理中。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文旅市场日常巡查同步进行,切实履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督促辖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游景区、旅行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时整改到位,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痕迹化管理。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 “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市城区文旅市场“打非治违”工作。2021年10月中旬至2022年3月上旬,集中开展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1月底,市、区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无证经营的夜未央娱乐公馆等娱乐场所进行了联合取缔或关停。今年以来,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40余个,及时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管理。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部门的副支队长签署“拟同意购买”或“拟不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支队长审批或集体讨论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单位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验收。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设施等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分发,统一管理严格采购程序。办公用品采购,事前申报由相关科室事先提出采购计划,经分管财务副支队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除数额较小(100元)的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外,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先申报,后开支,凡事前没有申报的不予报销;成立询价小组(由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承办人组成),对重大项目的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并严格执行货物验收程序。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专人统一保管和分发,各科室到办公室领取办公用品,应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即用即领”的原则,不乱领,不多领。

(二)办公设备维护。要求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对单位办公设备统一维护、处理、办公用品保管。各科室办公用品、贵重物品由各科室自己保管,公共区域办公用品、贵重物品由办公室保管,办公室建立物品收发登记本,对贵重物品实行登记制度。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

(三)处置资产的程序。我单位在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鉴定资料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支队长、支队长审批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进行处置。

(四)资产清查。为保证单位财产物资的账实相符,每年进行两次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工作。按清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对盘亏的财产物资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每年6月、12月,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清查盘点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使用部门、保管部门配合,对单位财产物资进行具体的清查盘点。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党建工作。严抓支部党建工作紧紧围绕“五化”支部建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主要内容,严格按照全年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为主要学习内容,逐步逐项完成党员学习任务。并在学习中做到“四有”,即有考勤签到、有会议记录、有学习笔记、有讨论体会。1—11月份,共组织党员党史专题学习4次;书记上党课6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纪党规、党风廉政集中学习5次,提升了党员同志的理论水平,也增强了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截至目前,在学习强国平台上,禹舒洋、符燕斌、胡巍、曾拥军等党员同志学习积分进入年度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系统适时排名前10。积极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继续开展“三示范”(示范科室、示范窗口、示范岗位)创建活动。组织党员义务献血活动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10次、组织集中观看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组织观看党史学习教育文献记录电影1次、乘坐“通道转兵号”红色专列开展党史学习教育1次。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组织党员“我为群众办实事”,入茅谷冲社区无物管小区卫生帮扶活动30余次。开展“点燃受灾群众新希望”、“点亮微心愿 党群圆梦行”、 “爱心助残日”捐款活动,共捐款12950元。开展落实了全员新冠预防接种工作。安排1名优秀干部到通道县坪坦乡半坡村长期驻村蹲点助推乡村振兴计划,落实下盘村党员联系和走访工作,完成年度走访村民、慰问3名特困党员的任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市委相关规定,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强人员管理和党风廉政教育,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打造学习型队伍”的要求,落实了线上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学习和线下的春季文旅市场法律法规业务集中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在市城区范围开展了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中层干部配置工作,并将执法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执法大队的具体执法人员和执法岗位,强化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审批内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一案一卷、一案一结、网上平台办案与纸质案卷同步等具体要求。先后制定并实施《怀化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怀化市文化市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及《怀化市文化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怀化市文化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文件,严肃查处超越职权,滥用职权、随意处罚的违法行为。实施涉案物品处理责任和监督制。规范证物室并及时整理物品保管仓库,确定专人按规定履行好工作职责。把2017年至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全部按照要求归档。严管执法队伍,坚决杜绝执法人员有向文旅市场经营单位索、拿、卡、要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部门整体支出的效率性。做好财务监督,各项资金和经费统一由财会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不准由非财会单位管理各项资金和经费。各科室的事业收入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收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对预算外资金和非税收入等,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收取,严禁私设账外账、“小金库”。2021年大力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推动文化市场平安、健康、有序发展,我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良好单位。

(四)部门整体支出的有效性。加强预算及审批报销管理,所有财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非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标准,特殊情况应即时报告分管财务副支队长,否则,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各项支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支队长、分管财务的副支队长负责审核,大额财务管理工作由支队领导集体审核;支出管理实行钱、帐、物三分离,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按审批程序,财务手续必须完备,否则财会部门不予办理支付手续;任何经济事项,内容必须真实,原始发票必须合法,必须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购物还需有验收人。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擦、补,不得使用白纸条,否则不予报销。严格审批。所有财务支出由分管副支队长“一支笔”审批,支队长认可。

(五)部门整体支出的可持续性。我单位经费安排财务支出力求做到“量入为出,精打细算,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障正常运转,保障干部职工的基本福利;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日常事务及时办,努力为单位、为干部职工做好经费保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单位担负的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和巡查任务重、地域广, 12345要求有举报要在30分钟赶到现场处置,在实际工作运行中,现有公务用车指标的2台车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43号)文件精神提出“加强综合执法保障,按照文化部制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基础标准,加强执法专用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保障执法需要,综合执法车辆参照其他行政执法的标准予以保障” 和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文市发[2010]39号)文件要求按照每5人配备1台执法车辆标准”的明确要求,现向上级申请增加我单位执法车辆,保障市场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