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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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变化和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3-04-08 00:00 信息来源:怀化市统计局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步伐,实现从传统农村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转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依靠群众,发展为了群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只有与新型农民的培育相结合,才能使广大农村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同步发展,构建城乡一体的和谐社会。

一、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和进展

2006年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办点示范、连点成片的方法,以“百城千镇万村示范工程建设为着力点,突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打造了一批村民富、村庄美、村风好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自新农村建设开展6年来,全市共完成10个县(市、区)的村庄布局规划和636个村庄整治规划,中方、沅陵、辰溪、溆浦、会同、麻阳、芷江、通道、洪江市等9个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已通过省建设厅、省农办、省新村办等省直有关部门的专家评审。所有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238元,其中:鹤城双村村、中方陈家湾村、溆浦枫林村、麻阳楠木桥村、新晃长乐坪村、芷江古冲村、靖州岩寨村、通道红香村、洪江市健康村等9个村获省政府授牌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通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等多方面的投入和积累,我市新农村建设呈现“齐头并进、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

(一)经济发展方面形成多种产业、多种主体、多种经营、多种渠道互补共存的格局。2011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193.93亿元,其中乡镇办企业经营收入30.64亿元,村组集体经营收入4.29亿元,农民家庭经营收入140.4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4.15亿元,其他经营收入14.37亿元。按行业分,农业收入72.08亿元,林业收入10.30亿元,牧业收入24.14亿元,渔业收入3.52亿元,工业收入34.94亿元,建筑业收入9.84亿元,运输业收入10.83亿元,商饮业收入11.03亿元,服务业收入6.21亿元,其他收入11.05亿元。农村净收入总额133.89亿元,其中经营净收入91.30亿元,投资收益0.98亿元,劳务收入41.61亿元。农民所得总额134.46亿元,其中农民经营所得126.02亿元,集体再分配收入1.32亿元,转移性收入7.12亿元。村集体收入3.92亿元,平均每个村集体收入10.1万元,有集体收入的村占总数的43.4%;村集体经济投入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1.91亿元,支付公共服务费用391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形成多渠道筹资、多方面投劳、多层次受益的局面。我市规划建设农村公路 14097公里 ,完成投资41.84亿元,其中完成县到乡镇公路改造 1682公里 ,新增142个乡镇通水泥(沥青)路,通乡率达到99.7%;完成通畅工程建设 9706公里 ,新增2510个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通畅率达到81%;完成通达工程建设 2709公里 ,新增481个行政村通公路,通达率达到98%。水利建设方面,2011年争取中央、省级各类水利资金1.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12亿元,省级投资0.78亿元,完成各类水利工程20837处,移动土石方5164万立方米,完成80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修建各类供水工程10745处,解决了86.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启动第三期农网改造工程,2011年完成农网改造923个村,农网改造率达67%。累计建设户用沼气池6.5万口,使用清洁能源农户达12万户。新建三格式无害厕所3000座,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8%。创建省级卫生村2个、市级卫生村11个,创建文明生态村32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

(三)社会事业方面形成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发展基础不断巩固,参与率、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的局面。建成乡镇文化站43个、村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点3084个、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4个、农家书屋1300多个。完成县级医院项目建设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5个。建成77个标准篮球场。安装村村通直播卫星接收设施22435套,消除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盲村2304个,受益人口15.7万人。实施了以中央台17套和湖南卫视为主要内容的“无线覆盖”工程,全市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分别达到91.5%97.05%

二、人口因素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影响和作用

农村居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因素,农村人口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流动,以及他们的愿望、利益、态度和倾向,是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和成效的关键因素。因此,研究我市新农村建设问题,必须建立在全市人口的科学统计和分析基础之上,同时结合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因素的分析,才能做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才能在实践中做到科学发展、节省成本、提高效率。

(一)人口分布、迁移的特点和趋势。

1、农村人口持续多年大规模向外流动。2010年全市农业户籍人口为414.12万人,而农业常住人口为378.23万人,农村外流人口(半年以上)达到35.89万人,人户分离现象比较普遍。受人文、区位、交通、经济优势的吸引,从市内来看,沅陵、辰溪、溆浦、洪江等人口大县向鹤城区迁移;从省内来看,人口流动的主要方向是长株潭地区,特别是该地区被批为“两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后趋势更加明显;从国内来看,主要流向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闽赣经济圈、成渝经济圈以及广西、贵州、海南等地区。近几年来,农村人口外流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从过去的两地往来的“候鸟”逐渐变为落地生根的“留鸟”,从原来留下老人、妇女、儿童等留守人员变为全家齐迁移。

2、外流人口出现长期化和脱离农业生产的趋势。人口普查显示,我市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达到89.20万人,其中:15-19岁的有6.76万人,占7.58%20-24岁的有14.66万人,占16.43%25-29岁的有10.06万人,占11.28%30-34岁的有8.26万人,占9.26%35-39岁的有10.90万人,占12.22%40-44岁的有11.37万人,占12.75%45-49岁的有7.42万人,占8.32%15-49岁的外出青壮年共计69.43万人,占外出半年以上人口的77.84%。外出半年以上人口平均年龄32.18岁,比常住人口平均年龄小4.54岁。从年龄结构来看,15-49岁正好处于劳动年龄阶段,是家庭和社会的主要劳动力,该年龄段外流人口占到外出人口将近80%

3、青壮年人口外流导致人口综合素质相对下降。普查显示,在51.95万人的6岁及以上流动人口中,小学文化程度9.98万人,占19.22%;初中文化程度18.99万人,占36.55%;高中文化程度13.06万人,占25.14%;大专文化程度5.98万人,占11.50%;本科文化程度2.73万人,占5.26%;研究生777人,占0.15%。各种文化程度的外流人口达到50.82万人,占外流人口总量的97.82%6岁及以上外出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05年,比全市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多1.55年。外出人口大多是文化高、有理想、肯吃苦、求进取的人口,集中了相当多的文化、科技、经济、社会等资源。导致农村人口综合素质有所下降,部分偏远地区甚至出现了人口大量外流、土地大量抛荒、水利大面积失修、房屋大部分空置等萧条景象,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4、人口迁移、流动的目的和动机更加多元。全市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人员54.84万人,其中务工经商人员17.60万人,占32.09%;工作调动人员3.46万人,占6.31%;学习培训人员6.71万人,占12.24%;随迁家属人员13.63万人,占24.85%;投亲靠友人员2.32万人,占4.23%;婚姻嫁娶人员3.22万人,占5.87%;其他原因4.51万人,占8.22%。除了随迁家属、投亲靠友、寄挂户口等人员外,出于务工经商、学习培训、工作调动、婚姻嫁娶等原因达到30.95万人,占总数的56.44%,说明人口迁移和流动的主动性和目的性更加明确,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身政治、经济、社会地位和改善居住条件,反映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趋势明显增强。

(二)人口总量、就业和结构的趋势及影响

1、农业人口总量逐渐减少。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中,农业人口378.23万人,比2000年减少4.73万人。农业人口减少,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人地关系,同时也有助于重新规划乡村布局和整治村容村貌。另一方面,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逐渐减少,不利于发展二、三产业和扩大消费市场,也不利于增加对各项基础建设的投资投劳。

2、农业人口职业分布较窄。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中,种植业人员占93%的绝对多数,其中大田作物生产人员占86.8%,园艺作物生产人员占4.0%,中药材生产人员占0.7%,农业试验人员占0.5%,农副林特产品加工人员占0.3%;林业生产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人员占0.8%,其中营造林人员占0.4%;畜牧业生产人员占5.8%,其中家畜饲养人员占4.9%,家禽饲养人员占0.8%;渔业生产人员占0.5%,其中水产养殖人员占0.3%

3、农村劳动力相对紧张。由于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农村人口结构老化严重等原因,农村劳动力逐渐出现短缺。普查显示,农业人口劳动参与率(经济活动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达到77.33%,比非农业人口高17.41个百分点;农业人口失业率(失业人口/劳动年龄人口)仅为1.84%,比非农业人口低5.44个百分点;就业人口比(就业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达到75.91%.比非农业人口高20.35个百分点。

4、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由于农村经济、文化、人才条件相对落后,人口文化程度较低。普查显示,农业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8.05年,比非农业人口12.88年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少4.83年。全市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8.56年,其中男性8.<?>年,女性8.14年,尚未完全达到普及9年义务制教育的目标。由于文化素质较高的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农村人口文化教育水平堪忧,农业科技化、机械化、集约化、市场化以及现代农业的长远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值得高度关注。

5、老龄化程度提高加重农村养老困难。普查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所占比重从2000年的22.17%下降到2010年的17.10%15-64岁人口比重从2000年的70.27提高到2010年的72.44%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从2000年的7.56%提高到2010年的10.46%。从全市人口绝对数来看,0-14岁人口减少21.17%15-64岁人口增加5.35%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41.44%,老年人口抚养比由2000年的10.76%上升为2010年的14.44%。由于农村人口年龄和性别结构的失衡,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养老模式逐渐解体,以及社会化养老体系的不健全和保障水平不高,导致农村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6、农村人口基数大,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保障还面临较大缺口。尽管多年来农村人口增长率一直呈现下降趋势,但由于人口基数太大,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还比较大。全市13个县(市、区)财政每年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都在2000多万元,其中溆浦、麻阳、新晃、靖州等县本级财政投入200万元以上。但由于市县两级财政收入有限且刚性支出项目多、范围广,因此对农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社会发展的资金保障十分有限。以农村公路建设为例,当前农村公路建设实行定额补助制度,且补助标准低、建设任务重,地方财政筹资配套相当困难,县到乡公路每公里资金缺口20多万元,通畅工程每公里资金缺口8-10万元,通达工程每公里资金缺口6万-7万元。

三、实现从传统农村向新农村发展模式的转型

虽然我市新农村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和进展,但由于怀化农村的人口多、面积大、差距大、底子薄、财力弱,决定了我们只能随着小农经济模式下的传统农村的转型和发展,遵循“由点到面、局部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向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逐渐过渡。因此,我们要正确把握城乡关系,准确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在我国总体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面临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国际金融经济危机乍暖还寒的背景下,统筹处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实现建设全面小康与和谐社会的“双轮驱动”。

(一)搞好顶层设计和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一是建议对新农村建设的指标体系设计要进一步精确化、规范化、科学化,以便让新农村建设可以量化考核,要把它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与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等量齐观、共同推进。对于新农村建设和小康建设成绩显著的县、乡、村,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要重点扶持,对于有关领导要表彰评优,政治上高看一眼、提拔使用。二是要高度重视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要结合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人口分布等,进一步做细、做好、做实村庄布局整治规划,进一步加快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对于那些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人口稀少的行政村,要进一步加大撤并和移民的力度,力求达到产业发展、土地集约、设施高效、人口集中的规划目标。三是要正确把握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城镇化作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空间,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客观上面临着土地、资金和人口等资源分配的矛盾和压力。要从法律、政策和制度上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大力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突破制约“三农”发展的瓶颈障碍,推进农村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专业化经营。

(二)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通过户籍改革、土地确权登记、依法流转、集约经营、教育培训等综合配套措施,应对农村人口流动化、兼业化、老龄化、空心化等趋势,造就一支精干、高效、专业的职业农民队伍。一是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二是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三是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四是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加大项目、财政、信贷、税收、保险、补贴、用地、培训等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加强农户与涉农企业和经营性服务组织的利益纽带,培养造就具有职业素养的经营者、劳动者、经纪人、科技人员等。

(三)提高农村人口综合素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一是切实普及农村9年义务教育。普查显示,全市15岁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占7.14%,其中,男性占3.98%,女性占10.4%15-49岁的青壮年文盲人口占5.34%。特别要帮助那些因贫、因病辍学的学生完成学业,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危旧校舍改造和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力度,关心帮助“留守儿童”群体的身心健康和学业进步,开展农村青壮年扫盲教育。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素质教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利用农校、技校、职校、电大等院校以及网络、有线电视、农家书屋等媒体对广大农民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大面积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技术、会管理、懂经营的新型农民,有条件的情况下要提高进入农业领域的“职业门槛”,实行农业经营准入制度。三是吸引毕业大学生返乡发挥骨干作用。要选拔一批品学兼优、务实肯干的大学生回乡担任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等“村官”,吸引有技术、有特长、能创业的大学生回乡创办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发挥他们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在我市农村经济总收入中,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办企业、村组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收入只占20.2%,家庭经营收入占72.4%,凸显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农村经济的个体化、分散化比较严重。一是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列入各级政府农村经济工作的总体规划中,切实制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指标,科学组织实施,并从信息、人才、技术、立项等方面给予帮助。二是结合政策性项目的实施,如低丘岗地、低产林改造,结合优势农产品板块建设,结合国土整治,创新发展方式,积极兴办农业基地,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对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干部制定奖励政策,使村干部的报酬增长与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积累的增加有机挂钩,形成内在的激励机制。四是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规范土地作价入股、村组分配留成等政策。通过招商引资、联合开发等形式,大搞资源开发与利用,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五)扩大“三农”资金投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动力。一是认真落实《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怀化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的计划》,重点做好与发改、扶贫、科技、银行等部门的项目对接,推介一批重点项目,进入省、市和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笼子。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二是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促进农村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经营网点,加快建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互助性金融合作组织,引导资金向农村投放。明确各金融机构每年“三农”贷款的比例,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和完成目标的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如免征营业税,减免或降低所得税税率,实行差别税率政策,将减免税与存贷款比例挂钩,通过政策激励,确保更多资金流向农村。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和担保体系建设。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允许农户将宅基地和集体用地进行抵押,增加农作物收益权、存单质押,探索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形式,根据农村经济主体的不同特点,采取“一企一策,一户一策”的办法解决农户抵押难、担保难问题。增强金融服务能力,金融部门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及时开发和提供多样化的汇兑、结算、票据、代理、保险、理财、咨询等金融服务产品,把外汇业务延伸到农村。           

笔:胡少华

责编:米军霞

审签:韩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