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示范案例(8):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兰村乡椒林村
发布时间:2021-11-11 17:23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椒林村位于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兰村乡西部包茂高速公路互通处,锦江河呈S型贯穿整个村庄,河岸线6公里之长,故又称“长河之家”,江水气势磅礴,河水清澈见底,花香四季,瓜果飘香。椒林村秉承生态优先发展理念,获得多块“美丽铭牌”: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省级同心美丽乡村、最美休闲示范村、省级生态文明村、怀化市集体经济发展50强村、怀化市文明村镇等。

近年来,椒林村积极响应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号召,在村支两委的努力经营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打造了集苗乡文化、旅游、养殖、种植为一体的特色生态文明示范乡村。

弘扬苗乡文化,发展多元化生态旅游
兰村乡椒林村为苗族集中居住区,拥有珍贵的、浓厚的苗族文化传统,农闲之余,举办荷花节、姑娘节、长寿文化节等节会活动,青年男女有穿苗服,唱苗歌、唱山歌的习俗。同时以“长河小镇”建设为辐射圈,按原始风貌对村寨进行保护开发,弘扬民族文化,发展丰富多彩的旅游经济,以旅游发展为基础引导农户发展经济和手工艺制作,开展民间文艺活动,向外界展示淳朴的民风民情,体现民族文化内涵,使少数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能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合理共赢,打造椒林村生态旅游品牌。
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生活富裕新农村
兰村乡党委、政府及椒林村致力乡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施改水、改厕、人畜分离等工程来改善人居环境;坚决执行国家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有力地保护森林植被,严禁乱砍乱伐等措施,多年来未出现乱砍乱伐和捕杀野生动物的现象,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山地水土流失量减少。借助椒林村网红荷花节,开展本土荷花种植展览产业,推动苗乡特色农家乐产业,全面助力稻花鱼养殖,将本土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人人参与,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近年来持续创建的风潮下,椒林村深入宣传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构建了人人参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良好氛围,为构建生态美丽、和谐富饶新农村,为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切实优化改善农村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