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怀化基地PSA氢气提纯安全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5-09-16 18:55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怀化基地PSA氢气提纯安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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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5915-2025919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怀化基地PSA氢气提纯安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

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羽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总占地面积50m2,总投资3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新建一套 4500Nm3/hPSA氢气提纯装置,利用该装置将氢气的纯度由 99.0%提高至 99.9%,降低氢气中二氧化碳至20ppm以内,厂区内其他现有工程未发生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施工期环境影响。严格按照扬尘防控“6100%+2”要求,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2.废气污染影响。项目废气主要为开停车时试压及置换临时排放的气体、 PSA 提氢解吸气,主要成分为氮气、氢气和甲烷,通过12米高的放空管排放。

3.固体废物污染影响。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第二次污染。该项目产生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吸附剂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4.噪声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5.其他。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按要求修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