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灯塔矿区扩建110kV飞靖甘线54#-59#杆迁工程

发布时间:2025-07-09 09:38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靖州县灯塔矿区扩建110kV飞靖甘线54#-59#杆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号(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27193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610日至2025616(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靖州县灯塔矿区扩建110kV飞靖甘线54#-59#杆迁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靖州侗族自治县太阳坪乡灯塔村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化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化供电分公司在湖南省怀化市靖州侗族自治县太阳坪乡灯塔村施靖州县灯塔矿区扩建110kV飞靖甘线54#-59#杆迁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迁改新建线路起自原110kV飞靖甘线54#塔,止于60#塔后侧处,新建线路路径2.164km,新建光缆盘长2.38km,新立铁塔8基,其中转角塔5基,直线塔3基,导线采用JL3/G1A-240/40型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JLB20A-80铝包钢绞线,光缆采用OPGW-9024芯。调整原线路导地线弧垂1.949km。拆除110kV飞靖甘线55#-59#杆塔,拆除原线路铁塔2基,水泥电杆3基,拆除导地线1.643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进行建设,严控施工范围。施工区、施工便道、牵引场等临时施工占地设置必要的截排水、拦挡、临时覆盖、整地及迹地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主要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100%+2”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进行输电线路路径设计和施工,确保线路附近区域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

4. 加强与公众沟通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