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怀化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查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08:0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现就“怀化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查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项目内容

怀化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查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费用。

根据《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2479号)、《关于开展2025年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516号)等文件要求,要求各市州在202511月底之前完成辖区内的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审核工作,并开展排污许可质量全覆盖现场检查。

今年我市排污许可核发工作任务根据文件要求,主要包括约150家重点企业、约100家简化管理企业的排污许可线上质量审核、约75家技术复核工作(按审核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进行复核)和超110家企业的执行报告技术审核、复核工作以及部分企业的现场技术核查等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对抽查名单内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开展线上质量核查:1)核查管理类别准确性,即是否存在发证类违规降为登记类、发证类重点管理违规降为简化管理等情况;2)核查发证质量,重点核查排污许可证中企业执行标准、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规范性,并逐个提交《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表,并根据提交的审核意见,对排污单位整改后的部分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22024年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

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自行监测要求、特定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管理政策等,对抽查名单内企业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线上审核、逐份填写《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表》,并根据提出的审核意见,对排污单位整改后的执行报告进行复核。

3)排污许可现场核查工作

配合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部分企业的现场技术核查工作,重点检查排污许可事项是否与现场情况一致,排污许可整改事项是否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19.5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商业信誉、需具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资格等。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具有排污许可审核技术服务业绩的优先;

(四)投标人拟组建的技术团队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投标单位盖章出具的工作证明,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或者注册环评师,技术团队中有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开展驻点服务。

四、响应时间、地点

(一)报名、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4308:00202451418:00,逾期不受理。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号(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五、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响应活动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排污许可工作方案。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若有,需提供)。

6.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

7.参保证明。

8.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

9.其它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

响应文件为一式一份,必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应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封面单位名称和密封处加盖公章。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采取同等条件下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采购单位按照本文件第三点中第(三)项内容,择优确定供应商;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标方法自动变更为竞争性谈判。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以适当方式,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七、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人:段 炼、袁亚仪

联系电话:1807599676116607456619

   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号(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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