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2批)

发布时间:2026-07-01 15:11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2批    2026年7月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H202606260001 反映区住建局在处理投诉件D3HH202600006、D3HH202600030整改问题上自相矛盾,消极拖延,问题如下:1.区住建局回复存在自相矛盾,在边督边改台账中,白纸黑字记录2025年7月9日已定性为需要消音改造,但事实是至今未改造动工。为何一年前就已定性,现在却回复需要根据检测结果再决定整改。一年前的盖章文件就是明确的行政定论,现在拿重新检测来推翻之前的定论,这是消极拖延。2.其坚决反对,区住建局再次偷换概念进行检测。6月22日,区住建局曾用错误的生活噪音检测标准来检测低频噪音问题,6月23日就以此问题向督察组再次投诉。现明确要求,此次检测必须严格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进行,绝不能拿着普通分贝仪测空气来测低频噪音检测,如果标准和方法等用错,就是履职不到位。当事人有以下诉求:1、核心诉求是认定此案未有效办结,希望纳入重点遗留问题移交,明确要求区住建局检测和施工需并行开展,其不干涉检测过程,但无论检测结果如何,都该兑现行政允诺,检测结果是为了优化方案,而不是整改的前置条件。基于2025年的定性条件,消音改造工程必须立即启动,8月前实质性解决问题,而不是仅停留在纸面承诺。2、在投诉中,多次提出切断外围商铺转供电,以减轻配电室负荷,降低安全隐患的诉求,回复中只字未提,请督察组核实。 怀化市鹤城区 噪音 2026年6月27日,经区住建局牵头,联合城南街道、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调查核实。1.关于“区住建局回复存在自相矛盾,......这是消极拖延”问题。经核实,工作人员于2025年6月12日已联系物业、施工方准备就配电室进行消音改造,但投诉人表示不同意,认为问题根源在于设计不规范,故整改未能实施。现在重新检测,是为了积极回应投诉人诉求,科学明确噪音影响程度,作为后续工作开展的依据,不存在消极拖延情况。“至今未改造动工”属实,但原因不属实,故该投诉部分属实。2.关于“其坚决反对,......就是履职不到位”问题。经核实,区住建局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配电室供电设备运行噪声问题组织开展检测。现场检测过程中,投诉人提出低频噪音检测的新要求,区住建局当即停止噪音检测工作,并于2026年6月25日联系具备低频噪音检测资质的单位,6月26日安排现场查勘,目前检测单位正在拟定检测方案。故“区住建局偷换概念进行检测”“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不属实。3.关于“核心诉求是认定此案未有效办结,......而不是仅停留在纸面承诺”问题。经核实,噪音检测由第三方单位独立实施,区住建局从未干预检测过程。消音改造工程未能启动系投诉人不同意所致。现为实质性解决问题,需待检测单位出具结果和专业技术意见后,再制定完善方案实施整改,目前尚不具备立即施工条件。区住建局将本着对人民负责的原则,科学用好公共资金,妥善处理公共事务。“区住建局干涉检测过程”“消音改造工程必须立即启动”的情况不属实。4.关于“在投诉中,多次提出切断外围商铺转供电,以减轻配电室负荷,降低安全隐患的诉求,回复中只字未提,请督察组核实”问题。经核实,物业已定期安排人员对配电室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现场查看配电室运行正常。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4.2.3条(该楼盘2018年竣工验收备案,引用当年条文):“民用建筑宜集中设置配变电所,当供电负荷较大,供电半径较长时,也可分散设置”。切断外围商铺供电及负荷过大的情况,需有明确依据,目前电力部门未认定该配电室负荷较大的问题,如发现配电房存在负荷过大问题,相关部门必将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安全隐患。故“切断外围商铺转供电,以减轻配电室负荷,降低安全隐患”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配电室噪声问题,区住建局已于2026年6月26日委托具有低频噪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查勘,正抓紧制定检测方案,将严格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进行规范检测。
2.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将依据检测结论和技术意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快实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预计八月底整改完成。
3.关于外围商铺供电问题,将督促物业加强配电室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如有需要,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整改情况:预计八月底整改完成。

2 D3HH202606260002 怀化市芷江县火烧铺镇的荣森纸业造纸厂,随意将其生产的工业固废(主要为锅炉灰、污泥)倾倒至几公里外荣森纸厂自买的基本农田里,倾倒时间长达20年,累计倾倒量约几百万吨。2026年6月初当事人曾向12369投诉过,但因是匿名投诉所以未得到回复,也曾举报到当地环保部门。2026年6月7日,芷江县环保部门要求该纸厂拖走处理该部分工业固废。纸厂先后运输200多车(约几千吨)将其拖走运输至附近砖厂处理。投诉人在网上查询到相关部门未给荣森纸厂予立案处罚,未进行生态修复,地方保护严重。诉求是希望立案处罚。 怀化市芷江县 土壤 1.“怀化市芷江县火烧铺镇荣森纸业造纸厂,......累计倾倒量约几百万吨”的问题不属实。岩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经走访和询问岩桥镇槐花园村相关群众,不存在私下买卖基本农田行为。该厂近年来生产过程中锅炉产生的炉渣、造纸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处理后运输至芷江华兴制砖厂(具备一般固废处理资质)综合利用制砖。举报内容“倾倒时间长达20年,累计倾倒量约几百万吨”与《湖南省2026年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事实不符。
2.“2026年6月初当事人曾向12369投诉过,但因是匿名投诉所以未得到答复,也曾举报到当地环保部门。”的问题不属实。经核查,12369环保信访举报平台未有该举报内容举报记录,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也未接访、受理过该举报问题。3.“2026年6月7日,芷江县环保部门要求该纸厂拖走处理该部分工业固废。纸厂先后运输200多车(约几千吨)将其拖走运输至附近砖厂处理。”的内容部分属实。经核查,《湖南省2026年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前,我县已接到省生态环境督察现场暗访组反馈该突出环境问题,并要求立行立改。芷江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芷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岩桥镇和各责任单位按方案进行了整改。岩桥镇清运生活垃圾至芷江县垃圾填埋厂共计350立方米。因荣森生态纸业纸制品厂于2025年9月整体收购芷江恒兴纸制品厂,应对其历史遗留问题负相应责任,故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荣森生态纸业纸制品厂作为清运主体,清理转运一般工业固废至芷江华兴制砖厂综合利用处理共计3200立方米。
4.“投诉人在网上查询到相关部门未给荣森纸厂予以立案处罚,未进行生态修复,地方保护严重。诉求是希望立案处罚。”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经核查,岩桥镇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已按《芷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进行了整改,2026年6月15日已完成地块栽种、草籽播种等生态修复工作。2026年6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执法人员已对荣森生态纸业纸品厂经营者杨志荣开展了调查询问,相关线索、证据正在进一步收集过程中,如查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不存在地方保护严重情况。
部分属实 1.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步骤及时限,现已完成怀化市芷江县岩桥镇槐花园村混合固废非法倾倒点分类转运,合法安全处置和场地整理、生态复绿等整改事项。2.2026年6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执法人员已对荣森生态纸业纸品厂经营者杨某开展了调查询问,相关线索、证据正在进一步收集过程中,暂未立案。如查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
3 D3HH202606260003 怀化市鹤城区滨江美墅楼下烧烤店问题:1.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未安装专业烟道的餐饮店不具备开设新建重油重烟餐饮店的资质。2.市场监管局未经核查为其办理相关许可证,非法加设地排。居民现场发现油烟未向高空排放,而是排入地下管网,违反了《城镇污水排入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42条的相关要求,未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城管局虽已开展执法整改,但16点以后这些烧烤店仍在正常营业,其中大三元烧烤店和三毛烧烤店最严重。希望督察组能够协调城管、环卫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整片占道的区域进行高压深度的清洗,然后全面清洗所有的垃圾桶,彻底清除油污。 怀化市鹤城区 油烟 1.关于“未安装专用烟道”的问题。经核实,滨江美墅原规划图纸上没有设计专用的餐饮排烟管道。2.关于“非法加装地排”的问题。经核实,加装地排现象系部分经营户私自加装,未向相关部门报备过。3.关于“滨江美墅楼下烧烤店仍在营业”的问题。在2026年3月,我区已把社会事务及相关城市管理执法权移交至鹤城区。对涉及到执法办案权限的且未能完成整改办结的事项,及时把相关违法线索移交给鹤城区执法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一直以来都是引导商户入店经营,未下达过"一律关停"的指令,也没有要求所有店铺停业整改。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上门宣传政策法规,告知经营户油烟排放和占道经营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经营户入店经营。劝导商户停止往地下管道排放油烟。2.协调开发建设局一起到现场处理油烟管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整改方案,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4 D3HH202606260004 怀化市鹤城区石门乡怀化学院黄工坳小区(怀化学院东区北门向东100米左右,在鞭炮点旁边)有一个私人木材加工厂,营业时间为凌晨3-4点至晚上23点左右。2021年开始,木材厂生产噪音扰民,现木材厂规模越来越大,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026年4月曾向12345反映,回复该厂会往远离居民区的一面搬迁100米,但至今未整改,未改变现状。希望该厂搬迁或关停。 怀化市鹤城区 噪音 2026年6月27日,经坨院街道牵头,区林业局、鹤城生态环境分局调查核实。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石门乡怀化学院黄工坳小区(怀化学院东区北门向东100米左右,在鞭炮点旁边)有一个私人木材加工厂,营业时间为凌晨3-4点至晚上23点左右”问题。经核实,鑫宇木业有限公司实际营业时间为每日早上7:00至晚上19:00,从未在凌晨3-4点至23点的超时生产行为,与居民反馈的营业时间存在明显偏差。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关于“2021年开始,木材厂生产噪音扰民,现木材厂规模越来越大,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厂从未凌晨三四点和晚上十一点后加工,属偶尔这个时间段运输原材料进厂或成品出厂大型车辆造成的噪音,部分属实。3.关于“2026年4月曾向12345反映,回复该厂会往远离居民区的一面搬迁100米,但至今未整改,未改变现状”问题。经核实,2026年4月企业承诺将噪音大的设备往远离居民区的一面搬迁100米,与投诉人反映的“该厂会往远离居民区的一面搬迁100米”存在理解偏差。企业承诺将噪音大的破碎设备往远离居民区的一面搬迁100米已整改到位。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4.关于“希望该厂搬迁或关停”问题。(1)该企业由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手续,为合法企业。(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类别/环评类别第十七项,该木材加工厂主要以木材原料分解为主,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3)该企业按照国家微企纳税标准正常纳税。(4)该企业与村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强化宣传劝导,压实主体责任。坨院街道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怀化鑫宇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现场,与企业负责人、一线生产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劝导工作。要求其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请专业机构做噪音检测,部分设备靠近小区一侧做隔音挡板,积极配合噪音扰民整改工作。2.压实巡查责任,做好管控兜底。明确由坨院街道联合鹤城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局、金海村组成巡查工作组,对工厂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管控。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长效管控。
整改情况:办理中,预计7月15日前整改到位。
5 D3HH202606260005 2011年开始,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红花园村八组,张家欢家中的粪便和垃圾直排进当事人家后的水沟中,水沟流向河流,导致该河流水质检测不合格。2026年曾向村委反映,没有任何结果。 怀化市溆浦县 经卢峰镇人民政府联合县生环分局现场核实:1、反映的“张家欢家中的粪便和垃圾直排进当事人家后的水沟中,水沟流向河流”问题属实;2、反映的“导致该河流水质检测不合格”问题不属实,张家欢家居住人口少,早出晚归,用水量有限,对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且该河流水质没有检测结果显示水质不合格。 部分属实 卢峰镇人民政府将与红花园村村委会一同,积极帮助张家欢寻找适合建设化粪池的地方,并要求张家欢于2026年7月6日前修建好化粪池,把直排的粪污管接入化粪池内,消除影响。
6 D3HH202606260006 怀化市沅陵县七甲坪镇集镇南部一污水处理厂建在离当事人家5米处,位于玉花溪的上流位置。自2023年运营开始,出现晚上偷排废水、废气,影响人身体健康的问题。在2021年10月建设初期,当事人父亲开始向县、镇政府反映,政府相互推诿,回复现在未出现具体的污染问题,若有实际污染,县政府会处理。在2023年停运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监测,并出具了一份监测报告,无问题。当事人父亲在维权过程中,先后传唤8-9次,拘留5次,2026年4月5日转为刑拘,5月在看守所被打成重伤瘫痪,现神志不清。诉求是该污水处理厂不符合防护距离,有安全隐患, 希望维护百姓的人身健康。 怀化市沅陵县 大气、水 经七甲坪镇政府、县住建局、县公安局调查核实。1.关于“怀化市沅陵县七甲坪镇集镇南部一污水处理厂建在离当事人家5米处,......县政府会处理”的问题。调查核实,七甲坪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20年10月14日获得项目环评批复,2021年8月开始修建,2023年6月开始试运行,2023年9月开始商业运行。本项目为乡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与相关规划协调,选址合理,具有良好的环境、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各污染物均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不存在不符合安全距离和安全隐患问题。2023年10月23日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显示该污水处理站外排水、气、噪音等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2025年5月16日、2025年8月25日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再次出具两份检测报告显示,废水、无组织废气、噪音等10余项指标检测结果均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以内。不存在废水、废气影响人身体健康的问题。七甲坪镇政府于2026年6月27日现场调查核实,污水处理厂没有发现废气恶臭、噪音和废水冒出的情况。2025年9月10日,七甲坪镇政府向当事人张某父亲金某出具依法履职事项答复意见书,对金某反映的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选址及环评论证、现场检测情况等方面给出了处理意见。不存在政府相互推诿情况。该举报情况不属实。2.反映当事人父亲在维权过程中,先后传唤8-9次,拘留5次,2026年4月5日转为刑拘,5月在看守所被打成重伤瘫痪,现神志不清的问题。沅陵县公安局调查核实,金某,2015年因犯诈骗罪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2017年4月29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沅陵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6月4日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2023年10月27日金述建因故意损毁财物被行政拘留10日;2025年10月10日金述建因侮辱他人被处以200元罚款;2026年3月18日金述建因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26年3月28日金述建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26年4月6日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金述建涉嫌多种违法犯罪行为,长期在当地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群众反应强烈,民愤极大,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并不存在恶意打击报复的情况。关于金述建在看守所突发疾病情况。2026年5月16日22时20分左右,金述建不服监所管理规定,值日期间未在规定的区域内值守,为此与同监室的在押人员李某某发生纠纷。李某某用手打了金述建头部几下,看守所值班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后,及时制止,并组织驻所医生及值班人员共4人前去金述建所在监室内查看情况。驻所医生检查发现金述建血压较高便为其发放降压药和护心药品,但金述建不肯服药。当日晚11时许,同监室的在押人员发现金述建身体异样,通过呼叫系统向值班民警汇报。值班民警及驻所医生现场查看后,认为金述建需出所就医,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其送至沅陵县人民医院治疗,经县人民医院诊断,金述建为脑梗死(急性期)。目前,金述建病情稳定,沅陵县公安局请了一名护工24小时在县人民医院照顾金述建。2026年5月17日,因李某某违反监区管理规定殴打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看守所领导批准,决定对李某某使用戒具(脚镣)3日的处罚。以上事实有监区监控视听资料、金述建入所体检资料、驻所医生向长方随诊病历、人民医院急诊诊断资料以及与金述建同监室的在押人员黄某某、张某等询问笔录等证据予以佐证。核查结果与沅陵县检察院调查结果一致。沅陵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办理金述建相关案件,无民警对其进行殴打虐待。该问题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7 D3HH202606260007 2020年开始,怀化市鹤城区湖天桥湖天小学外有5-6家露天收废品的地方(中转库和华侨钢材市场也存在),产生大量噪音与废机油,废机油流至马路,且产生大量浓烟。 怀化市鹤城区 大气 2026年6月27日,区商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盈口街道开展调查核实。1.关于“2020年开始,怀化市鹤城区湖天桥湖天小学外有5-6家露天收废品的地方(中转库和华侨钢材市场也存在)”的问题。经核实,片区内共排查12家废品回收经营户,具体为湖天桥湖天小学外区域6家(湖南馨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怀化市崛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第十一经营部、怀化市再云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怀化利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覃辉家电经营部及1家无证废铁废旧金属废轮胎回收个体刘先生),中转库3家[怀化市臻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怀化供销储运总公司(属于营业执照对外挂靠,挂靠对象为刘小祥、何小刚、周付期)、怀化君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两个场地,露天),实际经营主体5家],华侨钢材市场片区3家(怀化市湘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朝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第二十三经营部、怀化市掘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中有7家存在露天堆放废纸、废铁、废塑料、废旧金属等物资行为,仅少数商户配套简易钢架大棚,未实现全室内堆放。故反映的“露天收废品点位”问题属实。2.关于“产生大量噪音与废机油”的问题。经核实,多家回收企业开展废旧金属切割、打包加工作业,设备运行及货物装卸产生持续性金属碰撞噪声,主要是湖天小学外和华桥钢材市场片区临近居民区和学校,存在噪音扰民现象。部分回收门店回收废旧机械、报废摩托车,存在废机油。故反映的“产生大量噪音与废机油”问题基本属实。 3.关于“废机油流至马路”的问题。经核实,部分回收门店贮存废机油未配套防渗收集设施,油污渗漏地面主要在经营场所内部。仅湖天小学外1家无证废铁废旧金属废轮胎回收个体刘先生,在废品回收整理作业时,存在废机油流至马路现象。6月28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当日,该经营户关门,现场无人值守,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其整改要求,当晚其已自行开展现场清场清理工作。故反映的“废机油流至马路”问题部分属实。 4.关于回收点“产生大量浓烟”的问题。经核实,前期存在1家回收废旧塑料经营户露天焚烧废旧塑料、垃圾产生浓烟行为,现场排查已制止焚烧行为,但焚烧隐患未彻底消除。故反映的“产生大量浓烟”问题部分属实。5.同步核查发现衍生问题。 经现场核查,12家经营主体中有4家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一致,部分场地消防设施缺失、简易搭建大棚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证照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有隐患等问题。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当日现场向问题经营主体全部送达整改告知文书,依据问题严重程度实行分级限期整改。1.轻微类问题(露天少量堆放、证照经营地址不符):整改期限7天至1个月。2.重点改造类问题(需新建防雨防渗钢架棚、场地硬化、配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给予3个月整改过渡期,过渡期内必须每日清空露天堆放货物,杜绝污染持续扩散。3.经营证照规范:存在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不符的商户,须于7月3日前提交营业执照地址变更申请。4.露天物料及防雨设施:9月30日前彻底清理全部露天堆放货品,并完成防雨遮雨钢架棚搭建。5.消防安全隐患:8月31日前完成所有消防问题整改清零。6.危废整治:10月10日前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整改情况:
经办理,此问题正在办理中。全部整改工作计划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
8 D3HH202606260008 怀化市洪江市湾溪乡云峰村羊古坳组,余深禄采矿厂开采麻石、花岗岩,产生污水损坏农田。从2014年开始,湖南省林业厅和洪江市林业局批复林地11.443公顷,用来开采矿石,损坏了羊石坳组农田、岩山湾组、八王田组共计91.3亩农田与林山500多亩。曾向中央、省、洪江市信访组反映,一直没有处理结果。怀化市环保部门曾下函,但洪江市和乡镇政府也一直未处理。道路因采石被损坏,且在大沙坪种植了刺树,导致村民不能进山作业。诉求是:1.对所占农田进行恢复,如不能恢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所占农田2万元一亩,林山4000元一亩,荒山荒地3300元一亩。 怀化市洪江市 生态 2026年6月28日,经洪江市政府安排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洪江市自然资源局、洪江市农业农村局、洪江市林业局、洪江市交通运输局、湾溪乡人民政府调查核实。1.关于“采矿厂开采麻石、花岗岩,产生污水损坏农田”的问题。经核实,洪江市菊源矿业有限公司受负面清单影响开采证2021年12月30日到期,目前开采区域已停止作业。现场查看企业外购石料,石材加工区现场有3台切割设备运行生产,生产废水通过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厂区和开采区下方建有雨水收集沉淀池,雨水通过沉淀后排放。现场未发现下方农田损坏的情况。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关于“损坏羊古坳组、岩山湾组、八王田组共计91.3亩农田与林山500多亩”的问题。经核实,2014年洪江市菊源矿业有限公司与羊古坳组、岩山湾组、八王田组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书,征用三个组农田58.94亩(39289平方米),均已补偿到位。2017年至2023年期间,洪江市菊源矿业有限公司依规向洪江市林业局申请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累计获批占用林地18.7482公顷(折合281亩)。其中:永久占用林地9.4505公顷,临时占用林地9.2977公顷,所有审批流程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完备。通过比对历年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林地勘测定界资料及审批台账核实,该公司实际林地占用范围、占地面积均严格对应已审批办证区域,不存在超范围、超面积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3.关于“曾向中央、省、洪江市信访组反映,一直没有处理结果。怀化市环保部门曾下函,但洪江市和乡镇政府江市也一直未处理”的问题。经核实,洪江市湾溪乡人民政府多次收到上级转办关于洪江市菊源矿业有限公司开采花岗岩占用耕地、破坏环境的相关信访举报件,湾溪乡人民政府均按要求核实处理,并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答复其反映事项不属实,不存在“一直没有处理结果”情况。故反映的化市环保部门曾下函,但洪江市和乡镇政府江市也一直未处理。”的问题部分属实。4.关于“道路因采石被损坏”的问题。经核实,该公司目前已停止石材开采,但仍经营石材加工及销售业务,现场勘查发现,厂区往溆浦县黄茅园乡方向石材运输共占用道路600米,路面因重压损坏约350米。故反映的问题属实。5.关于“在大沙坪种植了刺树,导致村民不能进山作业”的问题。经核实,信访件反映区域为洪江市菊源矿业有限公司获批的临时占用林地用于弃渣场建设。该区域为工矿废弃立地,土壤贫瘠、保水保肥能力差、生态基础薄弱,立地条件恶劣,仅适宜种植刺槐、高山茶花、油松等耐旱、耐贫瘠、抗逆性强的乡土木本植被。结合场地实际生态条件,栽种刺槐是适配该弃渣场生态修复的最优选择,符合矿区临时用地复绿治理相关技术规范。且区域内均建有砂石路,不存在村民不能进山作业情况。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洪江市湾溪乡人民政府将跟据整改工作方案,督促洪江市菊源矿业有限公司在8月20日前完成破损道路修缮维护。2.督促企业规范运行环保处理设施,确保废水循环利用;加强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9 D3HH202606260009 怀化市鹤城区有5家同类型大规模企业,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在正常经营,对守法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具体名字为:1.湖南德尔丹塑料厂。2.一家未挂牌企业(位于湖南德尔丹塑料厂下方30米处)。3.来芙铝厂内塑料厂。4.益丰二手市场旁的负一楼。5.安江镇的一家企业。希望在怀化区域合法经营,依规办证。 怀化市 其他 2026年6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牵头,联合街道进行调查核实。1.经核实,湖南德尔丹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虽配套环境新风换气系统,用于生产车间通风换气,但仅满足车间生产环境要求,未建设规范的废气收集、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怀化市鹤城区永发塑料厂虽配套安装了废气治理设施,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怀化凯玉塑料加工有限公司未配套安装废气治理设施,且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怀化市胜权塑料制品部未配套安装废气治理设施,且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上述4家市场主体均属于塑料制品加工类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投入生产,四家经营主体仅办理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均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登记等环保手续。故反映问题属实。              2026年6月27日,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洪江市顺达编织袋厂(原洪江市宏达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委托怀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洪江市宏达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9月28日经怀化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并出具审批意见(编号:怀环表[2011]35号)。该公司于2013年完成施工建设,2014年9月向怀化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调试生产。2014年12月该公司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15年1月20日获得怀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洪江市宏达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怀环函[2015]7号),同意通过竣工验收。因此该公司已按规定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属实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拟对该4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补办相关手续。经办理,该案件正在办理中,预计12月31日完成。
10 D3HH202606260010 怀化市辰溪县长田湾乡马王塘村7组村民举报:1.有一片林山(原砖厂下面的蛇坡洞)长期被倾倒残渣、生活垃圾。2.未经村民同意,占用其上木坳田的林山用以修路。3.国家的古树因下雪,将其猪舍压倒。4.村里修路强行占用其宅基地,导致村民无法正常出行,如发生涨水,会危及生命安全。希望来现场查看,已维权6年。 怀化市辰溪县 垃圾 2026年6月27日,经长田湾乡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核实:1.瞿某约0.5亩山林在2018年左右被武世田和金子坡砖厂堆放少量废渣,瞿某得到了补偿金共计5.2万元,该山林早已自然复绿,目前,没有发现倾倒残渣、生活垃圾的情况,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瞿某所在的马王塘村7组的通组公路修建于90年代,2020年下半年对该通组公路进行扩宽和硬化,占用了包括瞿某在内的部分村民土地,其中占用瞿某土地面积约8平方米。由于该公路属村公益项目,7组村民开会集体商议决定对村民被占用的土地均不予以补偿,除瞿某外,其它村民均无异议。为化解矛盾纠纷,乡村两级政府多次做其工作,也同意按照政策标准给予一定补偿,但多次遭到拒绝,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3.瞿某家旁边的青冈木不是国家挂牌的古树名木,2019年下大雪时确有树枝被雪压断掉落在瞿某家猪舍上的情况,只对猪舍的瓦面造成了部分损坏。为了平息矛盾,乡村两级政府同意对其受损部分进行修缮,但遭到瞿某秀拒绝,她执意要求乡人民政府为其新建猪圈并赔偿损失,双方至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4.为方便包括瞿某家在内的附近十余户村民出行,马王塘村7组村民集体在瞿某房前堡坎外修建了一条人行便道,占用了部分村民(其中也包括瞿某家)的田地,修路前已经征得瞿某公公和婆婆的同意,修建完成后整体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瞿某全家也是其中的受益者)。现瞿某提出,要求将房屋堡坎外延砌至人行便道外侧塘边,还恶意阻止、不允许他人通过该路段,最终导致人行便道无法通行,村民正常出行受到影响,当地村民均对瞿某的这一行为表示强烈愤慨与反对。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长田湾乡人民政府对投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并组织调解,多次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将协助瞿某走司法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11 X3HH202606260001 关于新晃秦箭炉料有限公司、新晃华东硅锰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炉渣污染舞阳河的举报。具体情况如下:一、涉事企业详细位置1.新晃秦箭炉料有限公司2.新晃华东硅锰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坐落于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岩山村上寨组,厂区与舞阳河干流仅隔一条公路,堆场紧邻河道,无隔离防护、无防渗截污设施。二、企业违法污染事实两家企业常年生产加工硅锰、冶炼炉渣,大量废渣无规范密闭堆场,露天裸露堆放,长期存在双重污染问题:1.大气扬尘污染晴天起风时,炉渣细粉漫天飞扬,粉尘覆盖周边农户房屋、农田,村民日常出行、耕种均受严重影响,空气中常年漂浮灰色矿尘,长期危害周边群众身体健康。企业未落实扬尘治理要求,无防尘网、喷淋、围挡等抑尘配套措施。2.水体直排污染舞阳河厂区堆渣区域紧邻河道,无雨水收集沟、无沉淀截污池。每逢降雨,尤其是今年汛期雨水频繁,大量炉渣粉末、细小废渣被雨水冲刷,直接横穿公路汇入舞阳河。大雨过后河面可见大量灰色矿渣悬浮物,冶炼废渣含重金属有害物质,持续渗入河道水体,破坏舞阳河水生态,污染沿岸水源,严重损害县域母亲河水质安全。 怀化市新晃县 扬尘、水 经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两家企业位于鱼市镇岩山村,紧邻舞阳河,有规范渣棚但容积不足,存在露天堆渣现象;堆场有防渗截污设施,未发现明显扬尘污染及废水直排,舞水河水质长期保持Ⅱ类。此前已对企业“三防”措施不到位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企业正制定整改方案,暂未处罚。下一步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部分属实 该举报问题与第八批电D3HH202606220004*号群众信访举报问题高度重叠,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2026年6月24日已对两个企业的“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到位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怀环晃责改〔2026〕15号、怀环晃责改〔2026〕16号),企业正在整改中,考虑到企业后期的环保合规生产,企业制定了扩建合规渣棚、增加喷雾抑尘措施等整改措施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将督促企业7月底前完成整改。
12 X3HH202606260002 1.麻阳县兰里镇满延希沙场露天作业,到处是灰尘。还有一露天加工的破碎机,没有环保手续。当地环保部门监管走过场,执法不作为。2.麻阳县城黄刚学口腔诊所、雅康段玲玲口腔诊所购买口腔x光机,使用多年,没有办理环保手续。3.麻阳县文昌阁乡西晃山漂流,前年建设开工,基本完成,一直没有办理环保手续。4.麻阳县隆家堡乡天沐温泉,去年营业,一直没有办理环保手续。 怀化市麻阳县 扬尘 2026年6月27日,县生态环境、县卫健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1.关于“麻阳县兰里镇满延希沙场露天作业,到处是灰尘。还有一露天加工的破碎机,没有环保手续。当地环保部门监管走过场,执法不作为。”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2019年已取得《麻阳高坪砂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配套建设喷淋降尘、泥水压滤、废水收集沉淀、破碎生产线密闭、堆场防尘覆盖等环保设施。2026年以来企业基本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进行生产加工作业;厂区地面少量积尘系停产期间管护不到位所致,已立即清理整治到位。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2026年该企业纳入抽查计划,暂未抽到该企业双随机检查,未接到相关交办及投诉举报,截至目前未开展现场检查,不存在监管走过场、执法不作为问题。2.关于“麻阳县城黄刚学口腔诊所、雅康段玲玲口腔诊所购买口腔x光机,使用多年,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黄刚学口腔诊所、雅康段玲玲口腔所使用的口腔X光机属于 Ⅲ类射线装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应当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两家机构均未依法完成备案,已督促其在线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3.关于“麻阳县文昌阁乡西晃山漂流,前年建设开工,基本完成,一直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湖南盛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麻阳县文昌阁乡西晃山漂流项目,该项目开展“三通一平”前期工作,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未办理环评审批等环保手续,且项目区域涉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等敏感区,生态环境风险突出,目前该企业拟向县政府申请取水点上移,上移之后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4.关于“麻阳县隆家堡乡天沐温泉,去年营业,一直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麻阳天沐云端温泉酒店于2025年10月底正式营业,今年5月底停业。根据该企业与麻阳长河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约定,温泉井的环评手续应由麻阳长河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核查,麻阳长河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5年3月与环评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并开展前期工作,但因采矿权未及时办理导致环评工作滞后,至今未完成环评审批手续的办理。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规范口腔诊所辐射环境管理。要求黄刚学口腔诊所、雅康段玲玲口腔两家口腔诊所立即停用X光机,停止辐射作业;限期完善设备核验、人员培训、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资料,依法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对未备案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同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专项排查整治。2.要求湖南盛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漂流项目全面停工整改,严禁擅自开工建设;限期完成各类审批手续;加快推进取水点位上移工程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及水资源管理要求。3.要求麻阳天沐云端温泉酒店保持停业状态,不得擅自恢复营业;督促麻阳长河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加快完善采矿权及环评审批手续,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监测验收等全流程合规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依法恢复营业,县生态环境部门对该酒店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启动立案调查。
整改情况:1.已督促完善环评登记手续。2.已督促湖南盛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加快推进取水点上移申报。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13 X3HH202606260003 1.怀化市鹤城区河西“大视界KTV”在居民楼外墙装设4台巨大的空调外机,运行声音大,唱歌的噪音从每天22:00至次日5:00,噪音扰民。曾向12345热线反映了65次,相关部门互相推诿,至今无结果。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来现场调查核实,并要求相关部门365天24小时加强日常巡察。2.怀化市鹤城区恒大帝景二期人工湖后的水泥地,被人倒土变成菜地,破坏生态环境。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无效。要求相关部门365天24小时加强日常巡察,防止问题反弹。3.怀化市鹤城区城北碧桂园一期西区西门占用人行道搭设帐篷,影响临街商铺,每晚18:00至次日3:00产生烧烤油烟,影响周边顾客与居民,污染大气环境和路面环境卫生。要求相关部门365天24小时加强日常巡察,防止问题反弹。4.怀化市鹤城区薰衣草家园西门(城北的恒大帝景与薰衣草家园中间的那条路上去),有一家家具喷漆房,在室外露天施工制作家具喷漆,导致油漆味严重。曾向多部门反映,但无效。 怀化市鹤城区 噪音、大气 2026年6月27日,区文旅广体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城北街道开展调查核实。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河西“大视界KTV”......并要求相关部门365天24小时加强日常巡察”问题。(1)关于该KTV在居民楼外墙装设空调外机问题。经核实,该KTV自2019年营业以来,我区于2026年陆续收到周边居民反映其夜间噪音扰民的投诉。故群众反映的“大视界KTV在居民楼外墙装设4台巨大的空调外机,运行声音大”情况属实。(2)关于该KTV每天22:00至次日5:00唱歌噪音扰民问题。经核实,区文旅广体局和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多次凌晨2时后赴现场核查,未发现此KTV营业的情况。故反馈的“KTV每天22:00至次日5:00唱歌噪音扰民问题”情况部分属实。(3)关于曾向12345热线反应65次,相关部门互相推诿,至今无结果问题。经核实,针对2026年以来该KTV噪音扰民投诉,我区多次统筹区文旅广体局、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河西街道开展联合核查处置,现场督促经营主体对空调外机加装降噪隔音设施、压低经营音量。该KTV已于2026年开展降噪改造,对空调外机加装部分降噪设备,并关停居民楼下6个包厢,减少噪音影响。因企业经营低迷、设备长期停用,降噪设施暂未完全加装到位。故群众反映“多次投诉、部门推诿、处置无果”问题部分属实。2.关于“怀化市鹤城区恒大帝景二期人工湖后的水泥地,被人倒土变成菜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核实,城北街道、城管城北执法队已对该处违规种菜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同类毁绿占地问题同步排查整改,故反映问题属实。3.关于“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无效”的问题。经核实,城北街道中坡社区、城管城北执法队先后于5月12日、6月19日接到投诉并完成整改回复,整改过程主动邀请投诉人现场监督,当事人对整改结果表示认可、满意。目前该处泥土、垃圾已基本清理到位。故反映问题部分属实。4.关于“要求相关部门365天24小时加强日常巡察,防止问题反弹”的问题。目前,城北执法队、中坡社区、恒大物业已建立三方联动巡查机制,常态化对恒大帝景二期周边区域开展巡查管控,发现违规种菜问题立即清理整治,持续维护小区良好居住生态环境。5.关于“怀化市鹤城区城北碧桂园小区一期西门占用人行道搭设帐篷,影响临街商铺”问题。经核实,该区域为政府划定的临时便民摊点,原有遮阳帐篷用于摊贩防雨防晒。前期部分摊贩超范围搭建、向外延伸篷体,占用人行道、遮挡商铺门头、挤占通行空间,对临街商铺正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经多部门联合整治,违规占道搭棚问题已整改到位。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6.关于“每晚18:00至次日3:00产生烧烤油烟,影响大气环境和路面环境卫生”问题。经核实,该片区夜间至凌晨存在烧烤集中经营情况,部分商户曾存在露天烤制、油烟直排等问题,对周边大气环境、路面卫生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2026年6月以来,我区城管、市场监管、属地街道多次开展夜间错峰专项整治,紧盯扰民高发时段逐户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常态化规范经营秩序。故反映该问题情况属实。7.关于“怀化市鹤城区薰衣草家园西门(城北的恒大帝景与薰衣草家园中间的那条路上去),有一家家具喷漆房,在室外露天施工制作家具喷漆,导致油漆味严重”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喷漆房门面关闭,经营者暂居外地无法到场开门,现场未发现喷涂物料、新鲜作业痕迹及刺鼻异味。经联系经营者核实,其2026年年初确存在室外喷涂作业行为,执法部门已当场批评教育,经营者承诺不再违规露天作业。走访周边居民,证实近期无露天喷漆扰民现象,故群众反映的过往扰民情况属实。8.关于“曾向多部门反映,但无效。”的问题。经核实,我区2026年1月收到该点位同类投诉,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先后两次上门核查,未发现违规作业,并留存联系方式方便群众随时举报。1月26日已书面反馈处置结果,后续未收到该点位复喷扰民线索。群众反映“投诉无效”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一)河西大视界KTV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处置情况。1.及时组织现场实地核查。2026年6月28日22:30,区文旅广体局联合河西街道办事处赴大视界KTV开展夜间专项现场检查,核查时该企业因经营市场低迷,处于未营业状态,暂未产生经营噪音、外机运行扰民情况。2.严格落实噪声管控要求。明确要求该KTV在7月中旬完成降噪设施安装,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噪声检测报告;若检测分贝超出法定噪声排放标准,责令企业二次加装降噪减噪设备,直至噪声指标完全达标后方可恢复营业。3.建立长效巡查机制。将该点位纳入常态化重点巡查清单,落实全天日常巡察,持续监测空调外机、夜间经营噪音,严防噪声扰民问题反弹。
(二)恒大帝景二期人工湖周边毁绿种菜问题处置情况。经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该点位违规开垦菜地已于2026年6月27日全部清理整改完毕。后续执法部门将加大该片区日常巡回检查频次,实行全年不间断巡查管控,定期复查现场,巩固整改成效,杜绝复耕种菜、乱倒土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三)城北碧桂园一期西区西门占道烧烤油烟污染问题处置情况。1.约谈普法,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一是对占道搭设帐篷摊贩开展约谈警示教育,宣讲《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责令当事人立即完成整改,明确临时帐篷仅可在自有摊位内规范摆放,严禁超范围占用道路搭建。二是全覆盖约谈所有烧烤经营商户,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四项硬性经营规范: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店内经营期间油烟净化设备必须全程开启;建立净化设备定期清洗台账;油烟管道破损须第一时间维修更换,杜绝油烟直排外泄。2.集中整治,严防问题反弹。经多轮联合专项整治,该区域全部烧烤摊贩已完成撤离,同步对便民经营点位路面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清扫维护,消除油烟、占道污染。常态化巡查管控:将该路段纳入全天候巡查网格,全年不间断开展巡回检查,严防占道搭棚、露天烧烤问题回潮。(四)薰衣草家园西门露天家具喷漆异味扰民问题处置情况。1.电话约谈警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电话约谈该家具喷漆房经营者,逐条重申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严厉警示禁止露天喷漆等污染周边居民的违规行为,告知一经发现违法作业,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2.普法宣传引导。联合多部门面向辖区各类经营主体普及文明、环保经营管理规定,明确告知污染问题反复违规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暂扣经营物品等惩戒措施,督促经营者主动兼顾周边居民生活权益,树立合规环保经营理念。3.长效跟踪复查。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喷漆点位实行常态化跟踪检查,全年全天候开展巡查,严防露天喷漆异味扰民问题复发。整改情况:(一)问题1,经办理,此案件正在办理,预计7月中旬整改完成。(二)问题2.3.4,已办结。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