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5批)
发布时间:2026-07-07 09:29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15批 2026年7月4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HH202606290001 | 怀化市鹤城区坨院街道五里村尖坡组,由环保、水利、产投等五个政府部门牵头,将大冲陇水库划为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组里几百亩山地、30多亩农田都用围栏围着,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允许建房子、养牛羊,种田不允许施肥、打农药。政府部门在施工前没有到过现场,也没有开过会,后面也只有生态环境局的到过现场。施工方不经过村组同意,从2026年6月初擅自施工,村民阻工过两次,这几天没有施工。诉求:1.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的范围不要影响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2.如果要划在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范围内,希望给予相应的补偿。 | 怀化市鹤城区 | 水 | 2026年6月30日,区水利局牵头,联合鹤城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坨院街道等单位进行调查核实。 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坨院街道五里村尖坡组,由环保、水利、产投等五个政府部门牵头,将大冲陇水库划为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经核实,依据湘环函〔2022〕181号文件,大冲垄水库划定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划定由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并非我区多部门牵头划定。故反映该问题部分属实。2.关于“组里几百亩山地、30多亩农田都用围栏围着”问题。经核实,隔离护栏仅建设于裕鸿电站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大冲垄水库保护区只含水面,未圈占山地;农田仅管控污染类生产行为,未全部围挡封闭,不存在几百亩山地、30多亩农田全部被围栏围住的情况。故反映该问题不属实。3.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允许建房子、养牛羊,种田不允许施肥、打农药”问题。经核实,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无关房屋、畜禽养殖、施用农药,严控化肥过量使用;原有养殖场必须清退。但村民可正常进入自有农田耕作,并非完全禁止施肥,仅禁止滥用化肥、高毒农药。该描述与管控要求大体相符,但表述存在绝对化夸大。故反映该问题部分属实。4.关于“政府部门在施工前没有到过现场,也没有开过会,后面也只有生态环境局的到过现场”问题。经核实,前期水源地划定阶段相关部门开展过现场勘测,但针对本次隔离护栏施工项目,前期未组织村组专题会议宣讲政策、现场沟通,施工前期多部门联合踏勘不到位,仅后期生态环境分局单独到场巡查。故反映该问题属实。5.关于“施工方不经过村组同意,从2026年6月初擅自施工,村民阻工过两次,这几天没有施工。”问题。经核实,市产投集团公司下属的施工单位未提前与村组、村民充分沟通即进场施工,引发村民两次现场阻工,现阶段施工已全面暂停,区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坨院街道和村组干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故反映该问题属实。6.关于诉求1的回复:现有保护区法定范围无法调整变更,我区将优化管控举措,最大限度降低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一是隔离护栏预留通行通道,保障村民进山、下地通行;二是农业部门上门指导绿色生态种植,推广低肥低药种植模式,在保障水质安全前提下保障村民正常耕作;三是常态化上门答疑,及时协调解决群众生产中的实际困难。该诉求合理,我区将落实配套便民措施予以保障。7.关于诉求2的回复:本次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仅增设标识、防护围栏,未征收、征用任何村民土地,土地权属、用地性质未发生改变。设置隔离设施是法定水源保护义务,无土地征收、占用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该诉求无政策支撑,无法予以补偿。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1.规范项目施工流程,做好群众沟通工作。后续恢复施工前,组织水利、生态环境、街道、村组再次召开群众座谈会,现场公示施工范围、管控要求,充分听取村民意见,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设置通行出入口,减少施工与管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干扰。2.优化农业配套指导,降低水源管控影响。由区农业农村局定期进村开展生态种植培训,免费推广有机肥、绿色病虫害防治技术,在满足水源地水质保护要求的同时,保障村民农业生产收益。3.健全常态化巡查宣传机制。落实街道、村、网格员三级日常巡查,定期入户宣讲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清晰区分保护区允许、禁止行为,主动靠前化解群众疑虑。4.压实部门协同管护责任。建立水利、生态环境、农业、街道联合管护机制,定期开展水源地隐患排查,动态巩固水质整改成效,严防环境信访矛盾重复发生。 整改情况:经召开座谈会议、多轮入户政策解读、现场实地答疑等,相关矛盾已暂时平息,该问题已办结。 |
无 |
| 2 | D3HH202606290002 | 怀化市鹤城区花溪路锦鹤苑小区污水管网破裂,生活废水、商业废水、化粪池粪水在小区里到处流,有一个多星期;小区内废品垃圾乱堆乱放,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曾和社区反映一直没人处理。 | 怀化市鹤城区 | 水 | 2026年6月30日,经区住建局牵头、红星街道调查核实。1.关于“污水管网破裂,生活废水、商业废水、化粪池粪水在,小区里到处流”问题。2026年7月1日,区住建局联合红星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投诉人肖某到现场核实,发现该小区C栋3单元的化粪池出现堵塞溢出的情况,初步核查污水管并无破裂,生活污水在小区里到处流是因为门面及住户的使用不当导致化粪池堵塞溢流造成。街道和社区已联系疏通管道人员进行清淤整改。故该投诉部分属实。2.关于“小区内废品垃圾乱堆乱放,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经核实,该小区现场存在垃圾未清理、废品乱堆乱放的情况,街道和社区已安排人员进行清理规整。因该小区无物业、无业主委员会,应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下由全体业主设立相关制度与要求进行自治。故该投诉属实。3.关于“曾和社区反映一直没人处理”问题。经核实,在之前与社区反映后,社区已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联系了使用该化粪池的门面及住户协商处理,后因住户不同意联合出资进行化粪池和小区垃圾废品的清理,导致清理工作开展困难。故“曾和社区反映一直没人处理”的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1.已将化粪池和小区垃圾废品进行清理。2.要求街道、社区组织协调住户完善相应制度,后续由住户自行进行管理。3.要求街道和社区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设立相关制度与要求加强后期管理。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办结。 |
无 |
| 3 | D3HH202606290003 | 反映宏宇新城剑桥名门22栋102业主搭建阳光房,2台空调外机放在阳光房上紧邻202卧室摆放,产生噪音、废气,对202业主生活造成影响。投诉人要求拆除空调外机,将其放置102自家范围内。 | 怀化市鹤城区 | 噪声、大气 | 2026年6月30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区住建局、红星街道办事处和宏宇社区等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经核查,宏宇新城剑桥名门22栋102室业主阳光房外侧两台空调外机紧邻202室卧室外墙设置,距离住户起居空间较近,存在空调运行噪音、排风废气扰民隐患。故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执法人员当场向楼栋102室业主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2.约谈业主、化解矛盾。工作人员现场分别约谈102室业主、202室投诉业主,宣讲住宅小区空调外机设置、相邻权等相关规定,协调双方化解邻里矛盾。经沟通协商,102室业主已现场承诺,将2台空调外机移位调整至102室自有产权使用范围内规范安放,消除对楼上202室住户的扰民影响。3.督促物业公司强化跟踪落实。因202室还未装修入住,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起对接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及时跟踪,及时提醒101业主天气好转后马上对上述两台空调外机进行移位,202业主表示认可。 整改情况:预计7月10日前办结。 |
无 |
| 4 | D3HH202606290004 | 投诉人对D3HH202606170021回复不满意,认为康家村的黄鸡坨养猪选址不合理。按照规定养猪场选址应该距离水源不低于3公里,现在该养猪场距离花桥村十三组的集中供水池直线距离不到300米,且位于集中供水池的上游,供水池为组里400-500人供日常用水。据投诉人反映,当时养猪场修建的申报表,水利部门都没有盖章。2024年3月,已经发生过污染水源的情况,当时经过多次检测,水质有达标也有不达标的情况,村民的用水安全已经得不到保障。现在集中供水池的水,村民只用来洗衣服,入口都是购买桶装水。 | 怀化市中方县 | 水 | 1.2026年 7月1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花桥镇对中方县神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选址、审批等是否合法、合规进行核实。该选址遵循了《中方县畜禽水产养殖布局规划(2016—2020)》关于禁养区及限养区的规定。故投诉人反映的“猪场选址不合理”不属实。2.《中方县畜禽水产养殖布局规划(2016—2020)》中涉水仅“辖区沅水、舞水流域及电站库区沿岸”、“自来水取水口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这两个部分,养猪场拟选址地不在辖区沅水、舞水流域及电站库区沿岸范围内,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由环保部门划定,根据简化办事、审批流程相关要求,不要求水利部门在选址审核表上签署意见。但涉及水利部门审批业务,县水利局均做了批复:2021年7月,中方县神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县水利局报送《年出栏肥猪1.6万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县水利局于2021年8月3日依法批复;2023年8月,该公司再次申请取水工程取水许可,县水利局于2023年8月15日依法批复。故“据投诉人反映,当时养猪场修建的申报表,水利部门都没有盖章”的问题部分属实。3.经调查核实,2024年3月26日采样的水质检测不合格,但经过整改后2024年3月30日、4月11日、4月17日、4月25日、5月21日、6月6日、7月30日、8月26日采样的水质检测全部合格。上述检测报告均由花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告知花桥村十三组村民。2026年6月18日再次对该村水质采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合格,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目前供水正常。故投诉人反映的“2024年3月,已经发生过污染水源的情况,当时经过多次检测,水质有达标也有不达标的情况,村民的用水安全已经得不到保障。现在集中供水池的水,村民只用来洗衣服,入口都是购买桶装水”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污染事件是由2024年3月18日,经由双龙溪村民同意,中方县神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猪场附近蒿几湾山上铺设滴灌管道,通过林地(经济林)消纳方式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导致。2024年4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2.中方县神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选址合法合规。3.该供水点多次水质检测结果均合格,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目前供水正常。我县将持续关注花桥村十三组供水水质状况,加强供水工程巡查和监测,严防污染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切实保障村民饮水安全和生活需求。经办理,该件已办结。 | 无 |
| 5 | D3HH202606290005 | 对于16号投诉的问题,结果不满意(D3HH202606160021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银河电脑城和太平桥停车场交汇处,每天堆放四五桶生活垃圾,气味很重,影响到周边的商户及居民,希望以后及时处理或者规划好其他堆放垃圾的地方)。整改情况为整改完成,但现在每天依旧堆放大量垃圾,没有处理,恶臭很大,请及时处理。 | 怀化市鹤城区 | 垃圾 | 2026年6月30日,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牵头,联合迎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开展调查核实,该投诉问题属实。 6月17日,我区接第五批电D3HH202606160021号后立即组织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迎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赴现场调查处理,当天就将5个生活垃圾桶调整为3个带盖垃圾桶,并对附近路面进行全方位清扫冲洗,同时后续增加垃圾清理频次,做到日产日清。6月30日,收到交办件后,我区立即组织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迎丰街道办事处再次对太平桥停车场交汇处的生活垃圾收集区进行核查,虽然生活垃圾做到每日清理,但由于夏季高温,带盖垃圾桶也无法完全隔绝生活垃圾异味,导致周边居民不满。故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全面完成垃圾桶点位调整。为充分满足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垃圾投放的需求便利和对环境整洁的要求,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立即对生活垃圾桶摆放点位进行调整,从之前银河电脑城和太平桥停车场交汇处调整至锦园路廊桥桥头交叉路口处,并对原生活垃圾桶设置区域的地面进行深度清洗冲洗,同时严格执行新垃圾桶设置区域每日不低于2次的清运标准,防止垃圾滞留满溢再次出现异味扰民问题。2.常态化督查严控反弹。将该区域纳入环境卫生重点巡查范围,加大日常督查、检查力度,常态化监管垃圾投放、清运、保洁及设施运维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坚决杜绝异味扰民问题反弹。 整改情况: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
无 |
| 6 | D3HH202606290006 | 怀化市沅陵县沅陵镇桃花岭居委会邓家七组,移民局工作人员储召辉(对外说是张卫红)没有任何手续,将该组的集体土地建立非法公墓,山上还建有厂房、土地硬化。投诉人曾和村里协商过,但老百姓不知情,希望恢复成集体用地。 | 怀化市沅陵县 | 其他 | 经沅陵镇、林业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1县林业局前期调查处理情况:该问题县林业局2025年、2026年分别作出了行政意见和处罚决定书。《沅陵县沅陵镇桃花岭社区佘家桥组张卫红修建公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技术调查认定意见书》《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结论通知书》(湘沅林认定字〔2025〕号第052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沅林罚决字〔2025〕第052号)《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湘沅林罚责通字[2025]第052号)《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6)湘1222行审14号)2.县民政局前期调查处理情况:该问题县民政局2021年至2025年分别作出了相关行政意见。《关于对<监察建议书>(沅监建字【2021】5号)的复函》《关于乌桕场非法墓地的情况汇报》《沅陵县民政局案件线索移送函》(沅民移函[2024]01号)《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建设行为的通知书》沅陵县公安局《公安经侦建议函》(沅公经侦建[2025]01号)3.县自然资源局前期调查处理情况:该问题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至2026年分别作出了相关行政意见和行政处罚。《关于沅陵县沅陵镇桃花岭居委会邓家溪组非法建公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立案呈批表》(编号:2025-08)《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沅自然资罚[2025]09号)《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编号:沅自然资罚催[2026]01号)《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决书》((2026)湘1222行审20号) | 属实 | 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针对该非法公墓占地行为均依据职责,前期分别做出了行政意见和处罚决定。目前行政处罚工作正在按程序办理。集体用地性质并未发生改变。 | 无 |
| 7 | D3HH202606290007 | 怀化市鹤城区怀化三中校门口有夜市摆摊,从晚上7-8点开始到学生放学后,摊贩较多,占道经营,油烟味重,影响出行。 | 怀化市鹤城区 | 油烟 | 2026年6月30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迎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 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怀化三中校门口有夜市摆摊,从晚上7-8点开始到学生放学后,摊贩较多,占道经营,影响出行”的问题。经核实,该校门口从夜间7点开始,最多约有25家(每天数量不同)占道经营的夜市摊贩,存在影响出行的现象。故反映的问题属实。 2.关于“油烟味重”的问题。经核实,该校门口有5家涉及油烟排放的摊贩,其中2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3家无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污染问题。故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6月30日晚,根据《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迎丰队会同迎丰街道办事处对该校门口的摊贩开展集中整治,在充分普及相关政策规定,告知占道经营、油烟污染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后,各摊主表示全力配合,并立即全部自行撤离。截至目前,该校门口已无占道经营行为。2.7月1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迎丰队会同迎丰街道办事处进行“回头看”,未见任何摊贩占道经营行为。 整改情况: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
无 |
| 8 | D3HH202606290008 | 怀化市中方县泸阳镇下田村板木村十组,村委会强占十组的油茶山,未经过村民同意,2024年7月租给顺达矿山公司,遭到毁灭性、不可逆转开采。租金600元/亩/年,合同签定20年,村民不同意租出去,现在已经开挖了一部分。挖山时,村委会说对该茶油山的归属情况不知情,后经当地政府调解,2025年9月村委会承认有这个地,其中82.27亩油茶山归十组。曾向多个部门信访反映,但一直没有解决。诉求:村民不同意直接将茶油山租出去,必须停止开采,需重新开会,按国家政策依法依规补偿。 | 怀化市中方县 | 其他 | 2026年7月1日,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泸阳镇政府和下坪村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核实。 1.关于“村委会强占十组油茶山、未经村民同意出租,要求重新开会并按政策补偿”的问题。 经核实,下坪村集体林地租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先后经村党组织会议、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张榜公示无异议,不存在强占林地、未经村民同意出租的情形。2024年7月,村委会与中方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出租集体林地755.842亩,其中包含该82.237亩地块,且该地块原为油茶林,上世纪80年代已荒废,后经村集体组织造林培育,现为育材林。泸阳镇于2026年6月启动租赁资金拨付,租金点对点直接兑付到户,目前十组42户村民中已有20户完成兑付,累计34.66万元。综上,林地租赁程序合规,资金兑付有序推进,村民要求重新开会、另行补偿的诉求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 2.关于“顺达矿山公司进行毁灭性不可逆开采,要求停止开采”的问题。经核实,王家湾矿区采用租赁用地模式,土地权属保持不变,矿产资源开发完成后将实施生态修复并归还村集体,符合符合《矿产资源法》及湖南省矿业绿色发展相关政策规定。中方县人民政府明确委托中方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矿区土地租赁等工作,同意矿山用地以租赁方式取得;管委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按合同约定进行转租。中方县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依法取得该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采矿手续齐全、资质合法,于2024年5月进场、2025年7月启动开采。按照政策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完成并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后,土地将归还村集体,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不会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综上,企业开采行为合规合法,不存在毁灭性、不可逆开采的情形,村民要求停止开采的诉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
不属 实 |
一是提速资金兑付。督促下坪村“两委”协助10组尽快将租赁资金按时、足额、点对点拨付到户,以实际利益保障争取更多群众理解支持。二是深化思想疏导。组织镇村干部与十组信访群众保持常态化沟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逐一做好解读说明,逐步纠正群众认知偏差,引导其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三是推动矛盾化解。依托信访人周边社会关系协助开展思想疏导工作,拓宽沟通引导渠道;同时密切关注信访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必要帮扶,多措并举推动矛盾平稳化解。 该件已办结。 |
无 |
| 9 | D3HH202606290009 | 怀化市鹤城区步步高中环广场商业街十二兽酒吧,每天晚上10点到凌晨4、5点,噪声扰民,无法入睡,持续已有大半年时间。同时,在火车站对面的飞达广场门口,有人在唱歌扰民。 | 怀化市鹤城区 | 噪声 | 2026年6月30日,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及城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立即开展调查核实。 1.关于该酒吧夜间噪音扰民的问题。经现场核查,涉事十二兽酒吧周边三面均为空地,仅酒吧后方70至80米范围内有居民住户。结合日常投诉台账及现场核查结果,该酒吧夜间持续经营较长,产生噪音扰民问题属实。2.关于在火车站对面飞达广场门口,有人唱歌扰民问题。经现场核查,在飞达星火广场下发现经常有一个人自带音箱设备,独自唱歌且声音较大,故群众反应的唱歌扰民问题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7月1日,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城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赴现场对酒吧经营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要求严格控制好音量。2.要求十二兽酒吧在10日内对酒吧噪音进行全面检测,届时邀请周边居民全程监督。3.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后,如超出法定分贝,责令企业严格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全面规范夜间经营行为,直到噪声合格达标,噪声扰民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止。4.针对飞达广场门口唱歌扰民问题,通过对当事人进行劝导,督促其降低音量,严格控制歌唱时间。同时告知如果还存在扰民现象,将依法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目前正在办理中,预计七月中旬整改完成。 |
无 |
| 10 | D3HH202606290010 | 怀化市洪江市湾溪乡双江口村(挨华大石材厂3公里),洪源石材厂,原开采花岗岩,已经停了5年,但从开厂至今一直在采砂,持续时间有6-7年,投诉人认为该石材厂没有采砂相关手续,洗砂的泥土倾倒在厂房旁边的山坳里,有几万吨,下雨天有泥石流风险,该石材厂距离村庄住户只有1公里左右。该厂露天生产,噪音大。投诉人认为如果该石材厂是合法生产将表示支持,如果为非法生产将继续投诉。 | 怀化市洪江市 | 土壤、噪声 | 2026年6月30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洪江市自然资源局、湾溪乡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1.关于“投诉人认为该石材厂在没有相关采砂手续的情况下,持续采砂6-7年”的问题。经核实,洪江市菊源矿业有限公司开采证2021年12月30日已到期,受负面清单影响至今未办理延续,目前开采区内已停止作业。现场查看该矿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国环评证乙字第2741号)和《关于洪江市菊源矿业有限公司洪江市青山坑年开采8万m3花岗岩加工4万m3建筑石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环表审〔2018〕11号),该企业所加工砂石原料取自矿区开采遗留废渣及边角废料,仅对矿区内自有固废加工制砂,不存在盗采等情形。故反映的“该石材厂在没有相关采砂手续的情况下,持续采砂6-7年”的问题不属实。2.关于“洗砂的泥土倾倒在厂房边的山坳里,有几万吨,下雨天存在泥石流风险”的问题。经核实,制砂厂房右侧的山坳处堆放废渣边角料伴有部分泥土。矿企堆放废渣边角料作为制砂临时转运点,实际堆放存量约为一千三百吨左右,现已将该处固废全部加工使用完。该处地势平整,不具备泥石流流动势能条件。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3.关于“石材厂距离村庄只有一公里,露天生产噪音大”的问题。经核实,一公里属于较远防护距离,石材加工噪音属于中高频衰减快的声源,加上中间有山坡和林木沟谷,噪音传播损耗极大,一般情况下500米外噪音就会大幅衰减,与露天作业无必然因果,2025年以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未收到该公司关于噪声的信访投诉。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部分 属实 |
2026年6月30日,洪江市政府安排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洪江市自然资源局、湾溪乡人民政府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就交办件反映的问题进行商讨。一是要求矿企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与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同时做好群众沟通安抚工作,耐心答疑解惑,及时消除群众担忧。二是严格环境执法,湾溪乡人民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 无 |
| 11 | D3HH202606290011 | 怀化市鹤城区城北碧桂园小区一期西门门口烧烤摊商户反映:鹤城区城管要求商户不能在西门门口摆摊,现在已按城管要求安装净化器、防油垫,营业后卫生也打扫干净,依旧不让摆摊。现商户咨询为什么不让摆摊?在城北碧桂园小区一期西门门口是否可以摆摊?请予回复。 | 怀化市鹤城区 | 油烟 | 2026年6月30日,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调查核实,该情况属实。 问题回复:该区域系2023年8月经怀化市城管执法局向怀化市人民政府报批同意设立的果蔬产品临时销售点,明确经营范围仅为果蔬等农副产品,不能经营夜宵。 |
属实 | 该区域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常态化巡查监管,巩固整改成效。 | 无 |
| 12 | D3HH202606290012 | 怀化市沅陵县古城御景小区14栋2楼楼下,西西里酒廊晚上6点到早上5点,店内低频噪音持续,通过墙体传播,酒廊未设置隔音措施,老板也不愿意加隔音措施,噪音严重扰民。曾到县环保局反映过,但因没有检测仪器未进行检测。 | 怀化市沅陵县 | 噪声 | 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1.关于“反映西西里酒廊晚上6点到早上5点店内低频噪音持续,通过墙体传播,酒廊未设置隔音措施老板也不愿意加隔音措施,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该投诉人已于6月22日在《百姓呼声》反应了该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期已经介入处理。经调解,商家已在房顶安装了隔音棉等防噪设备。2026年6月29日下午工作人员再次到西西里酒廊进行核查,并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该情况属实。2.关于“曾到县环保局反映过,但因没有检测仪器未进行检测”的问题。前期确有相关人员到县生环分局反映过类似情况,但确因设备及资质问题,县生环分局无法对低频墙体传播噪音进行监测。该情况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2026年6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在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所对沅陵县西西里酒廊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该酒廊调整营业时间,务必于每天23点前停止营业。同时也对投诉人进行了相关解释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产生低频噪音的设施设备进行位置调整和加装必要减震减噪设施。确保低频噪音不产生影响。 |
无 |
| 13 | D3HH202606290013 | 怀化市沅陵县沅陵镇品龙国际小区佳惠超市,有10多台排风机24小时运转,排风机位于小区5楼平台上,声音很大,持续了3、4年,严重扰民。曾向12345等部门反映过,没有效果。 | 怀化市沅陵县 | 噪声 | 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1.关于“反映沅陵县沅陵镇品龙国际小区佳惠超市有10多台排风机24小时运转声音很大,持续3.4年严重扰民”的问题。经核实,品龙国际小区佳惠超市空调外机,是佳惠超市安装于辰州中街品龙国际1号楼五楼楼顶的空调外机,共有14台。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30日下午15:29对该平台5楼住户进行了走访(2户),住户表示空调外机白天是有点噪音,夜间9点左右关闭。当晚21:02分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地进行核查走访,空调外机已经处于关闭状态;走访群众后,群众表示白天工作时间有点噪音,晚上休息时没有噪音。该情况部分属实。2.关于“曾向12345等部门反映过,没有效果。”的问题。经核实,12345平台和相关部门未曾接到该问题类似举报和反映。该情况不属实。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1.责成佳惠超市提供空调使用时间的情况说明,提供空调清洗维保记录。要求佳惠超市确保空调运行时的噪音不得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2.责成佳惠超市在空调临近住户方向安装吸音设备,尽量减少噪声扰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
无 |
| 14 | D3HH202606290014 | 怀化市河西碧桂园十里江湾南门56栋楼下小杨烧烤店,油烟大,冬天生意一般,影响不大,夏天生意好,油烟大影响居民生活。店家装有油烟净化器,但投诉者认为油烟净化设施未发挥作用,油烟净化未达标。 | 怀化市经开区 | 油烟 | 2026年6月30日,安排拆违控违工作组到碧桂园十里江湾小杨烧烤店进行核实。小杨烧烤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直排现象,主要表现为将烧烤架、操作台经营物品擅自摆放在门店外作业,作业时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大气,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找经营业主核实,经营业主对油烟直排事实均予承认。故反映的“河西碧桂园十里江湾楼下小杨烧烤店油烟”问题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上门宣传政策法规,告知经营户油烟排放的相关法律规定,现场监督整改,落实立行立改。2.督促商家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再经专门管道达标排放。3.商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影响后,答应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自行停业整改,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营业。 整改情况: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办理中。 |
无 |
| 15 | D3HH202606290015 | 投诉人对D3HH202606170008办件不满意。市场监管局、街道等部门工作人员已委托湖南怀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到住户家中进行噪音检测,检测结果也显示噪音超标,但胜记海鲜店一直没有整改,低频噪音沿着墙体传到楼上,严重影响住户睡眠。 | 怀化市鹤城区 | 噪声 | 2026年6月3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迎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经现场核实,住户反馈、街道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前期经营者所做部分措施降噪效果不佳,低频噪声仍沿墙体传导至楼上,整改尚未达到预期目标。故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6月30日,我区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胜记海鲜现场,现场要求店铺将海鲜店内与墙体连接的柜体部分拆除,以切断固体传声路径。继续和经营者沟通,要求其尽快完成整改。经营者签了承诺书,到7月底如果整改噪声仍然达不到要求,将依法处理。 整改情况:该交办件正在办理中,预计7月底整改完成。 |
无 |
| 16 | D3HH202606290016 | 怀化市芷江县河西交通局宿舍,院子里的污水管道和外面的污水管网有落差,外面的污水管网要高些,2025年6月城投公司进行污水管网改造,没有对院子里的管道进行改造,一下大雨一楼积水有3米左右深,不能住人,持续时间有6年以上。曾在人民网上发布视频、图片,也没有得到解决。 | 怀化市芷江县 | 水 | 2026年6月30日芷江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宿舍楼晴天没有排水不畅现象,污水可以通过现有排水管网排入管渠,但该处地势偏低且存在排水系统老旧没有雨污分流、管径较小的问题,暴雨天气时水量剧增导致排水不畅,产生积水,影响居民生活。 | 部分 属实 |
1.落实应急防控措施,保障群众居住安全。强化汛期应急值守,配备抽排应急设备,降雨及时排水,保障群众居住安全。2.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根治排水不畅问题。结合现场地形高差,通过增设防倒灌设施、改造雨污管网等方式,补齐排水设施短板。3.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定期对该片区排水管网、检查井开展排查清淤和设施检修,常态化保障排水通畅。 | 无 |
|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 ||||||||
|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