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4批)
发布时间:2026-07-03 11:5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14批 2026年7月3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HH202606280001 | 投诉者自诉其是2013年入驻怀化市沅陵县台湾工业园的一家食品企业。2023年在工业园建设了一家名为沅陵惠生肉食有限公司的屠宰场,紧邻该食品厂。该屠宰场每天宰杀800-1000头猪(牛),经常排放大量废气,天热时猪(牛)产生的排泄物导致臭气熏天,影响旁边食品厂企业员工不能正常生活。2024年开始曾向沅陵县政府、县环保部门反映,回复该屠宰场相关手续齐全。2026年6月28日也向企业反馈。当事人希望解决臭气问题,不能影响周边的企业。 | 怀化市沅陵县 | 大气 | 经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生环部门调查核实。1.该企业已依法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应批复(文号:怀环评〔2024〕13号)。项目配套建设了废水预处理站(包括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恶臭气体收集与处理系统(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固废暂存间等污染防治设施,相关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投入运行。2025年10月25日,按要求该企业进行了环保“三同时”验收。专家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6月29日,现场核查未发现明显恶臭异味和设备异常噪音,无污水外溢、雨污混排现象。企业负责人主动说明,已优化生产作业时段,错开周边企业生产高峰,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噪音、废气对相邻厂区的影响。2.沅陵生环分局加强了对该企业的现场监管。6月29日、30日连续两天在该企业蹲点监管,未发现污染设施停运,相关环保设备失效等情况。调阅了该企业2026年1—5月企业监测报告,报告结果显示,该企业外排废水、废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1.督促该企业加强对生猪下车场的污水收集,及时清理洒落物;清理污水管道沉渣,保持管道畅通;加强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管理,及时清理固体废物,冲洗地面并保持干爽;加大喷洒除臭剂的计量和频次。升级废气收集管路,提升恶臭气体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逸散;2.扩建该企业厂区与五溪食品公司之间绿化隔离带,利用植被阻隔异味、噪声传播;3.建立该企业与五溪食品公司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及时响应周边企业环境诉求;4.要求该企业按月公示治污设施运行台账、污染物监测数据,主动接受园区、企业及社会监督。 | 无 |
| 2 | D3HH202606280002 | 怀化市麻阳县兰村乡兰村村七组村民反映,2016年开始,滕召二家中的厕所生活污水排放至附近锦江河中,其厨房的烟囱直接朝向附近村民家中排放,影响其生活。 | 怀化市麻阳县 | 水、大气 | 2026年6月29日,经兰村乡政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情况部分属实。1.“2016年开始,滕某家中的厕所生活污水排放至附近锦江河中”属实。经现场实地查验,滕某房屋紧邻锦江河岸,户内厕所配套无化粪池、污水收集处理等治污设施,如厕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净化处置,直接向外排入锦江河。2.“其厨房的烟排放朝向附近村民家中”不属实。 现场勘验显示,该户厨房排烟口设置于自有屋檐下方,排烟走向未正对相邻村民住房,油烟扩散范围不会覆盖周边住户生活区,不存在油烟侵扰群众正常居住生活的情形。 | 部分属实 | 结合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际统筹推进,已将滕召二户统一纳入我县2026年度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实施计划,按县级改厕工作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同步推进改厕工作。 | 无 |
| 3 | D3HH202606280003 | 怀化市鹤城区怀化学院东校区和五溪广场的夜市,占道经营严重,产生大量油烟,经营产生的噪音扰民,该情况已持续很长时间。 | 怀化市鹤城区 | 油烟、噪音 | 2026年6月29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坨院街道办事处、城东社区等部门开展调查核实。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怀化学院东校区和五溪广场的夜市,占道经营严重,产生大量油烟,经营产生的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核实,怀化学院东校区夜市点流动摊贩约100余家(每天数量有所不同),其中涉及产生油烟的19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按规定及时清洗,1家未按规定开启油烟净化设备)、涉及超出经营点位造成交通堵塞的约40家,经营时段为下午16点30分至夜间22点30分。五溪广场夜市点流动摊贩20余家(每天数量有所不同),其中涉及产生油烟的12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按规定及时清洗,1家未按规定开启油烟净化设备)、涉及产生噪音的10家,涉及超出经营点位造成交通堵塞的10家,经营时段为下午18点至凌晨2点。此两处夜市点不同程度的存在油烟、噪音、占道经营的现象,故反映的问题属实。2.关于“该情况已持续很长时间”的问题。经核实,怀化学院学生较多、五溪广场流动人口较多,人员相对集中,对夜宵有所需求,该两处夜市存在多年了。故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6月29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坨院街道办事处、城东社区对此两处夜市点开展集中整治,针对2家未按规定开启油烟净化设备的摊点,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坨院队当即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2家摊点立即开启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承诺定时清洗设备,在作业时按规定开启设备。2.6月30日,针对涉及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10家摊点,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坨院队对10家摊主进行约谈,要求各摊主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产生噪音,并签订关于防止噪音产生的承诺书。3.6月29日起,针对此两处夜市点超出经营点位造成交通堵塞的摊贩,全部规范至点位内经营。4.6月29日开展集中整治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坨院队、坨院街道办事处、交警等部门连续对此两处夜市点进行巡查监管,向经营者普及《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告知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经营者树立文明合规经营意识,主动兼顾周边居民生活权益,针对发现的乱象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 无 |
| 4 | D3HH202606280004 | 怀化市芷江县御水华庭2期周边有很多家烧烤摊,营业时间最晚至凌晨3点,向外直排油烟。二期门口有4家在外摆摊营业,开店以来一直将油烟向外直排,导致马路周边的居民家中窗户无法正常打开通风。希望油烟不要对外直排,不能占道经营。 | 怀化市芷江县 | 油烟 | 2026年6月30日,经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调查核实。1.“怀化市芷江县御水华庭2期周边有很多家烧烤摊,门店外油烟直排。”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御水华庭2期周边共有四家餐饮门店,3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其中2家大排档店外烧烤机存在油烟直排的现象。2.“怀化市芷江县御水华庭2期周边有很多家烧烤摊,门店占道经营。”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2家大排档存在占道经营现象。 | 部分属实 | 1.2家大排档立即改正占道经营行为,移除露天烧烤设备搬至店内。2.县城管部门已要求3家门店立即安装油烟净化器。3.加强对辖区内餐饮行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类似扰民问题。 | 无 |
| 5 | D3HH202606280005 | 怀化市鹤城区乐府澜庭小区楼下有餐饮店,在未预留排烟井道的情况下,油烟往上空直排。主要是2栋楼下的海小龙烧烤和3栋楼下的王毛几烧烤,这两家烧烤店生意好,油烟问题严重。小区物业承认,小区建设时未预留排烟井道,不符合做餐饮的要求。2024年开始出现该情况,后多次向12345热线、城管部门反映,未解决该问题。诉求是:1.为什么可以做餐饮?2.希望解决油烟直排的问题。 | 怀化市鹤城区 | 油烟 | 2026年6月29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街道等部门调查核实。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乐府澜庭小区楼下有餐饮店,油烟往上空直排。主要是2栋楼下的海小龙烧烤和3栋楼下的王毛几烧烤,这两家烧烤店生意好,油烟问题严重”的问题。经核实,小区 4 家餐饮门店中,海小龙烧烤、王毛几烧烤客流量大,其余两家门店经营规模较小。四家门店油烟均经净化设施处理后往上空排放,不存在无组织直排行为,但两家烧烤店经营时段油烟排放量较大,对楼上住户造成影响。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关于“小区物业承认,小区建设时未预留排烟井道,不符合做餐饮的要求”的问题。经核实,楼栋规划配套有公共排烟井道,但临街门面未预留统一排烟井道。故反映的问题属实。3.关于“2024年开始出现该情况,后多次向12345热线、城管部门反映,未解决该问题”的问题。经核实,自2024年以来,我区多次收到该区域油烟扰民 12345 政务热线投诉。前期核查发现,部分门店存在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烧烤店出店经营、户外摆桌等问题。经多轮整治,所有烧烤门店已全部进店经营,各门店建立油烟设备清洗台账并定期维护,油烟检测数值达标,但未能彻底消除扰民影响。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4.关于诉求的问题。一是开设餐饮存在不合理性:该小区临街商铺规划性质为商业用房,经营者前期已依规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资质手续完备,符合餐饮行业准入审批要求。但商铺建设阶段未配套统一商用排烟管道,存在先天配套缺陷,餐饮经营产生的油烟无规范排放通道,易产生油烟扰民问题。受硬件条件限制,该路段餐饮门店后续出现新增餐饮不予审批、原有店铺倒闭、商户转行等情况,餐饮业态逐步退出。二是油烟管控长效措施:区市场监管局严格管控该小区临街门面新增餐饮经营审批工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现有存量餐饮门店油烟排放工作,持续加压整治油烟扰民问题。 | 属实 | 处理情况: 1.我区先后收到督察组转办该区域油烟扰民信访件(第六批D3HH202606170020号、第九批D3HH202606240003号)。已完成油烟排放检测(结果达标)、排烟口加装导流罩、督促门店定期清洗净化设备、签订环保经营承诺书等整改措施,同步回访周边居民,群众反馈满意,相关案件已办结上报。2.7月1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商区市场监管局,严格管控乐府澜庭临街门面新增餐饮经营许可审批。3.近期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城南街道组成联合巡察组,持续开展现场检查,向经营者宣讲《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告知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行为法律责任,督促经营者兼顾居民生活环境,发现违规乱象立即现场整改。 整改情况: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
无 |
| 6 | D3HH202606280006 | 2024年开始,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街道珈禾至尊酒店至四中新苑,太平溪沿线的餐饮店的污水直排进太平溪。 | 怀化市鹤城区 | 水 | 2026年6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迎丰街道调查核实。 经核实,转办单提到的嘉禾至尊酒店至四中新苑太平溪沿线实为太平溪支流潭口溪嘉禾至尊酒店至四中新苑沿线。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迎丰街道工作人员沿珈禾至尊酒店至四中新苑整段潭口溪河道两岸徒步排查,逐一查看河道堤岸、水下、绿化带隐蔽位置,摸排沿线4家餐饮门店(珈禾至尊、渔乐至尚、得自堂、顺鑫餐馆)后厨排污及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情况。经现场排查,该段潭口溪岸线未发现餐饮商户私设排污暗道、直排管口,无污水直接排入太平溪现象。故反映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下一步将完善河道日常巡护机制。安排专人分段常态化巡查太平溪沿岸,重点排查私设直排口、雨污混流、管网破损渗漏等问题,发现环境隐患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整改情况:经办理,该案件已办结。 |
无 |
| 7 | D3HH202606280007 | 怀化市鹤城区怀化大厦至凯邦万象城,小吃摊产生的油烟味重,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怀化市鹤城区 | 油烟、噪音 | 2026年6月29日,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城中街道办事处、人民路社区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情况属实。1.油烟排放问题:该区域夜市流动摊贩多数已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部分摊贩虽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存在闲置不用、未按时开启或滤网积满油垢未及时清洗等情况,净化效果不佳。现场及周边区域油烟异味明显,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2.噪声污染问题:夜市经营期间,摊贩叫卖声、食客喧哗声等噪声持续至凌晨,对周边居民夜间休息造成干扰。 | 属实 | 1.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流动摊贩,执法人员责令限期安装并正常使用;对已安装但未正常开启或维护不到位的摊点,要求其立即整改,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达标排放。2.对噪声较大的流动摊贩,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促销叫卖;劝导食客,控制喧哗,要求摊主主动及时提醒食客保持安静,避免大声喧哗吵闹;规定降噪时段,严管音响外放,明确9点后禁止扬声器外放。3.向经营者普及《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告知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经营者树立文明合规经营意识,主动兼顾周边居民生活权益。截至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经营摊贩出具《噪音承诺书》10份,目前均已整改完成,油烟和噪音问题改善持续向好,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后续将增加巡查频次和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复、不反弹。 | 无 |
| 8 | D3HH202606280008 | 怀化市鹤城区正大伟业正大学校门口的立集路下方,有1亩农田被倒入1-2车拖拉机的生活垃圾,具体倒垃圾的人不清楚。27号曾联系渣土部门,回复因附近没有监控,无法核查,只能自行出钱解决。诉求是:1.希望有关部门来清理。2.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制止,用路障进行阻挡,杜绝此事再次发生。 | 怀化市鹤城区 | 垃圾 | 2026年6月29日,经区城南街道牵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渣土事务中心等单位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正大伟业正大学校门口的立集路下方,有1亩农田被倒入1-2车拖拉机的生活垃圾”的问题。经核实,怀化市鹤城区正大伟业正大学校门口的立集路下方确有农田存在被倾倒生活垃圾问题,经实地清点,垃圾量约为1至2拖拉机车次。故反映问题属实。2.关于“27号曾联系渣土部门,回复因附近没有监控,无法核查,只能自行出钱解决”问题。经核实,投诉人27号曾联系渣土部门,因附近没有监控,无法核查,渣土部门确实回复过投诉人只能自行出钱解决,故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1.城南街道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周边进行了解,但因附近没有监控,询问周边群众,暂未查实具体倾倒垃圾的当事人及车辆信息。2.6月30日已经完成对该农田内生活垃圾的全面清理清运,恢复农田原状,对该农田周边用围挡进行阻挡。3.加强该区域及周边村民的宣传、农田日常巡查的管控,增设警示提醒,严防类似偷倒垃圾行为再次发生。 | 无 |
| 9 | X3HH202606280001 | 实名举报怀化市朗晟洗涤产业园有限公司污染环境行为。一、事实与理由:本人每天上班时(8点左右)发现,怀化市朗晟洗涤产业园有限公司自最近一年以来,每天早上锅炉冒出的浓烟,呈现出明显的黑色,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二、具体情况:1、问题描述:该公司锅炉冒黑烟的现象,已持续有很长一段时间(估计有一年以上)。尤其是在早晨,阴雨天气,浓烟更甚,影响范围广。浓浓的黑烟一般会持续1-2个小时。2、污染程度:从地面观察,烟尘明显可见。从远处看,锅炉冒出的浓烟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刺眼,对周围居民视线造成阻碍。3、布袋除尘设施缺失:听洗涤园区的员工说,该公司锅炉只有水磨除尘没有安装布袋除尘设施,导致烟尘无法有效过滤,直接排放至空气中。三、诉求:1、之前跟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多次,未有所改观。特恳请省环保督察组责成当地环保部门尽快对此公司进行检查,督促其尽快安装布袋除尘设施做到达标排放。2、请求环保部门加大对此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居民身体健康。3、期待媒体曝光此污染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共同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 怀化市中方县 | 大气 | 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调查核实。1.关于“该公司锅炉冒黑烟的现象,已持续有很长一段时间(估计有一年以上),尤其是在早晨,阴雨天气,浓烟更甚,影响范围广,浓浓的黑烟一般会持续1-2个小时”的问题。经现场调查部分情况属实,朗晟公司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木片,生产工况为每天早晨7点半至晚上7点,经调查,该公司早晨锅炉刚起炉时和操作人员在其他时段未均速填料,而是一次性填料过多,存在燃烧不充分情形,导致早晨或其他时段可能偶尔出现1-2分钟冒黑烟现象。2.关于“污染程度,从地面观察,烟尘明显可见。从远处看,锅炉冒出的浓烟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刺眼,对周边居民视线造成阻碍”的问题。经现场调查不属实,现检查中,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锅炉废气经过“麻石水膜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未见有浓烟滚滚现象(黑烟),而是处理后呈白色烟气,同时,我局于2026年3月30日委托湖南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锅炉废气开展监测,目前正在数据分析中。3.关于“布袋除尘设施缺失,听洗涤园区的员工说,该公司锅炉只有水磨除尘没有安装布袋除尘设施,导致烟尘无法有效过滤,直接排放至空气中”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未安装布袋除尘器的情况属实,该公司2015年9月24日取得怀化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怀环审工业园〔2015〕5号),环评批复要求锅炉废气采用文丘里除尘器+湿式双碱法脱硫除尘塔处理,2019年5月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废气采用碱式麻石除尘器处理,现场检查中,该公司原锅炉燃料为煤,2020年该公司锅炉燃料改为生物质木片,锅炉废气经过“麻石水膜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同时经查阅该公司2026年委托检测报告,该公司废气排放中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4.关于诉求中督促其尽快安装布袋除尘设施做到达标排放的问题。根据(环办科财函〔2025〕197号)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主要领导,2026年多次对接该公司负责人,督促该公司对锅炉废气进行改造升级,该公司已计划将原8吨锅炉改为15吨锅炉,原12吨锅炉备用,锅炉废气处理设施由现有的麻石水膜除尘改造为布袋除尘器处理,目前已签订生物质木片燃烧机和其他配套设施的销售合同,锅炉设施和布袋除尘设施,目前正在和相关单位进行询价,该公司计划8月底完成设施安装调试和环评手续变更。 | 部分属实 | 1.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巡查、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督促企业按照锅炉改造计划实施,加快废气处理设施的改造升级。 | 无 |
|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 ||||||||
|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