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 |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加快推进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
发布时间:2025-04-30 11:23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加快推进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

《决定》表决现场
日前,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推动我市城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助力怀化建设生态文旅之城。
近年来,随着城区人口不断增长,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滞后、破损严重,污水直排等问题缺乏有效治理,导致太平溪部分支流和干流断面水质变差,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太平溪水污染问题被列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巡视整改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成立工作专班;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以监督此事项开局,采取“二次暗访”“二次清单”等方式,对太平溪水域环境治理工作开展多次调研督导,先后10余次发出交办函,强力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实治理工作。通过监督推动,太平溪水质较之前有改善,但离人民群众的美好期待还有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涉太平溪有关问题整改,早日实现水更清、岸更绿、环境更优美的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发挥重大事项决定权作用,通过出台“决定”的形式助推太平溪水域环境治理工作。《决定》起草组广泛征求对《决定(草案)》的修改意见,历经12次修改和多次面对面沟通,形成了《决定(草案)》的表决稿。
《决定》明确了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2027年底前,干支流达到Ⅳ类以上水质;2030年底前,干支流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流域水生态环境得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决定》提出,要优先解决城区排水系统存在的雨污合流、污水溢流、管网渗漏等突出问题,补齐怀化市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实现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