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2 10:42 信息来源:怀化市水利局
2026年度怀化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11、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水利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水利规划科技与建设科、人事财务科、水资源与政策法规科、水利工程质量与运行安全监管科、河湖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6年怀化市水利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水利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6年年初本部门收入预算259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6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口径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6.91万元,增长率2.72%,主要原因是自2026年起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账务合并入我局,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较上年增加138万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5年其他非税收入拨款,其中:85万元为省厅代管资金收入,53万元为原设计改制遗留资金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2598.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07万元,农林水支出2092.44万元。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204.91万元,增长率7.89%,主要原因是自2026年起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账务合并入我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2460.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1万元,占14.56%;住房保障支出148.07万元,占6.02%,农林水支出1954.44万元,占79.4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年初预算数为2460.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590.16万元、津贴补贴96.71万元、办公费50.91万元、水电费48.15万元、物业管理费40.8万元、会议费9.63万元、培训费8.56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6年无项目预算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2026年怀化市水利局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8万元,提高16.67%,主要因为自2026年起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账务合并入我局,其“三公”经费指标一并合并入我局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怀化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464.79万元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16万元,提高30.81%,主要因为2026年预算改革充分考虑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要,增加了运行经费支出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0.91万元,差旅费支出74.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9.52万元;水电费支出,48.15万元;维修费支出3万元;会议费支出9.63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怀化市水利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6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598.6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38万元,其中单位运转经费13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6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9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0.61万元,项目支出13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6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6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9.63万元,具体为:全市水利建设现场会议,内容为全市水利建设工作现场会,预计参会人数195人,预算3.63万元;河长制工作会议,内容为全市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预计参会人数150人,预算2 万元;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内容为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总结及汇报,预计50人参加,预算1万元。全市水利局局长会,内容为全市水利局局长工作总结及汇报会,预计参会人数50人,预算1万元。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内容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部署安排,预算参会150人,预算2万。
2.2026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8.56万元,具体为: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测业务培训,内容为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测业务学习培训,预计人数150人,预算8万元;其他业务培训,内容为工作业务培训.,预计人数50人,预算0.56万元。
3.2026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