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 要闻动态

关于正确识别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咨询公司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6-06-02 16:45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近年来,随着法律服务需求增长,市场上出现不少“法律咨询公司”“法务服务中心”等机构。部分机构在宣传和经营中存在信息不透明、服务范围不清、误导公众等问题,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帮助公众准确识别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咨询公司,特发布本提示。

一、三类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区别

(一)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应含有“律师事务所”字样。

执业许可:持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从业人员:持有《律师执业证》的执业律师。

执业范围:依据《律师法》可开展全部法律服务业务。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

机构名称:通常含有“法律服务所”字样。

执业许可:持有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

从业人员: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执业范围:可代理民事、行政诉讼等部分诉讼业务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不得代理刑事案件,不得以律师名义开展工作。

(三)法律咨询公司

机构名称:通常带有“法律咨询”“法务服务”等字样。

营业执照:仅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从业人员:通常不具备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执业范围: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但不得从事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从事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等涉法事务)。

二、公众识别方法

(一)查看机构资质

正规律师事务所应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正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悬挂《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

法律咨询公司仅能悬挂《营业执照》。

(二)核实人员身份

执业律师应持有《律师执业证》,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核实。(具体查询方式见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可向当地司法局核实。

未持上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以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执业。

(三)注意收费凭证

支付律师费或法律服务费时,应要求机构出具正式发票,并将款项转入其对公账户。若对方仅提供收据、白条,或要求转入个人账户,请提高警惕。

三、特别提醒

(一)“包赢”承诺不可信

案件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不存在“包赢”情形。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的行为,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请谨慎对待。

(二)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在法律咨询公司执业

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在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中执业或挂靠。若在咨询公司内遇到自称“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人员,请务必查验其执业证件并通过官方平台核实。

请广大市民增强辨别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