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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 告

发布时间:2026-07-02 11:38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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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学平诉你公司拖欠工资等争议一案(怀鹤劳人仲案字〔2026〕第40号),申请人请求:一、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工资共计人民币52120.5元;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经济补偿14191.75元。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组庭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现定于2026年8月21日9时00分在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69号16层1620室(联系电话:0745—2107813)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