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业务 > 就业再就业

关于公开征求《怀化市促进乡村车间持续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15:54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巩固壮大乡村车间促进就近就业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6〕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车间持续健康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研究起草了《怀化市促进乡村车间持续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6年9月14日—2026年10月13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一)信件邮寄:怀化市鹤城区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邮政编码:418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怀化市促进乡村车间持续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箱:56485018@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怀化市促进乡村车间持续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

 

相关附件:《怀化市促进乡村车间持续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怀化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