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4 15:28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2020年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年初目标任务,以征缴扩面、强化内控、规范基金管理、优化服务为工作重点,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工伤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中心一手抓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征收,一手抓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确保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一)保障范围持续扩大。截至2020年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0.6万人,其中市本级12.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群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单位外,还涵盖了行政机关、建筑施工行业的农民工、物流运输、家政服务、新业态等职业人群,从制度上实现了所有职业人群的全覆盖。
(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年度征收工伤保险费2.6亿余元(含减免1.0994亿元),市本级征收工伤保险费8852.1万元(含减免5220.1万元)。目前,全市基金累计结余45566万元(包括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预留5843万元),其中市本级基金实际累计结余20363万元。全市基金结余可支撑能力达28个月,其中市本级基金结余可支撑能力达32个月。基金规模不断壮大,基金管理不断加强,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三)认真贯彻执行工伤保险费减免政策。2020年全市共对5787家企业进行了工伤保险费减免,减免工伤保险费达到10994.85万元,其中市本级对1265家企业进行了工伤保险费减免,减免工伤保险费达到5220.1万元,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有力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主要工作
(一)认真做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各项准备工作。2021年全省将启动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省厅要求各市州要在2020年启动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为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年初我中心会同工伤科就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对市、县两级扩面征缴、待遇支出、财务管理、老工伤人员管理、协议医疗机构以及基金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和梳理,掌握了我市工伤保险开展的基本情况,制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初步方案,并于4月上旬上报至省厅。规定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统一基金收支管理。在制定方案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兄弟市州的联系,参考了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广泛征求了财政、税务以及县市区工伤保险等部门的意见,建立了责任分担机制,明确了市与县市区两级责任。从11月1日起我市已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完成省厅下达的在年内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任务,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落实好减免企业工伤保险费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两需求一贯通”战略部署,我们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工伤保险费减免政策的落实,严格履行惠企政策,我们首先对全市所有参保单位进行了摸底审核,区别划分减免标准和对象,按照规定作出了相应的减免。2020年全市共对5787家企业进行了工伤保险费减免,减免工伤保险费达到10994.85万元,其中市本级对1265家企业进行了工伤保险费减免,减免工伤保险费达到5220.1万元,主动帮助企业保经营、渡难关、促发展,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三)全力推进新开工建筑项目参保和实名制管理。今年省厅下达我市的工伤保险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我中心一是加强工程项目参保人员的实名制管理。为避免建筑施工行业参保人员管理上的漏洞。5月份,我中心下发了《关于按工程项目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施行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要求按工程项目参保的用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并采取实名制录入到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规定对没有按实名制申报管理参保的工程项目所发生的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二是大力推进新开工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为了摸清我市建筑行业新开工情况,我中心进一步加强了与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逐步实现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保信息互联互通,积极主动与住建部门协作,对新开工建设项目,及时掌握工程发包、项目开工、项目用工、是否参保等相关情况,避免新开工建筑施工项目由于信息不畅、情况不清,出现漏保的情况,并对没有参保的新开工建筑项目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跟踪催缴,督促其应保尽保。截至12月底,全市新开工建筑施工项目参保达到562家,其中市本级新开工建筑施工项目参保达到76家,仅有一家施工项目手续不全,全市新开工建筑工程项目参保率达到了99%,确保了省厅下达目标任务的按时完成。
(四)认真做好征缴职能划转和业务指导工作。为落实社会保险征缴职能的划转,在2019年我市就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参保缴费状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数的基本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工伤保险各项政策,清理参保及参保人员阶段性政策执行标准、时限,做好划转税务的准备;二是清理多年来的“僵尸”企业,全面清洗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信息,做到能清尽清、应清尽清。
(五)切实抓好工伤预防培训和宣传工作。为努力营造工伤保险利国利民的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工伤保险的认同感和支持度。一是抓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安排专项经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做好工伤保险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会同应急、住建、卫健等相关部门通过上街设点发放宣传单,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平面广告、流动车辆、公交站台、报刊媒体、TV动漫和LED电子显示屏多种形式宣传工伤保险、工伤预防、安全生产等知识,做到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连续性和实效性,形成了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和职业人群中人人皆知的局面。二是认真做好工伤预防培训工作。为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从源头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每年年初根据各参保单位的用工性质和工伤事故发生以及申请意愿,确定工伤预防培训单位和培训规模,并把确定的培训单位和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实施精准培训。今年我中心在9家参保单位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进园区、进厂矿、进车间培训活动,全年共举办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75期,培训人次达5500多人,投入培训经费达45万余元,达到培训一家、带动一行的目的。特别是6月份对我市高新工业园区企业量身打造了一场精准式工伤预防风控培训,此次培训得到了局机关的高度重视,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罗时尧同志亲自谋划、亲自布置、亲自参与,并在培训会上作出了重要讲话。此次活动还邀请了省厅有关专家,针对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进行了专题培训,起到了很好的成效。
(六)抓待遇审核,确保工伤保险待遇及时支付到位。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照依据政策、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温馨服务的工作思路,从制定规范工伤待遇管理制度入手,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工伤医疗审核跟踪服务机制,防止冒名顶替、套取、冒领、骗取医疗和其他费用。加强对工伤人员就诊标准的管理,严把入、出院标准,严把工残、工亡人员的长期待遇和配置辅助器具的审核标准,明确工伤人员就诊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费“三个目录”支付范围,坚持工伤待遇“一岗双责”的审核制度,防止违规操作,做到工伤待遇支付规范化、运行程序制度化。
(七)抓基金管理,严格工伤保险基金按规使用。为管好用好工伤保险基金,我们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同时,认真研究分析基金安全风险点,加强基金监督,着力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基金运行机制,做到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控体系,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增强工作人员法纪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障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自觉执行各项基金使用管理的法规政策,遵守基金纪律。在基金管理、待遇支付、四项费用使用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坚持办公会议讨论、公开透明的原则,绝不独断专行,暗箱违规操作,不以各种形式挤占、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确保基金按规支付。
(八)加强信息系统和业务队伍建设。因省级统筹要求及业务需要,我市工伤业务信息系统(含全市13各县市区)于今年10月统一升级至创智核三版本。为让全市业务系统操作人员尽快上手新系统,市本级在今年10月、11月先后组织了两次培训,一次是对全市参保登记、待遇审核计发、财务操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使其对新系统有了初步的认识。第二次是对全市13个县市区的参保登记、待遇审核计发、财务操作人员分组到市本级进行实操培训,共计举办实操培训15次。
(九)用心用情用力,扎实做好扶贫帮困工作。认真做好“两摸底一检查”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清零”工作,做好“微服务、微建设”工作。扶贫工作踏实稳步开展,确保了每年6次的入户工作,关心扶贫户工作生活情况,做到了家庭基本信息、扶贫情况“两了解”,帮扶政策、补助资金、家庭清爽情况“三到位”。
三、2021年工作计划
大力加强工伤保险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尽快启动补充工伤保险工作。针对省厅对我市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落实情况的多次督促和关注,为尽快落实省厅对我市尽快启动补充工伤保险工作的要求,做到平衡全省工伤职工的伤残待遇,维护工伤职工的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缓解目前我中心人员严重不足的实际困难,在2021年全面启动我市补充工伤保险工作。
(二)认真做好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构建“互联网+工伤保险”网络平台。积极推进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协议医院医疗费结算和待遇支付发放等信息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与住建、市场监管、应急、财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杜绝经办工作中的漏洞,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认真做好工伤保险业务工作。加强扩面征缴工作,严把待遇审核关、支付关,防止基金的流失;切实加强做好县市区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的监管和指导。
(四)大力抓好扶贫工作。继续加大对通道县大高坪乡黄柏村扶贫的工作力度。
(五)做好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工伤保险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怀化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