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0 08:42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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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仲裁保障。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规则的拟定,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指导、队伍建设及培训,全市劳动仲裁员资格认定,劳动争议政策咨询(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仲裁庭。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9.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5万元,增长2.1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0万元,占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2万元,占71.41%;项目支出34.28万元,占28.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8万元,增长2.66%,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8万元,增长2.66%,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5.61万元,占97.3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19万元,占2.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9.76万元,支出决算为6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项)。
年初预算为1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47,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主要为省人社厅拨付仲裁项目专项就业资金,用于培育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金牌调解组织,妥善处理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68,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医疗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2.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2%,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按预算执行,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年初支出预算为0万元,年中,因省里来人检查,追加预算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控制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按预算执行,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3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加24.4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物业费及工会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培训;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后扶维稳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单位根据市财政要求开展了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做出了客观评价并形成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并予以公开。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单位年度目标全面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题,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稳步踏实地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全市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2)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畅通弱势群体维权通道,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办案效率,我市及十三个县市区于九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并开展工作。
(3)成立“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为依法及时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纠纷,今年10月联合市总工会成立怀化市“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已成立“工会+人社”调解室。
(4)打造金牌调解组织行动。梳理总结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经验做法,摸排打造15家“金牌调解组织”, 通过以点带面,综合示范,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示范样本。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安排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经费缺口较大。专项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项目经费略显不足。
(2)部分预算资金下达较迟,部分专项工作开展进度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
1、加大预算安排力度,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项目经费。
2、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追加预算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补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于2006年经市编委成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下设立案庭、仲裁庭。
(二)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职人数6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劳动争议仲裁中长期规划;承办市本级管辖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理指导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培训和评聘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做好全市12333热线服务工作。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23 年初,我院在全面剖析本部门法定职能、精准把握事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系统且科学地设定了以下绩效目标:
仲裁目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持社会稳定大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2、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
12333咨询服务目标:电话接通率达90%以上,回复率达100%,工单不允许超期0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2023 年度,我院秉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全方位加强预算执行、使用和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建立健全了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调度,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预算安排得到有效落实。资金使用方面,始终坚持专款专用、合理配置的原则,严格依据预算用途和规定标准支出,杜绝违规挪用、滥用资金的现象发生。同时,注重资金使用的效益评估,通过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细化财务审批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此外,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透明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2023年,我院部门年初预算支出11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2万元,项目支出34.28万元。全年预算数118.80万元。部门年度总支出11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2万元,项目支出34.28万元。基本支出中用于工资福利的支出68.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9万元。项目支出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资本性支出1.0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 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85.62万元,包括:①人员经费68.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38万元、津贴补贴16.05万元、奖金6.53万元、绩效工资11.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6万元、住房公积金0.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万元。
②公用经费12.95万元,其中办公费1.13万元、邮电费1.05万元、物业管理费0.70万元、差旅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8、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2.61万元、福利费1.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41万元、奖励金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
2. 项目支出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总投入情况
2023年度我院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共计17.5万元,实际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共计34.28万元,具体是:
①仲裁专项业务经费年初预算17.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7.5万元。
②公益性岗位及补贴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96万元;
③调解仲裁促进体面劳动推动更高质量就业项目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万元。
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83万元。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0.84万元。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5万元。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局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共计17.5万元,实际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共计34.28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计34.2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具体是:
1仲裁专项业务经费财政拨款收入 17.5万元,支出1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②公益性岗位及社保补贴财政拨款收入4.96万元,支出4.9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③调解仲裁促进体面劳动推动更高质量就业项目财政拨款收入6万元,支出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拨款收入3.83万元,支出3.8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收入0.84万元,支出0.8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收入1.15万元,支出1.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招待费年初预算0万元,5月追加预算0.25万元,实际支出0.086万元。无公务用车费用,无因公出国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搭建“三个平台”,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根据湖南省《2023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6月份下发《关于在我市开展搭建“三个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辰溪县、会同县、洪江市开展搭建“一站式”调处平台、智能化应用平台、新就业形态调解平台试点工作。二是由分管副局长带队,联合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市劳动监察支队联合开展实地调研,至我市鹤城区、中方县、新晃县及所辖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在怀机构驻地,主要围绕规范管理、权益保障、措施建议等方面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成果,进一步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相应措施,帮助平台企业合法用工,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全市仲裁机构积极参加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劳动仲裁版块培训工作,确保系统投入使用后,能够熟悉并掌握该系统的操作应用等。
2、开展各项行动,加强源头预防
(1)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畅通弱势群体维权通道,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办案效率,我市及十三个县市区于九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并开展工作。
(2)成立“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为依法及时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纠纷,今年10月联合市总工会成立怀化市“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已成立“工会+人社”调解室。
(3)打造金牌调解组织行动。梳理总结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经验做法,摸排打造15家“金牌调解组织”, 通过以点带面,综合示范,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示范样本。
(4)巡回仲裁庭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今年已组织全市各区县开展14次巡回仲裁庭进园区活动,积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帮助企业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企业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
(5)案件评查行动。为高质量迎接省厅案件评查,5月中旬市仲裁院分批深入各县市区仲裁院,指导其仲裁案卷规范整理工作,并进行自查整改,圆满完成省厅开展的案件评查及整改工作。同时,5月底参加省厅组队到娄底市开展的案件评查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6)青年仲裁员联企活动。全市组建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队伍,符合条件的青年仲裁员5人,制定联系企业名册50家,充分发挥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就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今年7月,结合市人社局链式服务企业活动,分别深入到湖南洪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怀化鸿运百货商贸有限公司、怀化广济医药有限公司、怀化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湖南博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开区绮绮食品批发部等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和为企业解答仲裁方面的问题。
3、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履职担当
(1)突出政治引领。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主动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高质量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积极组织青年干部参加局机关党委举办的“五溪人社讲坛”青年微党课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教育党建知识+人社知识竞赛。
(2)加强行风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实抓细调解仲裁行风建设各项举措。坚持“以党建引领院建,以院建促实党建”的思路,以各类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为抓手,抓好党建工作,促进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
(3)注重宣传实效。开展“仲裁为民”的主题宣传,4月份联合劳动监察支队,在大润发广场摆放展台,悬挂横幅,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
(二)实时接听平台热线,充分发挥倾听民声纽带作用
及时接听12333热线电话,对接市热线办,沟通联络局各科室、二级机构。优化受理、派单、办理、答复、督办、办结、回访、评价等环节的闭环工作流程,完善诉求办理关键步骤的处理规则。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回答一般性咨询,涉及人社相关业务和投诉举报的,及时转至相关业务科室和部门办理,形成高效协同机制。
一是更新业务题库。局各业务科室、二级机构及时修订完善本部门的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所需资料、审批时间等业务知识,编辑知识库资料,建立有变即报机制,确保知识库内容及时更新。二是建立值班机制。设置专家坐席位,轮流担任值班,各专家库人员负责各业务政策解答。三是加强对接服人员培训力度。4月底组织我局3名业务骨干对市政府12345接服人员进行了人社业务政策培训,强化坐席人员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基层调解组织基础设施薄弱、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到基层调解组织中申请案件较少,调解案件比例过低;
2、我院增加12333政府热线服务职能后,办案人员、办案场地不足给办案效率造成一定的影响;
3、经费保障落实力度不够导致办案保障措施不到位,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还相对滞后。
4、网约车、快递员等新业态就业者劳动权益保护还有待加强;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剧,日常监管不够,农民工欠薪问题仍比较突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继续抓好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坚持疑难重大案件研讨制度和会商制度。对于符合简易程序处理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通过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严格把好案件受理、查清事实、适用法律、审理程序、文书制作和评查评议等关口,保障每一个仲裁员公开、公平、透明地处理每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和高效,保证结案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目标任务。
2.持续开展巡回仲裁庭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巡回仲裁庭进园区、进企业,积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帮助企业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人社局链式服务企业活动持续开展青年仲裁员联企活动,推动人社法律法规、政策落实落地,提高企业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
3.做实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已经建立的调解组织基础建设,配备好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对金牌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切实将调解组织的示范作用发挥出来,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示范样本。积极将“工会+人社”调解室工作开展起来,提高我市仲裁案件的调解率。
4.全面使用新仲裁办案系统。根据省仲裁处仲裁办案新系统使用安排,目前我市新系统使用熟悉度不高,全市仲裁院将加快熟悉新系统使用,按照要求开展新系统使用,保证录入率。同时,及时处理好全国调解平台上的案件,实现对不稳定因素的早发现、快化解、妥处置、防蔓延,确保平台处理率在90%以上。
5.做好"12333"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继续推进完善知识库信息保障和更新,完善相关基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与市政热线12345衔接力度,拓宽民意诉求渠道。加强热线工单办理,探索各类办理方式,跟进工单办理,及时掌握和反映社情民意,切实解决群众利益诉求。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