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30 09:31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局本级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为民办实事和表彰奖励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人数72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会同办理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管;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市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鉴定及应享受待遇的审批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怀(回国)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承担市绩效评估与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和中央、省在怀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和全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荣誉制度和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审核上报国家、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怀化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作为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副处级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为2021年10月新组建单位,由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和原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合并而成。2023年1月开始执行新单位部门预算,内设机构为:综合部、财务部、基金管理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待遇一部、待遇二部、待遇三部、档案信息部、工伤调查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正科级分支机构基金稽核中心。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共有在职人员4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7人,提前退休人员1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令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在同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
2、承担市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相关服务工作。
3、组织实施市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工作,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稽核监管工作。
4、参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与服务;负责全市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数据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分析应用。
5、承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相关的市级经办工作;承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相关的市级经办工作。
6、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和权益记录,负责市本级工伤调查及待遇支付的事务性工作。
7、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审核、待遇核定以及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事务性工作。
8、负责市本级职业年金的归集、经办和待遇核定的事务性工作。
9、负责老工伤人员的资格认定,审核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事务性工作。
10、编制、汇总、上报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
11、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政策咨询服务。
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立案庭、仲裁庭。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职人数6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劳动争议仲裁中长期规划,承办市本级管辖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理指导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培训和评聘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做好12333热线电话服务和其他工作。
怀化市劳动监察支队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劳动监察支队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内设机构。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共有在职人员12人,参公事业人员5人、事业人员7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为劳动保障提供监察执法保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和法规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怀化市就业服务中心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就业服务中心作为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综合部、财务和内控稽核部、城乡就业部、创业指导服务部、就业技能服务部、失业保险部、人事档案服务部、企业用工服务中心。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共有在职人员46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1、参与制订促进就业、人才强市和失业保险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为指导推进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服务。
2、承担组织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为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就业失业与求职登记、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
3、承担组织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措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各类群体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载体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
4、承担组织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相关工作。
5、承担组织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直企事业等单位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6、承担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工作;承担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工作;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7、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就业失业相关统计分析、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工作。
8、承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涉及就业的日常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9、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23 年初,我局在深入研究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剖析部门法定职能、精准把握事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系统且科学地设定了以下绩效目标:
就业目标:致力于创造更为充足和高质量的就业机会,计划新增城镇就业3.4万人。将城镇登记失业率牢牢控制在5.7%以内,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同时,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40万人次,涵盖多个重点行业和新兴领域,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社会保障目标:以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和适应性为导向,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0万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待遇调整机制科学合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治理效能。
人才工作目标:着眼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加大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劳动关系目标: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核心,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监督,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确保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85%以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达到92%以上,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公共服务目标:聚焦提升人社服务的便捷性、精准性和满意度,加快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经办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到95%。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均等化水平,服务满意度达到92%以上。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2023 年度,我局秉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全方位加强预算执行、使用和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建立健全了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调度,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预算安排得到有效落实。资金使用方面,始终坚持专款专用、合理配置的原则,严格依据预算用途和规定标准支出,杜绝违规挪用、滥用资金的现象发生。同时,注重资金使用的效益评估,通过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细化财务审批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此外,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透明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2023年,我局部门年初预算支出417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36万元,项目支出848.23万元。全年预算数4226.89万元。部门年度总支出422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9.56万元,项目支出1157.33万元。基本支出中用于工资福利的支出2387.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68万元,资本性支出1.57万元。项目支出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3.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7万元,资本性支出26.6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3069.56万元,包括:①人员经费2387.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31.34万元、津贴补贴485.80万元、奖金484.30万元、伙食补助费0.83万元、绩效工资11.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4.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33万元等。
②公用经费402.58万元,其中办公费6.35万元、印刷费4.32万元、水费25.82万元、电费50.22万元、邮电费4.16万元、物业管理费12.67万元、差旅费7.27万元、维修(护)费1.76万元、租赁费0.04万元、会议费1.69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2.95万元、工会经费115.93万元、福利费27.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8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7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68万元,其中离休费10.80万元、退休费27.76万元、生活补助224.10万元、奖励金0.1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3万元。
4资本性支出1.5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7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总投入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共计848.23万元,实际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共计1157.33万元,具体是:
局本级:
12020-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30.16万元;
2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个人奖励金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0.60万元;
3办公大楼家属区院落安全隐患整治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2.00万元;
4毕业生档案管理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70 万元;
5档案管理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0.00 万元;
6公务员考试运行支出年初预算156.75,财政拨款收入151.75万元;
7公益性岗位及社保补贴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62万元;
8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项目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2.00 万元;
9国有资产管理运行费用年初预算5.7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64万元;
10劳动能力鉴定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98万元;
11企业社保基金双轨核算、稽核、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基金运营、发放等工作经费年初预算60.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0.00万元;
12人才资源开展专项资金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2.90万元;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经费年初预算147.5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5.02万元;
14人事考试工作目标管理奖励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
15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和奖励、教育培训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经费年初预算5.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
16社保基金监管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0.00万元;
17市直单位事业编制招聘考试经费年初预算25.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5.00万元;
18职称评审费年初预算2.8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5万元;
19组织“三支一扶”考试经费年初预算5.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
20职业资格类考试运行支出年初预算101.6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2.56万元;
21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补贴年初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40万元。
怀化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1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及管理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防风险堵漏洞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
3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61万元;
4工伤工作专项业务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49 万元;
5工伤预防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2万元;
6公益性岗位及社保补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09万元;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
8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费(第一批)的通知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
92022年12月工资代扣个人社保年度财政拨款收入0.30万元。
怀化市就业服务中心
1失业动态监测(失业预警)工作和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
2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50万元;
3农民工就业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
4失业保险金违规领取追回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
5市级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27万元;
6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76万元;
7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补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4万元;
8就业见习补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5万元;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
10非税拨款年度财政拨款收入0.16万元;
11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
怀化市劳动监察支队
1农民工工资维权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50万元;
2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
3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
4绩效奖金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7万元;
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仲裁专项业务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50万元;
2调解仲裁促进体面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0万元;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局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共计848.23万元,实际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共计1157.33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计1157.3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具体是:
12020-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财政拨款收入 30.16万元,支出30.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个人奖励金财政拨款收入0.60万元,支出0.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办公大楼家属区院落安全隐患整治经费,财政拨款收入42.00万元,支出4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毕业生档案管理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1.70 万元,支出11.7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5档案管理经费财政拨款收入50.00 万元,支出5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公务员考试运行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51.75万元,支出151.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7公益性岗位及社保补贴财政拨款收入11.62万元,支出11.6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8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项目财政拨款收入12.00万元,支出1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9国有资产管理运行费用财政拨款收入5.64万元,支出5.6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0劳动能力鉴定财政拨款收入7.98万元,支出7.9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1企业社保基金双轨核算、稽核、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基金运营、发放等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60.00万元,支出6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2人才资源开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22.90万元,支出22.9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45.02万元,支出145.0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4人事考试工作目标管理奖励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支出1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5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和奖励、教育培训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支出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6社保基金监管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00.00万元,支出1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7市直单位事业编制招聘考试经费财政拨款收入25.00万元,支出2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8职称评审费财政拨款收入2.85万元,支出2.8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9组织“三支一扶”考试经费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支出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0 职业资格类考试运行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2.56万元,支出22.5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1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补贴财政拨款收入8.40万元,支出8.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怀化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1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及管理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支出1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社会保险基金防风险堵漏洞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支出2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61万元,支出105.6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工伤工作专项业务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49 万元,支出27.4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5工伤预防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2万元,支出6.0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公益性岗位及社保补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09万元,支出16.0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8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费(第一批)的通知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支出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92022年12月工资代扣个人社保年度财政拨款收入0.30万元,支出0.3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怀化市就业服务中心
1失业动态监测(失业预警)工作和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50万元,支出17.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农民工就业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失业保险金违规领取追回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支出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5市级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27万元,支出28.2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76万元,支出19.7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7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补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4万元,支出12.4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8就业见习补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5万元,支出1.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支出1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0非税拨款年度财政拨款收入0.16万元,支出0.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1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支出2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怀化市劳动监察支队
1农民工工资维权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50万元,支出17.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工作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绩效奖金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7万元,支出5.1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仲裁专项业务经费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50万元,支出17.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调解仲裁促进体面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0万元,支出6.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三公”经费24.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10万元,公务接待费7.93万元,实际支出2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97万元,公务接待费5.10万元。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反映自评得分及评价等级。
1.深入推进机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人社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中心讲大局。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人社工作的指示批示作为工作的基本遵循,将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作为人社工作的主题主线,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来,积极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举全系统之力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对150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违规领取技能培训补贴12.6万元和7家劳务派遣公司截留6.49万元失业补助资金依法追回。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市委巡察、人大评议工作,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人大评议提出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2.始终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全力确保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紧盯就业主要指标。1-12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6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4万人的107.07%,同比增长6.1%;完成补贴性职业培训3.9万人,为年度任务2.6万人的150.4%,已发放培训补贴7042.5万元;前三季度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4%,比2022年底降低0.3个百分点。紧盯重点群体就业。截至目前,实现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4.03万人,为年度任务3.9万人的103.3%,比去年同期增长1.03%;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64万人,为年度任务1.5万人的109.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62万人,为年度任务0.6万人的103.1%;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8.22%。紧盯重点企业用工。部署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助企稳工稳岗、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重点产业链招工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1-12月全市共帮扶900家人社链式服务企业招用员工1.6万人。
3.不断完善社保体系建设。聚焦民生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扩面征缴持续提升。全力推进参保扩面,全市各类社保参保人数为424.9万人,各类社保基金收入25.04亿元。社保待遇持续增长。全市养老保险待遇总按时足额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19连调,月人均增资108元;今年下发《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增资9元。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成“金保工程二期”社保一体化系统切换上线工作;稳妥实施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降费金额合计9115.8万元,惠及企业1.8万家。基金监管不断完善。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落实落细“411”监管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一单四制”制度,全市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我市社保基金监管作法在全省作典型经验发言。
4.全力服务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健全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四项机制。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及以下职称专场评审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举办首届“五溪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培训各类技能人才3.9万人,为目标任务的150.36%,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37万人。开展“陆港潮涌.创业先锋”10大典型选树,在全省“耀动三湘”网络创业大赛中荣获一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有效带动创业人才培养。不断规范人事人才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事业单位招考程序,今年全市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40人。完成10名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市直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到岗手续,并持续做好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均制定了《薪酬分配制度》,薪酬总量不与药品、医疗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挂钩,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5.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加强综合治理、问题办理,有效维护劳动者及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抓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工作。高质量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平台建设,形成《怀化市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痛点难点问题调查报告》,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措施提供基础支撑。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办理效能。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24件,涉及劳动者人数600余人,涉及金额2500余万元,仲裁结案率92%,调解成功率62%,仲裁终结率70%。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63起、涉及1235人、涉案金额3042.96万元,结案率100%,协调处置案件428件、涉及人员3160人、涉及金额4773.88万元,协调处置率100%,处置“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问题线索1566条,办结率100%,依法受理信访案件25件,全部处置到位。
6.稳步实施重点民生实事。将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作为政治任务和底线工作,建立项目、任务、责任、政策“四张清单”和“周调度、旬简报、月通报、季总结、年考核”工作机制,高质量牵头实施推进十大省重点民生实事、四项重点民生监测项目。截至目前,省下达我市10件34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部完成。6月开始,序时进度连续5个月在全省排名第一,省人社厅充分肯定,4月27日,我市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全省市州长打好发展“六仗”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7.特色亮点工作出色出彩。2023年,市人社局始终坚持守正创新求发展,在严守规定动作的前提下,积极打造怀化人社特色品牌,各项创新工作亮点突出,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1)建设怀化人社驿站,将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为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我市在人流密集、劳动力密集区域和特殊群体集中的行业部门建设了一批共建共享共融共通的人社驿站,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就业服务,同时开设“怀化陆港职播间”网上人社驿站,构建大就业格局,推进全域高质量充分就业。如社区站,在鹤城区杨村社区创建示范站,建立零工市场,与怀化人保财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通过人社驿站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村镇站,在溆浦县北斗溪镇创建示范站,为当地1.3万名劳动力和文旅产业搭建双向奔赴平台;如重点群体站,对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群体,建立双拥站和小小乐业站,双拥站在公安机关招聘协警、保安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时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小小乐业站与怀化残疾人典型、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罗小小合作,开设小小乐业直播间,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劳动维权。今年来,已建成园(景)区站、高校站、社区站、村镇站、商圈站、重点群体站等6大类50个驿站,服务各类群体50万人次,帮助就业4.3万人次,为企业招工2.2万人,实现全域高质量充分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怀化人社驿站的做法得到来怀调研的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多位领导的高度肯定,鼓励我们先行先试,探索人社公共服务新模式。9月份,我市人社驿站作法被省委内刊《要情汇报》推介。
(2)实施人社“链式”服务,将服务送到企业心坎上。聚焦低成本怀化建设,立足人社部门职能职责,建立联系服务企业“白名单”、企业需求清单和人社服务清单,实施“主动摸清需求——精准提供服务——及时跟踪成效”三步工作法构建“服务链条”,确保人社服务链紧紧跟进产业链发展。今年来,对154家企业派驻人社“链式”服务专员,集中发布怀化人社“链式”服务企业岗位需求6次,归集岗位信息1.8万个。特别是箱包皮具产业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着力将怀化打造成国际箱包之都。对此,市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人社服务链链长,全力协调解决箱包产业发展中招工、培训等方面的难题,帮助会同县享同实业招工1800余人次,得到享同公司董事长高度评价。在有感于怀化优质营商环境后,享同实业扩大生产投资,到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再开50条生产线,可提供就业岗位1500个,同时带动200家箱包企业来怀考察投资,新近又有两家箱包企业在经开区达产250余人进厂就业,形成了就业促产业发展、产业促就业创业的良性互动。同时,我们开通怀化人社“码”上办小程序,上线“欠薪投诉”“招聘求职”“链式服务企业”“人事人才”“社保查询”“怀小稻人社微课”七个模块,设立“链长值班室”,在线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7月份,春秋市长作出重要批示:“市人社局的做法很好!望抓细抓实,待有初步成效,可在全市推介”。
(3)创新工作机制,助推高质量充分就业。一是开展“建设国际陆港城.争做国际陆港人”四季主题招聘活动。围绕服务怀化国际陆港建设,建立“建设国际陆港城.争做国际陆港人”四季主题招聘服务机制,增强就业吸引力。今年先后以职在园区、职在校园、职在创业创新、职在家门口为主题开展了四季主题招聘服务活动,招聘活动通过媒体矩阵全程同频播送宣传。启动仪式后,高频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小型招聘会,精准提供岗位供需对接,广受社会好评。截至12月底,共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主题招聘560场次,发布就业岗位信息达15万个,达成就业意向4.5万人次,通过主题招聘解决企业用工1.6万个。二是建立就近就地就业考核机制。市长亲自审核把关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怀化市农民工返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820万元予以奖励。市县乡联动推进实施,人社、财政共同实施考核,并按季度进行奖励。全市每季度评选6个先进县、60个先进乡镇(街道办事处),按季度进行资金奖励,努力促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地就近就业。截至目前,已进行三次考评奖励,工作成效明显,2023年新增返乡就业创业农民工3.65万人,满足企业用工1.6万人。今年6月,我市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在全省人社系统稳就业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并在湖南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经验推广。三是建立就业促产业发展“三围绕三提升工作机制”。召开奋力建设“五新四城”人社工作恳谈会,充分听取市直相关单位、在怀高校和中职学校、“5+N”现代化产业新体系龙头企业代表以及街道、社区等对人社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就业资金围绕产业投,提升就业资金使用效能;就业培训围绕产业办,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就业体系围绕产业建,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就业促产业发展“三围绕三提升”工作机制,全市将整合就业资金1亿元,全力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满足城乡劳动力就业需求。同时,积极建设人力资源服务港(产业园),建立鹤中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打造区域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
(4)建立“无欠薪”乡镇(街道)、行业创建的长效机制,坚守根治欠薪底线。以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非工程建设领域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全面强化乡镇(街道)基层根治欠薪工作机制,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工资支付保障体系,明确各领域创建标准,建立无欠薪乡镇(街道)及行业创建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保障各行业领域工资足额发放,不因欠薪印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全面实现我市欠薪“动态清零”或“无欠薪”总体目标。同时,充分利用怀化人社“码”上办欠薪投诉小程序,宣传发放至各行业、各乡镇(街道)和各项目工地,让欠薪投诉治理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5)建立宣传矩阵,讲好怀化人社高质量发展故事。一是建立媒体矩阵,做活集中宣传。与怀化日报社、怀化电视台、湖南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建立宣传合作联盟,怀化日报社派专人入驻市人社局,创建工作专班抓人社新闻宣传,全市人社系统新闻信息一次生成,多样态呈现,多频次传播,多渠道发布。二是聚焦民生热点,开辟民生专栏。联合怀化日报及其新媒体平台开办《民生现场》栏目,建立全媒体宣传矩阵,当好政府“传声筒”、当好部门“增压泵”、当好群众“收音机”、当好项目“监督员”,用身边人、身边事和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民生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目前共发布专栏85期,被人民网、湖南日报、腾讯网等媒体广泛转载,深受社会各界好评。三是创新方式方法,讲好人社故事。根据群众需求,开设多维漫画“怀小稻人社微课”,每天通过媒体矩阵推送一期,以简单、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人社惠企惠民政策,讲好怀化人社高质量发展故事,目前已推送188期,观看人数160万。同时,积极创新就业招聘模式,开设怀化人社陆港“职”播间,线上线下提供精准服务,构建市县联动用工保障线上线下大平台,帮助企业招工2.2万人。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就业方面,就业资金促产业发展撬动作用有限,通过就业资金保基本民生的办法不多,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高技能人才支撑能力有限,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仍旧相对缺乏,亟需建设一支“立足大湘西,联动武陵山片区,辐射东盟”的临港产业发展亟需的高技能人才大军。
2.社保方面,城乡居保待遇水平持续偏低,在全省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我市经济相较于中东部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参保企业多为民办私企、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社保扩面难度仍然较大。
3.劳动关系方面,网约车、快递员等新业态就业者劳动权益保护还有待加强;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剧,日常监管不够,农民工欠薪问题仍比较突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沈晓明书记11月在怀化调研时提出“七个展现新作为”的要求,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着力推动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以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题主线,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途径,把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作为内在要求,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重要支撑,把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作为重要手段,把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作为重要保障,把推进人社数字化改革作为重要驱动,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各项人社工作,积极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始终把政治机关建设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自觉把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去,严格落实各项党建重点工作任务,真正做到市委市政府有部署、省厅有要求,怀化人社必见行动,持续深入加强“三表率一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
(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创业提质。一是奋力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积极申报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以人社“链式”服务、人社驿站建设为抓手,健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重点群体服务精准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努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域高质量充分就业。二是打造区域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向规模化、集聚化、数字化、专业化转型发展。聚焦怀化产业发展需求,依托怀化高职院校资源和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建设湖南怀化国际陆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出台高技能人才补贴奖励政策,切实提升怀化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实训水平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三是强化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更新机制,动态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四是持续加强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建设。继续落实怀化市就业促产业发展“三围绕三提升”工作机制,做好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出台《怀化市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十二条措施》,推动就业创业工作走升走实。
(三)不断完善社保体系,持续抓好民生改善。建立“高位统筹、高标谋划、高效推进”的社保统筹工作模式,切实将社保工作由人社部门的业务工作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升,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有效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全力打造“温暖社保”。全面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有效落实社保基金监管“一单四制”工作法,构建横向倒边、纵向到底的大基金监管格局,确保全域社保基金平稳安全。
(四)继续注重规范治理,不断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抓好协商协调、争议处理、监察执法、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全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三清”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欠薪案件“月清零”、欠薪投诉“月清理”、责任落实“月清查”。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无欠薪”企业、园区、工地建设的长效机制,将风险化解在苗头,防范在日常。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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