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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1 17:43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令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在同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

2、承担市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相关服务工作。

3、组织实施市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工作,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稽核监管工作。

4、参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与服务;负责全市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数据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分析应用。

5、承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相关的市级经办工作;承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相关的市级经办工作。

6、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和权益记录,负责市本级工伤调查及待遇支付的事务性工作。

7、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审核、待遇核定以及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事务性工作。

8、负责市本级职业年金的归集、经办和待遇核定的事务性工作。

9、负责老工伤人员的资格认定,审核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事务性工作。

10、编制、汇总、上报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

11、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政策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作为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综合部、财务、基金管理部、业务一部(企业职工业务部)业务二部(机关事业单位业务部)业务三部(工伤保险业务部)、待遇一部(企业职工待遇部)待遇二部(机关事业单位待遇部)、待遇三部(工伤保险待遇部)、工伤调查部、档案信息部设立市养老和工伤保险稽核中心,为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分支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2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年减少14.1万元,下降5.52%原因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3本部门支出预算926.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63万元,项目支出172.5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年减少14.1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28.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初市本级普调工资及新招录5名公务员2023年工资预算较上年增加19.84万元;二是2022年规范津补贴后,奖金支出较上年增加132.57万元;三是社保缴纳基数和医保政策有调整,相关预算较上年增加22.86万元;四是住房公积金因上下年预算一体化系统取数口径有变化,导致在基本支出里上述两项支出较上年增加22.77万元。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6.5万元。 1)本年新增1个项目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及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2)4个延续项目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3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26.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63万元,占81.3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53.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85.59万元、津贴补贴110.46万元、奖金146.52万元、公车交通补贴35万元、社保缴费95.13万元、住房公积金57.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4万元,公用经费6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72.5,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防风险堵漏洞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律师诉讼费等方面;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工作经费等方面;工伤预防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预防等方面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等方面;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及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养老保险征缴扩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83万元,下降85%,主要因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9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55.2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80%同口径对比,比上预算数增加2.4万元,提高4%,主要因为新招录5名公务员,主要用于:工会支出,55.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72.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基本支出753.63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172.5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支出172.5万元,共54个项目.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防风险堵漏洞经费支出20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7.5万元;工伤预防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及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具体为: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会议,内容为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预计参会人数50人,预算1万元。

2.2023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0.5万元,具体为:三个险种经办培训,内容为培训三个险种经办业务,预计人数50人,预算0.5万元。

3.2023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公开附表)

附件:2023年市养老和工伤保险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