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1:02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会同办理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管;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市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鉴定及应享受待遇的审批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怀(回国)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调度全市重点民生实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荣誉制度和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审核上报国家、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为民办实事和表彰奖励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二)决算单位构成。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怀化市考试指导服务中心、怀化市技能鉴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6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29万元,增长8.3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部分非税收入、工资调标、基数增加调整、追加了疫情防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6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2.36万元,占91.28%;其他收入171.19万元,占8.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均为196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69万元,占77.7%;项目支出437.86万元,占22.30%。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92.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71万元,增长4.7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部分非税收入、工资调标、基数增加调整、追加了疫情防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2.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71万元,增长4.7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部分非税收入、工资调标、基数增加调整、追加了疫情防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2.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67万元,占1.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5.74万元,占94.61%;卫生健康(类)支出64.94万元,占3.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4.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9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9.65万元,支出决算为3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了部分公用经费指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18.14万元,支出决算为84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到该科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1.8万元,支出决算1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到其他科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3.98万元,支出决算为355.69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312.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绩效奖金发放、基数增加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02.2万元,支出决算为97.82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95.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前退休人员转正式退休,工资转由社保基金发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4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93.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初下达预算时就扣减了指标。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5.95万元,支出决算为95.08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110.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调标。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9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
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为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未下达指标。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05万元,决算数大于
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了离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补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
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追加了疫情防控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5.66万元,支出决算为47.54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104.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基数增加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5.58万元、津贴补贴183.03万元、奖金352.69万元、伙食补助费0.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01万元、离休人员工资10.95万元、退休人员工资86.87万元、生活补助93.05万元等支出。
公用经费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主要包括办公费1.77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0.72万元、电费7.06万元、邮电费0.76万元、差旅费3.65万元、维修(护)费1.46万元、工会经费12.9万元、福利费8.39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91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9万元,支出决算为20.39万元,完成预算的35.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开支标准,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30万元,下降1.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开支标准,厉行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决算金额均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因公出国(境),与上年相比持平均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3.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市因疫情几次封城,公务接待来访人员减少以及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3.62万元,减少7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市因疫情几次封城,公务接待来访人员减少以及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决算金额均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持平均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7.9万元,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完成预算的6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3.32万元,增长20.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5台公务车辆购置时间较长,维修费较上年增加,“三公”经费决算总数与上年相比是减少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4.8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41万元,占95.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团组0人次,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53人次,主要是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与市州县市区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1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过桥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16.33万元,降低78.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以外的其他经费调整到项目支出里面,以及财政进一步压减工作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万元,用于:1、召开全市人社系统网评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人数26人,内容为提高全市人社系统网评员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2、召开全市人社领域行政诉讼工作座谈会,人数24人,内容为协调安排全市人社领域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3、召开全市人社系统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会,人数23人,内容为提升全市人社系统新时代基层干部等相关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0.5万元,用于:1、全市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整改工作业务培训班,人数13人,内容为培训社保基金待遇核查“回头看”业务人员,2、全市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培训班,人数37人,内容为培训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应用等。
2022年本部门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任务,一是以助企纾困为主线,着力确保就业形势平稳。出台《怀化市贯彻〈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实施细则》,打造《人社政策你问我答》《怀化创业故事汇》《陆港直播间》三档节目,宣传助企纾困政策,讲好怀化故事,传递怀化声音。截至11月底,全市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4105万元,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749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4475.5万元。出台《关于支持市级重点企业用工稳岗的具体措施》,建立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组织13个招工小组深入县市区和省内外各高校招工,举办各类招聘会312场次,解决用工缺口0.95万人。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2.2万个,保障高校毕业生及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就业。持续深化劳务协作,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8万人,为任务的114.1%,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131.04万人。新增城镇就业3.87万人,为任务的107.5%。前三季度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6%,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以深化改革为支撑,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参保扩面,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430.69万人,基金征缴总收入35.41亿元,待遇总支出80.35亿元,基金累计结余50.04亿元。扎实推进金保二期项目建设,6月底上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业务信息系统,运行平稳。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实现18连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增加9元。积极推进职业年金改革,正与市政府汇报,加快虚账向实账转换。成立怀化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及市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邀请省厅副厅长到我市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组织人员赴县市区集中宣讲,目前全市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三是以创新机制为重点,大力推进人事人才服务。贯彻党管人才原则,落实“五溪人才计划”,开展“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湖南高校行活动,引进高层次人才172人,引进关键性人才5名。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的新兴优势产业链品牌,开展海外赤子为国服务怀化行活动,组织19名专家服务我市17个项目。组织县市区制定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方案,正在组织实施。零差错开展公务员招录考试在内的6场次2.5万人次的各类人事考试。
四是以权益保障为宗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对8497家用工企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出台《关于建立全市人社领域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90件,仲裁结案率92%。全面完成省政府对我市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地核查工作,完成对“恒大”项目清欠,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115起,涉案金额540.36万元,结案率100%;协调处置案件561件,涉及金额1002.15万元,协调处置率100%。
五是以民生福祉为目标,全力办好重点民生实事。坚持将重点民生实事作为政治任务和底线工作,市委书记许忠建、市长黎春秋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并作出指示批示,分管领导坚持每旬一研究,市人社局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向分管副市长呈送“提示单”,向县市区和市直责任单位一把手下发“督办函”强力推进。截至11月底,省下达我市10件22项(我市有任务的为9件21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部完成任务。10件14项市重点民生实事,12月底可全部完成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安排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经费缺口较大。专项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项目经费略显不足。
(2)部分预算资金下达较迟,为保证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只能以公用经费垫付,导致年末公用经费紧张。
2、改进措施
1、加大预算安排力度,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项目经费。
2、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追加预算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2022年度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