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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3 17:31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湘人社发〔2019〕76号规定及怀人社函〔2020〕17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局2023年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考核方案。
一、对象范围
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的工勤岗位人员,即考核时在工勤技能岗位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范围。凡按规定应进行岗位设置而未完成的事业单位应在完成岗位设置后,才能开展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对于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直接认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晋升等级考核报考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上2023年4月2日。
(一)晋升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 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30 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3 年及以上,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二)晋升工勤技能二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 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25 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3 年及以上,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国家和省、部级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三)晋升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 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20 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3 年及以上,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四)晋升工勤技能四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 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10 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3 年及以上,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厅(局)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 3 名的;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近 5 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五)晋升技能五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且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1 年及以上,上年度考核合格。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核:
近 3 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形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 1 年的;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和资格审核(4月3日—4月7日)
1、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个人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岗位按照报考条件,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考的职业(工种)名称、等级原则上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上报的考核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局人事科审核确认。
(二)考核(4月17日前)
考核按照考察与考试相结合,以考察为主的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生产业绩可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并结合所在单位日常和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技术业务水平包含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参照各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进行,由局人事科组织考试。
(三)合格人员确定、公示(4月底前)
考核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被考核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情况,报局人事科,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确认手续,下发确认工勤岗位等级资格文件。
(四)待遇兑现
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从晋升岗位等级文件下发的次月起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实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为其办理岗位聘用备案手续,从单位聘用文件下发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四、组织领导
成立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娟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梁芊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陈玉慧同志负责日常工作,推进落实工勤技能岗位的考核工作。
五、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政策规定,考核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不执行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 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
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直接认定表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