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8 10:11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怀化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工伤职工杨司愿向我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1847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3919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792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该催告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我中心将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同时我中心将依法向你单位追偿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款项。
联系电话:0745-2713520、0745-2867251。
联系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768号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0楼。
由于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上述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怀化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