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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怀化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10 15:44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农案复字202620A

对怀化市政协六届次会议第252号提案的

       

田新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申报省级中药材(黄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充分肯定新晃黄精产业的显著成效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言,新晃县作为中国黄精之乡,凭借独特的北纬27度黄金生物带优势,培育出了多糖含量远超国家药典标准的优质细叶黄精。近年来,新晃县在种源培育、标准化种植(+黄精模式)、加工体系建设(湖南侗乡黄精产业园)及品牌打造(中国黄精产业发展大会永久会址)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全产业链产值不断提升,已成为武陵山片区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我们完全赞同您关于支持新晃黄精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二、关于省级产业集群申报资格的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2027年省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534号)精神,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坚持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的工作程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项目进行了严格筛选。
    关于您提出的新晃黄精申报省级产业集群的建议,主要存在以下政策限制:省级文件明确规定,已安排过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支持。在2025—2027年省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期内,新晃县已获得新晃黄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支持。鉴于产业园与产业集群均属于支持黄精产业发展的省级重大项目,且建设内容存在重叠,为避免财政资金支持重复,根据省级政策规定,新晃黄精在本次申报周期内不符合省级中药材产业集群的申报条件。因此,我市在向省级推荐时,未将新晃黄精列为本次集群项目申报主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受限于当前政策未能推荐申报集群项目,但我局将持续关注并积极支持新晃黄精产业发展:
    1.强化现有项目监管与赋能。我们将全力支持新晃县建好新晃黄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指导新晃县用好用足产业园项目资金,进一步提升黄精种苗繁育、精深加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确保产业园建设在全省走在前、作表率。
    2.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我们将密切关注省级后续政策动向。待新一轮省级产业集群或相关政策窗口开启,且新晃黄精产业园项目完成建设任务、符合申报条件后,我局将优先考虑并全力支持新晃县申报黄精产业项目。
    3.统筹全市黄精产业布局。我们将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指导新晃及周边县市区错位发展,支持新晃县在现有基础上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合作,巩固全国市场份额,助力新晃打造中国黄精第一县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向我单位和政协提案委员会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梁高动

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种植业管理科,郑宇华13607452417

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6623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市政协提案委员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