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民族民宗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2019-03-07 00:00 信息来源:市民宗委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南边陲,怀化地区南部,沅水支流渠水中上洲游,历为少数民族聚居区。世居主要民族为苗族、侗族、瑶族等,据《渠阳边防考》记载:靖州“渠阳治境诸夷种”有“生苗,熟苗,峒蛮”。以土著为主,少数系从江西、山东、广西、福建、安徽、河南等省迁入,如侗族杨姓有一部分系从外地迁来的汉人。始祖为东汉太尉杨震,下传十一世,至杨盛帐,当隋开皇九年,授淮南白沙县。帐生三子,曰林琅、林党、林牒。牒生三子,曰居安、居忠、居本。居忠自淮南徙叙州,生再思、再韬。唐末五代,再思成为“飞山蛮”酋长之一。而大部分杨姓仍属于土著,因为杨氏首领在渠水滩飞山一带,自立诚徽州,系唐贞十一年(637),杨居忠官叙州在唐末,后定居叙州,由于他是杨震之后,被推为杨氏首领。后梁高祖四年,马殷遣吕师周破飞山之后,杨再思率众附楚,授诚州刺史。再思生十子,散掌州峒,后号称十峒首领。但是,由于历代统治竭力推行民族压迫和歧视政策,多次遣将率兵对少数民族进行镇压和迫害,有的苗侗人民被杀戮,有的被驱赶进深山,有的流落他乡,以致人口锐减。明万历年前,有土著苗民14829人,万历年间只有7594人。1941年湖南土著民族调查表登记仅3671人,其中男1957人,妇714人。
    解放以后,中共靖县委十分重视落实党的民族政策,1950年提出尊重少数民族信仰的生活习俗及提高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的若干具体措施。1956~1957年,经黔阳专署和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建立三锹苗族乡、大堡子苗族乡、平茶苗族侗族乡。1958年9月,3个民族乡随人民公社化而消失。1981年,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散居、杂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精神,恢复三锹、大堡子、平茶3个民族乡。又组织调查组,对新厂、藕团、坳上、铺口、横江桥、江东、寨牙乡的民族人口均在50%以上。于是,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先后改建为苗族或侗族乡。至于1984年12月,该县16个级镇,少数民族乡达10个。
    1983年以后,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组织专门调查组,对全县民族成份进行调查,恢复、改正工作。据1986年统计,全县总人口208004人,由15个民族组成。其中,汉族93474人,占总人口44.94%;苗族72447人,占34.83%;侗族41783人,占20.09%;其他民族303人,占0.15%。1984年8月15日,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提议建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经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18日,县委、县人民政府正式向地委、行署、省委、省人民政府呈报,并请转报国家民委。1987年2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靖县,建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同月处旬,举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建立自治机关和行使自治权问题。会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6名常务委员,少数民族干部8人,占50%,6名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苗族2人,侗族2人),占66.7%;自治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6人,少数民族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