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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6 09:29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以来,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62号)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积极成效。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全委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一)健全机制,规范公开。

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和补充,明确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务公开专栏,并作为科室、单位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以制度和考核为抓手,形成齐抓共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委始终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进行部署,要求做到阳光政务、透明政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委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搭建载体,广泛公开。

夯实了以市政府和委门户网站为核心的民族信息宣传发布主阵地,所有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等都在网站及时发布,并联合主流媒体加强宣传,努力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门户网站以及主流媒体平台为载体,主动公开民宗信息、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民族经济等各类政府信息二百余条。

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市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我委党组高度重视,并要求各科室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进行清理和申报。

通过清理,我委对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根据《关于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的通知》(怀审改办发[2016]2号)要求,我委对怀政发[2015]3号文件规定我委市级保留的两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这2项公共服务事项逐一编制了办理流程。

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我委面对的是少数民族群体,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服务意识的强弱影响到部门的威信和形象。为此,我们在继续强化上下班考勤制度、办事导引、群众投诉、挂牌上岗及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同时,通过作风建设来推动廉洁行政,公开公正执法,推进政务公开,更好为民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知晓率;二是转变思想观念,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市民委网站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