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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7 09:32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以来,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办发[2015]22号和湘政办函[2015]59号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积极成效。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全委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健全机制,规范公开。

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和补充,明确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事信息”“公共服务事项”“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务公开专栏,并作为科室、单位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以制度和考核为抓手,形成齐抓共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委始终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进行部署,要求做到阳光政务、透明政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搭建载体,广泛公开。

加强了以市政府和委门户网站为核心的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发布主阵地,所有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等,都在网站及时发布,并联合主流媒体加强宣传,努力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门户网站以及主流媒体平台为载体,主动公开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法规、民族经济、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百余条。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决定》(怀政发〔2015〕3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怀政发〔2015〕6号)要求,重新确定了两项公共服务事项在网上公开。二是全面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根据市政府、省民宗委和市财政局部署要求,在网上全面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我委面对的是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服务意识的强弱影响到部门的威信和形象。为此,我们在继续强化上下班考勤制度、办事导引、群众投诉、挂牌上岗及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同时,通过作风建设来推动廉洁行政,公开公正执法,推进政务公开,更好为民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委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下一步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策研究,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目录调整机制,针对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主动做好民族宗教、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三是规范信息发布,继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与办公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