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2 15:20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单位基本情况:怀化市民宗局现有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1人。有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民族政策法规科、民族文化教育科、民族经济发展科、宗教科、)及一个非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民族研究所。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重大问题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2)、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3)、加强与各民族地区的联系和交往,组织开展周边地区民族联谊活动,参与协调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5)、参与做好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6)、负责全市宗教方面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涉外事宜,帮助和指导宗教界开展同境外宗教界友好交往活动。负责管理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搞好民主协商和合作共事关系。(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项目的实施依据:(1)散居民族乡两项经费:根据怀发(2016)11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对21个民族乡每年各安排民族事业费2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安排我局专项经费42万元。根据关于提标民族乡发展发展资金和文化事业补助费的请示,2018年以来财政预算提高到190万元。(财政压减后实际到账114万元)(2)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经费: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8期精神“同意市财政预算设立50万元的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财政压减后实际到账30万元)(3)宗教事务经费: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8期精神:“同意市财政解决市级爱国宗教团体办公经费负责人生活补助共30万”。2017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规定增加20万元,现在共计50万元。(财政压减后实际到账30万元)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散居民族乡两项经费:民族乡两项经费的设立是党的民族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关怀和特殊照顾,是为少数民族切身利益服务的重要手段。主要用于本地区19个民族乡经济、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①用于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②用于民族乡扶贫开发。③用于民族乡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
(2)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经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的设立是党的民族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关怀和特殊照顾,是为少数民族切身利益服务的重要手段。主要用于①用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②用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基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开展重大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活动;③用于少数民族文艺精品创作、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少数民族文化和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④用于少数民族语言教学、双语教材编译、少数民族文化音像制作;⑤少数民族文化宣传宣传交流及民族文化重点课题研究,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密切相关的特殊困难扶持:
(3)宗教事务经费:基层宗教组织,为保障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切实加强宗教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建设和谐宗教。主要用于①用于宗教团体办公经费;②宗教团体部分主要负责人生活补助;③组织并协助换届市宗教团体换届和全市日常理事会议;④本局开展宗教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等各项支出,⑤宗教行政执法车辆运行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的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散居民族乡两项经费
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2)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经费
加快和促进全市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
(3) 宗教事务经费
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教育引导(五进五好)。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预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交往,交流,交融。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保障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上年年末,管理三项专项资金的各业务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了相应的2021年度专项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制定绩效评价目标,交局党组讨论通过并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二)组织实施
根据上年末的预算安排,三项专项资金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按计划,按进度组织实施。专款专用。
(三)分析评价
根据工作安排,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常务副局长任组长,各个主管专项资金的业务科室科长,办公室等为组员对三项专项资金进行分析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散居民族乡两项经费
2021年,市财政对民族乡两项经费114万元直接在我局的经费额度里安排好,我局根据工作的进度进行申报即可。本局是一次性向财政申报,于2021年9月直接下拨给19个民族乡。每个民族乡下拨6万元。这项专项经费的下拨都是严格按照《湖南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民宗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来办理。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①用于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②用于民族乡扶贫开发③用于民族乡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
(2)、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经费
2021年,市财政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30万元直接在我局的经费额度里安排好,我局根据工作的进度进行申报即可。本局是一次性向财政申报,文教科按照工作安排做出《市级少数民族文化发展项目资金下拨计划表》,相关项目实施主体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这笔资金于2021年10月下拨于相关项目实施主体。这项专项经费的下拨都是严格按照《湖南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民宗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来办理。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①用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②用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基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开展重大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活动;③用于少数民族文艺精品创作、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少数民族文化和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④用于少数民族语言教学、双语教材编译、少数民族文化音像制作;⑤少数民族文化宣传宣传交流及民族文化重点课题研究,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密切相关的特殊困难扶持:
(3)、宗教事务经费
2021年,市财政对宗教事务经费30万元直接在我局的经费额度里安排好,我局根据工作的进度进行申报即可。本局按照要求分月申报。宗教科根据工作安排,对宗教事务经费的使用作出计划安排,按时向财务室申报经费的支出,这项专项资金都是分月按需使用的。这项专项经费的下拨和使用都是严格按照《湖南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民宗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来办理。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①用于宗教团体办公经费;②宗教团体部分主要负责人生活补助;③组织并协助换届市宗教团体换届和全市日常理事会议;④本局开展宗教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等各项支出,⑤宗教行政执法车辆运行费。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散居民族乡两项经费:民族乡两项经费114万元我局下拨给19个民族乡,由19个民族乡用于①用于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②用于民族乡扶贫开发③用于民族乡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
2、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经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30万下拨于相关项目实施主体。由相关项目实施主体用于:①用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②用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基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开展重大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活动;③用于少数民族文艺精品创作、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少数民族文化和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④用于少数民族语言教学、双语教材编译、少数民族文化音像制作;⑤少数民族文化宣传宣传交流及民族文化重点课题研究,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密切相关的特殊困难扶持:
3、宗教事务经费:宗教事务经费分月按需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①用于宗教团体办公经费;②宗教团体部分主要负责人生活补助;③组织并协助换届市宗教团体换届和全市日常理事会议;④本局开展宗教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等各项支出,⑤宗教行政执法车辆运行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对下拨的民族乡的资金进行督促,监督、检查。下拨的资金的使用均取得了预期的资金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的资金使用目标。
我局对下拨的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进行督促,监督、检查。对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均取得良好的效果,取得了预期的资金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的资金使用目标。
我局对按需使用的宗教事务进给进行督促,监督、检查。对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教育引导(五进五好)。取得良好的效果,取得了预期的资金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的资金使用目标。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散居民族乡两项经费:由民族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要求19个民族乡提供项目建设报告,由本局的政策法规审批,报局领导研究同意拨付,进行具体的项目实施。
(2)、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经费:由民族文化教育科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文教科按照工作安排做出《市级少数民族文化发展项目资金下拨计划表》,相关项目实施主体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由本局的文化教育科审批,报局党组研究同意拨付,进行具体的项目实施。
(3)、宗教事务经费:由宗教科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宗教科按照工作安排按需使用,由宗教科申请,主管领导审批,进行具体的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民族乡两项经费:由民族政策法规科负责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电话,实地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并在项目完成之后进行实地验收并要求19个民族乡在项目实施完毕之后提交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相关资料全部留存立档备查。
(2)、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经费:由民族文化教育科负责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电话,实地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并在项目实施完毕之后进行实地验收并要求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毕之后提交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相关资料全部留存立档备查。
(3)、宗教事务经费:由宗教科负责组织项目管理。宗教科按照工作安排按需使用,对于按程序下拨给宗教团体的办公经费及宗教场所的维修费用,由其提出申请,宗教科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电话,实地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并在项目实施完毕之后进行实地验收并要求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毕之后提交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相关资料全部留存立档备查。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项目效率性分析,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散居民族乡两项经费:市财政安排114万元散居民族乡两项经费本局全部下拨给19个民族乡,我局对下拨民族乡的资金进行督促,监督、检查。下拨的资金的使用均取得了预期的资金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的资金使用目标。对应的项目均按照正常的实施进度进行,项目完成质量良好。促进了民族乡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该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预算资金开展的。没有超预算。预算执行率100%。
(2)、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经费:市财政安排的30万元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我局按计划分批下拨,经过督促,监督、检查,对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均取得良好的效果,取得了预期的资金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的资金使用目标。对应的项目均按照正常的实施进度进行,项目完成质量良好。加快和促进全市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该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预算资金开展的。没有超预算。预算执行率100%。
(3)、宗教事务经费:市财政安排的宗教事务经费30万元我局按计划进行了使用:用于本市四大教派的工作补助,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佛教每年各1万元,共计4万元。佛教协会换届培训经费3万元。及宗教场所安全维修经费共计5.2万元:怀化市全市宗教团体部分主要负责人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共计4.8万元,及逢年过节走访慰问神职人员等。以及本局宗教工作开展所需的各种开支,如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本局宗教工作情况如下:牢牢把握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贯彻落实《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意见》,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制定并落实坚持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继续在宗教界开展“五进五好”活动,规范宗教场所内部管理,推动宗教界向党、爱国、守法、为民。巩固深化督查整改成果。(具体内容涉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具体内容涉密)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花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招待费总计支出11.5万元。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及相应的项目实施,项目均按照实施进度进行,宗教场所的维修完成质量良好。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守法遵规,文明友善,服务社会,保障了国家的安全完整,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该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预算资金开展的。没有超预算。预算执行率95.47%。节约4.53%。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市政府安排的这三笔专项资金,都是紧紧围绕本地区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宗教领域完全和谐稳定开展的这些年来,我局充分利用这三笔专项资金,不仅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而且还达到了专项资金使用的预期效果。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这三笔专项资金的使用是为少数民族切身利益服务的重要手段。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局坚持精心预算、严格管理、合理安排,使这三笔专项资金在促进民族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殊问题上发挥了最大的效益。希望在以后年度的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上加大资金的安排,为怀化的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党和国家的民族优惠政策很多,我市虽是民族大市,但真正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多,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自身的桥梁作用,协同相关县(市)及市直部门,打民族牌,积极上长沙、跑北京,衔接汇报、呼吁反映,争取了大量的项目资金和优惠政策。为此,我们请求考虑民族工作的特殊性,,我们希望市委、市政府在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专项经费安排上能相应的增加,以便我们更好的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和民宗局自身建设上存在的特殊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