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4 11:07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现将我市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一:怀化市预拌混凝土协会不按期换届案
怀化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应于2024年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开展换届工作,因负责人长期空缺,向我民政局申请延期一年换届后仍然未完成换届。2026年,我局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要求按期换届。经市委社会工作部门、市住建局同意,2026年7月该协会召开了会员大会及理事会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协会负责人,并向我局完成备案。
典型案例二:怀化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业务活动开展不规范案
2025年7月在慈善组织专项抽查中发现,该基金会2024年管理费用总额占全年总支出20.30%,违反了《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2025年9月,我局对怀化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处以“警告”处罚。
典型案例三:溆浦县教育学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案
该协会连续2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登记住所无人办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表示已多年未履职,无专职工作人员,长期不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理事会、监事会长期不召开会议,内部治理完全瘫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登记管理机关通过电话、现场送达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均未整改。2026年6月,溆浦县民政局依法对溆浦县教育学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洪江市陡坡冲水库灌区用水者协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案
洪江市陡坡冲水库灌区用水者协会连续2年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登记场所空置、负责人长期不履职,无专职人员、常年不开展业务,理事会、监事会停摆,内部治理瘫痪。2025年4月,洪江市民政局依法予以撤销登记。
典型案例五:“怀化市青少年养成教育学校”山寨社团案
“怀化市青少年养成教育学校”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该组织无独立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尚未开展实质性业务活动。2026年6月,“怀化市青少年养成教育学校”牌匾等标识已拆除销毁,相关人员已做劝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