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7 10:07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怀化市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怀化市民政局设置线索举报电话,收集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问题
(一)内部治理方面
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内控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尤其是慈善组织在内部管理中,对于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存在程序不规范,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导致可能出现违规操作风险等情况。
(二)机构设置方面
违规设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违规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授权合作方变相以地域性分支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等。例如,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设立看似具有官方背景的分支机构,误导公众参与捐赠等活动。
(三)慈善项目方面
借开展慈善项目名义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德的条件,将受益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向慈善组织先行捐赠作为给予受益人资助的前提条件;对项目合作方(执行)方未开展事前调查、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等工作,存在利益输送等。如某些慈善项目表面上是救助贫困儿童,实际却将大量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商业宣传,或者在选择项目合作方时,不考虑其专业能力,只看重私人关系等。
(四)善款使用方面
未对募集的财产及时登记造册、定期盘点,未做到慈善财产的保值增值;未根据捐赠协议的规定高效运用慈善财产,滥用善款造成损失;未征得捐赠人同意擅自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财产;存在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情形等。比如一些慈善组织对善款的收支记录混乱,无法清晰说明资金流向,或者随意改变善款用途,将原本用于救灾的款项用于组织内部人员福利等。
(五)公开募捐方面
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履行公开募捐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将公开募捐资格以“出租”“转租”“有偿使用”等方式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使用;将募得的款物交由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托管”“代管”;与合作募捐方动员受益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套取第三方配捐等。比如利用虚假的受灾信息,诱导爱心人士捐款,或者与其他机构勾结,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更多配捐资金。
(六)慈善组织其他涉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在年检年报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在信息公开方面不及时、不完整等行为。
二、举报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745 - 2233504(怀化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 - 12:00,15:00 - 18:00(夏季作息时间7月-9月)
08:00 - 12:00,14:30 - 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2月)
受理时限:截至2025年12月15日
受理要求:投诉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和佐证资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问题,怀化市民政局将及时处理、从严查处,并依法保护问题线索提供人合法权益,对问题线索提供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怀化市民政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