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7 09:48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怀化市民政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4〕46号)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怀化市民政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怀办〔2019〕13号),设正科级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法制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基政社区和区划地名科,另设机关党委(人事科)。下设直属单位6个,市民政事务中心、市殡葬事务中心、市救助站、市社会福利院、市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财务独立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3个,分别是:怀化市救助管理站、怀化市社会福利院、怀化市殡葬事务中心;财务独立的二级非部门预算单位1个:怀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29名(含一名周转编制),机关工勤编制3名(人员只出不进)、事业编制103名。截至2023年年末,实有干部职工119人,其中:在职行政编24名,机关工勤编1名,在职事业编94人;退休干部职工97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编纂出版本市行政区划图。
6.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办理涉港、涉澳婚姻登记。
7.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相关工作。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办理涉港、涉澳收养登记。
11.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设定包含民政整体工作质量、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部分。
1.产出指标设定50分。其中:整体工作质量考核达标率100%,得10分;新增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率100%,得10分;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按规定时间完成主体建筑建设,得10分;成本控制在总成本范围内,得20分。
2.效益指标设定40分。其中: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发挥,得10分;加快推进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社会效益效果明显得10分;整体支出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评价获优得10分;整体支出对可持续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效果明显得10分。
3.满意度指标设定10分。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10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1.年初预算。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预算4,243.2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77.36万元,增幅38.40%。其中财政经费拨款3,073.29万元,占比72.4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较上年增减变化 |
||
2023年 |
2022年 |
金额 |
比例 |
|
收入预算 |
4,243.29 |
3,065.93 |
1,177.36 |
38.40% |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
3,073.29 |
2,020.93 |
1,052.36 |
52.07%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1,170.00 |
1,000.00 |
170.00 |
17.00% |
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45.00 |
-45.00 |
-100.00% |
支出预算 |
4,243.29 |
3,065.93 |
1,177.36 |
38.40% |
其中:基本支出 |
2,132.41 |
1,606.93 |
525.48 |
32.70% |
其中:项目支出 |
2,110.88 |
1,459.00 |
651.88 |
44.68% |
2.年度可用预算指标。根据年初预算和本年上级拨款,预算可用指标1,1612.89万元,较上年增加3,112.62万元,增加比例36.62%。其中基本支出3,210.73万元,占比27.65%;项目支出8,402.16万元,占比72.3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预算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本年 |
本年预算 |
2,132.41 |
2,110.88 |
4,243.29 |
上级拨款 |
1,078.32 |
6,291.28 |
7,369.60 |
|
年初结转 |
0.00 |
0.00 |
0.00 |
|
本年可用指标 |
3,210.73 |
8,402.16 |
1,1612.89 |
|
上年可用指标 |
|
|
8,500.27 |
|
较上年增减金额 |
|
|
3,112.62 |
|
较上年增减比例 |
|
|
36.62% |
3.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年初财政预算支出4,24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2.41万元,占比50.25%;项目支出2,110.88万元,占比49.75%。具体使用方向和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841.26 |
0.00 |
841.26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43.83 |
0.00 |
943.8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1.20 |
0.00 |
221.20 |
人员类专户结算 |
126.12 |
0.00 |
126.12 |
运转其他类 |
0.00 |
2,000.88 |
2,000.88 |
特定目标类 |
0.00 |
110.00 |
110.00 |
合计 |
2,132.41 |
2,110.88 |
4,243.29 |
4.年度预算收入决算。预算可用指标11,612.89万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7,24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9.29万元,事业收入1,167.91万元,其他收入91.0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5.13万元。
5.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决算支出11,584.26万元,结余分配28.63万元。按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182.10万元,占比27.47%;项目支出8,402.16万元,占比72.5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上年结转 |
预算收入 |
决算支出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结余分配 |
年末结余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7,249.50 |
0.00 |
0.00 |
0.00 |
0.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3,099.29 |
0.00 |
0.00 |
0.00 |
0.00 |
事业收入 |
0.00 |
1,167.91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收入 |
0.00 |
91.06 |
0.00 |
0.00 |
0.00 |
0.00 |
基本支出 |
0.00 |
0.00 |
3,182.10 |
0.00 |
0.00 |
0.00 |
项目支出 |
0.00 |
0.00 |
8,402.16 |
0.00 |
0.00 |
0.00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0.00 |
0.00 |
0.00 |
5.13 |
0.00 |
0.00 |
结余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28.63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11,607.76 |
11,584.26 |
5.13 |
28.63 |
0.00 |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3年基本支出可用指标3,210.73万元,包括年初预算2,132.41万元、上级拨款1,078.32万元。决算支出为3,182.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决算支出2,115.32万元,主要为工资薪金及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决算支出1,066.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等费用。
2.项目支出情况。
(1)专项资金。一是完成前一年度已安排未完成的专项任务,二是当年新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及本年度临时性承接的工作任务,三是维护常年性的工作任务。具体使用用途为:①民政管理事务;②死亡抚恤;③养老服务;④儿童福利;⑤殡葬;⑥社会福利;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⑧彩票公益金;⑨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第二福利院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本年度列入工作任务的专项预算资金和上级单位拨款。
2023年项目支出可用指标8,402.16万元,包括年初预算2,110.88万元、上级拨款6,291.28万元。决算支出8,402.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3,203.41万元,年末无结余。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本年项目支出8,402.16万元,投入进度10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分类 |
上年结余 |
本年收入 |
合计 |
本年实际 支出 |
本年结余 |
投入进度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55.32 |
55.32 |
55.32 |
0.00 |
100%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 |
0.00 |
5.60 |
5.60 |
5.60 |
0.00 |
100% |
行政运行 |
0.00 |
90.89 |
90.89 |
90.89 |
0.00 |
100%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0.00 |
130.53 |
130.53 |
130.53 |
0.00 |
100% |
死亡抚恤 |
0.00 |
3,154.19 |
3,154.19 |
3,154.19 |
0.00 |
100% |
儿童福利 |
0.00 |
300.30 |
300.30 |
300.30 |
0.00 |
100% |
殡葬 |
0.00 |
824.95 |
824.95 |
824.95 |
0.00 |
100%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0.00 |
267.54 |
267.54 |
267.54 |
0.00 |
100% |
养老服务 |
0.00 |
29.02 |
29.02 |
29.02 |
0.00 |
100%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0.00 |
63.39 |
63.39 |
63.39 |
0.00 |
100% |
残疾人康复 |
0.00 |
3.20 |
3.20 |
3.20 |
0.00 |
100%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0.00 |
339.80 |
339.80 |
339.80 |
0.00 |
100%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38.13 |
38.13 |
38.13 |
0.00 |
100%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0.00 |
1,973.71 |
1,973.71 |
1,973.71 |
0.00 |
100%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0.00 |
1,122.55 |
1,122.55 |
1,122.55 |
0.00 |
100% |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0.00 |
3.04 |
3.04 |
3.04 |
0.00 |
100% |
合计 |
0.00 |
8,402.16 |
8,402.16 |
8,402.16 |
0.00 |
100% |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4.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8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6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2万元。全局进一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公函和接待清单制度,持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节约12.79万元,结约率28.65%。其中,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数减少6.15万元,全年公务接待92批次,接待人次数54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6.64万元,现有公务车辆9台。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预算 |
本年决算 |
节约金额 |
公务接待费 |
11.78 |
5.63 |
6.15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32.86 |
26.22 |
6.64 |
因公出国费用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44.64 |
31.85 |
12.79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99.29万元,其中: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1,973.71万元,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1,122.54万元,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3.04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支出3,099.29万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支出1,973.71万元,主要用于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22.54万元;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怀化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得分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二)评价指标分析
1.经济性分析。2023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预算项目资金全部投入项目之中,全年落实各类拨款到账,保证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民政事业发展,局机关全年财务管理和收支目标得以实现。预算执行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经费支出的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做到事前申报,按流程审批、按标准开支,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投入进度正常。公用经费预算与决算收支平衡,控制率达100%。“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节约率达到28.65%。
2.效率性分析。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较好地完成了省市工作部署及年初制定工作目标,以民政所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全力组织实施“为民解忧办实事”民生项目,争取上级民政资金9.05亿元,全力推进520张护理型床位建设和17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92.3%的县市区已开展或正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快推动市第二福利院、市殡仪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婚姻登记实现“全省通办”,完成河西舞阳大道、中方南湖路整合更名为陆港大道等10条城市道路更名命名工作,民政窗口群众满意率达100%,坚决守住了安全生产、涉老非法集资、资金监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舆情风险防控“六条底线”。
3.有效性分析
(1)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稳步提高三类对象生活保障标准,落实精准救助与主动发现机制,开展城乡低保交叉检查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回头看”,推动城乡低保扩围增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4.79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9957.5万元,孤儿散居与集中生活补贴688.89万元。
(2)全面布局“1+N+X”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成13个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45个区域性(乡镇)示范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656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发动8600多名为老志愿者结对4.47万多名特殊困难老人。
(3)建立市县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未保办牵头抓总作用,开展全市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对一上门探访,未成年人与电竞酒店“物理隔离”经验做法被文旅部、全国“扫黄打非办”推介,全市困境儿童关爱基地投入常态化运营,累计服务儿童1086人次。凝聚强大合力,推动构建“六位一体”综合保护体系温情打造全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示范基地。
(4)大力推进殡葬俗改革,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规范医院太平间(停尸房)管理,出台《怀化市鹤中一体化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试行)》,免除遗体接运、遗体火化等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群众减免各项服务费用330余万元。
(5)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联合四部门出台《怀化市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形成我市村级组织工作事项指导目录49项,明确村级组织挂牌数量12+2个,明确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的数量36个,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减轻基层负担。
(6)制定《怀化市基层社工站探索“五社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指导全市社工站探索创新“五社联动”特色服务,全市26个基层社工站获评省级第一批五星级站点,基层社工站平均持证率为62%。
(7)有序推进福利慈善彩票事业发展,福彩销售总量达4.57亿元,开展怀化扬州慈善励志班、慈善福彩公益夏(冬)令营、“公益福彩·爱心助学”等活动,“慈善长者餐厅”陆续挂牌投入使用,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认领、募捐等方式建成宝贝小屋、阅读小屋、直播小屋、医生小屋76间,投入资金108.37万元。
4.可持续性分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精准研判、厉行节约,既保障了基本民生项目实施,又保障了局机关正常运转,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职责以及当前财务现状基本吻合,具有可持续性。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预算前瞻性、科学性、精准性还有欠缺,造成了预算数与执行数的偏差。
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年初未能对绩效目标与指标进行统筹设置,产出性指标量化值设置不完善,且缺少可量化的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
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学习,科学设定目标。在明确绩效目标设置依据及方法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内容及成果的预期使用效果进行梳理,完成目标设定,目标设定既要有可操作性又要有前瞻性,对产出和效益指标要尽可能量化,提升绩效目标的可考核性和可实现性。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怀化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怀化市民政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3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134 |
119 |
88.81%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2年决算数 |
2023年预算数 |
2023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21.69 |
44.64 |
31.85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19.01 |
32.86 |
26.22 |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19.01 |
32.86 |
26.22 |
|||
2、出国经费 |
|
|
|
|||
3、公务接待 |
2.68 |
11.78 |
5.63 |
|||
项目支出: |
|
|
|
|||
1、业务工作经费 |
|
290.00 |
|
|||
2、运行维护经费 |
|
|
|
|||
3、市级专项资金 (一个专项一行) |
|
|
|
|||
社会工作 |
73.70 |
|
110.72 |
|||
社会组织 |
61.14 |
|
63.33 |
|||
居家养老服务及儿童福利 |
80.73 |
|
462.42 |
|||
未成年人保护 |
|
|
5.10 |
|||
路门牌及路名牌管理 |
70.70 |
|
91.51 |
|||
基政社区和区划地名 |
12.80 |
|
21.20 |
|||
社会救助 |
5.90 |
|
43.30 |
|||
慈善基金 |
6.05 |
|
10.00 |
|||
一次性抚恤费 |
1,707.29 |
|
3,154.19 |
|||
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 |
1,311.63 |
|
1,976.75 |
|||
4、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 |
|
|
|
|||
…… |
|
|
|
|||
公用经费 |
|
|
|
|||
其中:办公费 |
|
19.00 |
21.61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
10,00 |
99.99 |
|||
会议费、培训费 |
|
4.00 |
4.02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
1,305.70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1-2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单位名称 |
怀化市民政局 |
||||||||
年度预 算申请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243.28 |
11,612.89 |
11,584.26 |
10 |
99.75% |
9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7,249.50 |
其中:基本支出:3,182.10 |
||||||||
政府性基金拨款:3,099.30 |
项目支出:8,402.16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67.90 |
|
||||||||
其他资金:91.06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学中力行、稳中求进、严中求实”的工作思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工作严防死守、重点工作擦亮品牌”,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巩固“三整顿两提升”活动成果,积极投身实施“五新四城”战略主战场,全力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
2023年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巩固了“三整顿两提升”活动成果,稳定持续地推动了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 指标 |
新增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
2000户 |
完成2000户 |
10 |
10 |
|
||
质量 指标 |
达标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 指标 |
完成及时率 |
2023年12月31日前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完成主体建筑建设 |
根据发改立项批复要求,已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预计2024年底完成建设。 |
10 |
9 |
|
|||
成本 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0 |
全年支出基本在成本控制内 |
20 |
19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
效果明显 |
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明显 |
10 |
9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加快推进社会重点民生项目 |
效果明显 |
重点民生项目社会效益情况明显 |
10 |
9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推动生态环境优化程度 |
效果明显 |
整体对生态环境未带来直接或间接不利影响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社会可持续影响程度 |
效果明显 |
整体支出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显著 |
5 |
5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5 |
|
附件2
怀化市民政局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4〕46号)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决策背景。2023年度专项资金是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实施依据:一是《关于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怀发改社会〔2021〕21号);二是《关于推进2022年怀化市“五个十大项目”的工作方案》(怀办发电〔2022〕18号);三是《怀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立项的批复》(怀工信发〔2021〕48号)
2.项目主要内容。包括2个项目。一是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新建门诊综合楼、住院楼等建筑主体及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等;二是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主管单位均为怀化市民政局,成立项目工作组,确定专人负责专项工作的管理,实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对专项工作的开展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及部分福彩公益金。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为市级财政拨款。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民政局提出的资金预算和年度分配使用计划,拨付资金,专项资金使用通过财政部门审核由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专款专用。
(2)资金到位情况。2个项目共下拨资金2,051.55万元,其中: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2023年度安排资金1,976.75万元,于2023年陆续下达,应下拨资金1,976.75万元,实际下拨资金1,976.7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2023年度安排资金74.80万元,分别于2023年1月与12月下达,应下拨资金74.80万元,实际下拨资金74.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财政拨付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976.75万元,使用资金1,976.7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具体资金使用情况:用于项目工程款支出1,433.41万元;用于边坡工程款项支出254.98万元;用于项目设计、基坑设计等设计费支出22.53万元;项目监理费29.51万元;电力工程及弱电工程费用支出65.98万元;电梯空调工程款项支出126.78万元;专项债券发行服务费支出3.04万元;跟踪审计费用支出5.85万元;临时用水用电预算评审费用支出0.80万元;基础检测、地块测绘等费用支出15.11万元;运维方案、水土保持方案、二福医疗提升编制等费用支出10.32万元;水泵房评估、水泵房及入场道路增勘等费用支出4.80万元;其他待摊投资3.64万元。
2023年度财政拨付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资金74.80万元,使用资金74.8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用于服务平台系统建设费用支出74.80万元。
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专项资金投入 |
当年使用金额 |
结余金额 |
资金使用率 |
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 |
1,976.75 |
1,976.75 |
0.00 |
100% |
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
74.80 |
74.80 |
0.00 |
100% |
合计 |
2,051.55 |
2,051.55 |
0.00 |
100% |
(4)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由怀化市财政局和怀化市民政局共同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民政局提出的资金预算和年度分配使用计划,拨付资金,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市民政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把握资金使用方向,确保项目资金分配科学、透明,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我局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2.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项目在采购过程中,按规定实施招投标工作流程,项目执行部门对项目进度、质量全面管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各部门协调工作,严格执行规定的合同签订、项目验收及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手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制度,确保民政建设项目的规范实施和质量保障,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明确各类项目管理责任,分别开展各类专项项目的实施、组织和验收等工作。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
(1)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的建设,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进我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民政兜底对象中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水平。
(2)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便民、惠民、利民”目标,秉着“发掘历史文化、尊重历史、顺应民意、方便城市管理”的原则,强化地名路牌门牌的科学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2.绩效指标。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分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四部分。
成本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成本控制情况、社会成本指标节约率、生态环境成本节约率;产出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完成数量、质量及时效性;效益指标主要考核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情况、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等;满意度指标主要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了解2023年度我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为上级部门决策和下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被评价单位、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
此次绩效评价的项目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与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的预算、决策、运行、完成及管理情况,按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利害回避的原则,一般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取以下评价方法:①成本效益比较法;②因素分析法;③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④公众评判法。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社会效益
一是加快推进市第二福利院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提升我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水平,促进我市民政兜底对象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回归社会。二是围绕“便民、惠民、利民”目标,秉着“发掘历史文化、尊重历史、顺应民意、方便城市管理”的原则,强化地名路牌门牌的科学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服务城市经济建设,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生态效益
2023年度民政项目未对生态环境带来直接或间接不利影响,生态效应良好。
(三)可持续影响
一是推进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精神卫生康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服务困难精神障碍群众能力。二是加快推行“智慧门牌”,推进民政办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全市一体化智慧平台资源共享。
(四)满意度情况
对照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结合202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怀化市民政局圆满完成2023年度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高。
(五)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得分96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一是项目支持范围及对象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突出,紧紧围绕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围绕申报的支持重点;大力实施兜底线工程等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加快推进市第二福利院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提升我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水平;加快推行“智慧门牌”,实现全市一体化智慧平台资源共享,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服务城市经济建设,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是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有力,专项资金的管理意识得到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三是实施的项目基本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已经产生或预计将能够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群众满意度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的决策遵循先考察、调研,项目考察调研后经过反复论证,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后续相应的工作方案。一是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项目是以《关于推进2022年怀化市“五个十大项目”的工作方案》(怀办发电〔2022〕18号)和《关于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怀发改社会〔2021〕21号)作为项目建设立项依据;二是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以《怀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立项的批复》(怀工信发〔2021〕48号)等文件为决策依据,专项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由怀化市财政局和怀化市民政局共同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民政局提出的资金预算和年度分配使用计划,拨付资金,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市民政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把握资金使用方向,确保项目资金分配科学、透明,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2.项目实施。实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确定与专项工作无直接联系的同志监督专项工作的开展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一是完成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建设,新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床位350张,明确“政府统管+购买服务”运营模式,由市民政局负责监管,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日常运营。二是完成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良好。
2.产出质量。项目实施按时有序,严格按规定的计划方案实施,资料齐全,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项目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产出成本。本次绩效评价的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本年投入资金总计2,051.55万元,本年度财政共拨付资金2,051.55万元,已使用资金2,051.55万元,本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成本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项目资金年末无结余,无超支项目。
4.产出时效。项目的预期目标已完成,具体如下:
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根据发改立项批复要求,已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预计2024年底完成建设。
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2022年10月9日完成初验试运行,2022年12月19日完成验收,2023年1月19日支付第二笔款项,2023年12月13日根据合同约定我局与建设方及鹤城区民政局一同进行系统运行测试,后付尾款保证金,项目完结,平台系统运行情况良好。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社会效益较好,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年末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无结余,民政专项资金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为确保项目后续日常管理维护到位,积极与地方财政衔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专项资金管理力度加大,我局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有完善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制度及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采用跟踪审计方式严格控制项目预算。坚持专款专用,确保民政资金惠及民生,实现效益最大化,各项目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科学规范进行项目建设。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项目积极引入项目代建制建设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有效的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保证施工安全。
四是建设怀化“智慧门牌”暨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是利用门牌地名地址的唯一性,通过对门牌地址的智慧信息化处理,建设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数据更新、维护及时的为民服务平台,实现为全市社会公众提供门牌地名地址数据的集成化、实时化、时序化、智能化的信息服务,为我市供给侧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城市精细智慧化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服务型政府建设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信息化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不全面。市财政批复我局年初部门预算为市本级预算指标,上级下拨我局的预算指标均为年中追加,未包含在年初部门预算内。二是预算执行管理有待完善,主要是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绩效指标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不够充分等。
(三)有关建议
1.科学精准编制部门预算。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实际支出情况,来编制当年部门预算,做到更加科学、精准、合理。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加强督促跟踪问效,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三是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附件:
2-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怀化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2-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 出名称 |
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 |
|||||||
主管部门 |
怀化市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
1,976.75 |
1,976.75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0.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1,976.75 |
1,976.75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建设完成。 |
项目的预期目标已完成,具体如下:“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根据发改立项批复要求,已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预计2024年底完成建设。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项目完成数量 |
基本建设项目1个 |
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预计2024年底完成建设。 |
10 |
9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及时性 |
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建设完成。 |
根据发改立项批复要求,已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预计2024年底完成建设。 |
10 |
9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 |
项目成本控制在总成本范围内 |
整体项目支出在成本控制内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
效果明显 |
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明显 |
10 |
9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
效果明显 |
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 |
10 |
9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生态效益情况 |
效果明显 |
项目对生态环境未带来直接或间接不利影响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社会可持续影响程度 |
效果明显 |
项目支出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显著 |
5 |
5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6 |
|
附件2-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 出名称 |
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
|||||||
主管部门 |
怀化市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
74.80 |
74.8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74.8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0.00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一是完成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平台系统运行稳定。 |
2022年12月19日完成项目验收,2023年12月13日,根据合同约定我局与建设方及鹤城区民政局一同进行系统运行测试,项目完结,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项目完成数量 |
完成1个怀化市“智慧门牌”地名地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
已完成平台建设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及时性 |
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2022年12月19日完成项目验收,2023年12月13日,根据合同约定我局与建设方及鹤城区民政局一同进行系统运行测试,项目完结,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 |
项目成本控制在总成本范围内 |
整体项目支出在成本控制内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
效果明显 |
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明显 |
10 |
8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
效果明显 |
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 |
10 |
9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生态效益情况 |
效果明显 |
项目对生态环境未带来直接或间接不利影响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社会可持续影响程度 |
效果明显 |
项目支出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显著 |
5 |
4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