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1-9月)落实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0-01-06 16:58 信息来源:怀化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1-9月)落实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怀化市科学技术局 填表时间:2019年10月9日
序 号 (填写《政府工作报告》责任表序号) |
目标任务 |
工作落实情况 |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下段工作措施 |
落实情况评价(是否达到序时进度) |
55 |
推动生态创新融合发展,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和湖南西南开放门户。 |
聘请了北京一家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帮助完善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 |
国家部委拟1个省份批复1个城市。湖南已有湘潭、怀化、常德3个城市申请创建,竞争激烈,怀化优势不突出。 |
与科技服务机构合作,研究制定创建方案。 |
部分完成 |
72 |
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5家 |
1.2月14日,分管市领导组织召开“怀化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推进会”,对2019年度高企申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2.对全市科技型企业进行摸排,初步确定2019年度高企申报名单,并于2月20-26日在全市进行调研指导,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 3.4月15-17日组织召开2019年科技活动周启动式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务培训会。 4.前两批共公示通过新认定企业85家。第三批推荐新认定企业40家,目前省高企认定办正在组织评审。 |
1.拥有自有知识产权的企业不多,部分购买的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贴合不够,不能支撑企业主要的研发活动。 2.科技型企业内部管理不够规范,财务活动不符合要求,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数量较少。 3.企业自主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主动性与积极性不够,仍然在进行补充申报。 |
1.开展培训,从面上让科技型企业了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2.开展辅导,从点上对科技型企业从内部管理、知识产权挖掘、研发活动归集等方面进行指导。 |
部分完成 |
73 |
突出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力争R&D经费支出33亿元 |
省统计局公布我市2018年度全社会R&D经费支出21.68亿元(年报数);对2019年33亿元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按月督促各统计地域做好2019年企业研发经费月报填报。 |
随着基数的增大,增速继续高速增长困难加大,完成33亿元有难度。研发主体创新活动、规上企业数量、质量均有限。今年,力争实现省定任务26亿元的目标。 |
抓扩面,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数;抓提质,新增高企和高新领域企业数;抓培训,提升企业负责人研发投入意识,提升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兑现《行动计划》2019年奖补项目资金,撬动其他资本投入科技创新。 |
部分完成 |
74 |
发挥中国西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孵化基地作用,加快建设怀化科技港。 |
1.市委主要领导明确指示,“中国西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孵化基地”的揭牌,要与“竹缠绕”项目落地一起举行。 2. 谋划按建设“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市州分中心的要求建设怀化科技港。 |
1.7月底,市政府组织怀化高新区等7个部门就“竹缠绕”项目,专程赴广西玉林、杭州现场考察,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呈报市政府。但市里还没有批复意见。 2.“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市州分中心建设工作省厅尚未铺开。 |
按“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市州分中心建设要求和统一部署,适时启动相关工作。 |
部分完成 |
75 |
引导辰溪、靖州、新晃等工业集中区申报省级高新区。 |
辰溪、靖州、新晃等工业集中区今年没有申报省级高新区。 |
1.2018年度园区综合评价得分不高。三个园区得分不高,且排名靠后。 2.2018年度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指标不优。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调区扩区、多规统一、专利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评价、技术合同交易额等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
1.高度重视园区绩效工作,确保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 2.加快健全和完善科技要素,力争体系健全,功能突出。 3.统筹建立申报工作机制,制定推进方案,倒排工作任务,把准关键节点,加强汇报沟通,力争2020年推荐申报。 |
部分完成 |
76 |
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以上,力争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件以上,园区企业专利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50%以上。 |
知识产权工作已转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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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20名以上。 |
4月12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度怀化市“五溪智汇”柔性引进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引进和培养了143个人和23个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全职引进2人。 |
全面完成 |
填报说明:
1.本表“序号”、“目标任务”等栏内容,要与《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对号入座,不能错项、漏项。
2.本表“工作落实情况”,要求填写相关目标任务的工作开展情况、进展(完成)情况;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内容全面,言简意赅,尽可能用数据说明,不作过程性描述,原则上每项内容不超过100个字。如某项任务涉及多项工作内容,需概括提炼后填报,力戒简单罗列。
3.本表“落实情况评价”栏,要求填表单位将目标任务的实际情况与上报时应该完成的序时进度任务相比较,作出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我评价,即“全面完成”、“部分完成”或“未完成”等;未完成的要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