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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警示曝光(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6-02-10 09:37 信息来源:怀化市交通运输局

为推进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突出问题导向,以案示警,市局设置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台”,集中曝光一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引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举一反三,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强化防范措施落实,补齐短板漏洞,切实做好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案例一

案例详情:2026年1月27日下午,交通运输部第九检查指导组赴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对辰溪县浩瀚客船有限公司开展春运春节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指导工作,发现该公司所属湘辰溪客0288船未按规定配备1名二类轮机员、湘辰溪客0009船缺配1名普通船员,存在未按规定配备足额船员的违法行为。依据《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一款,判定为重大隐患。

问题处理: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怀化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有关规定,对该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要求辰溪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加强跟踪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辰溪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责令辰溪县浩瀚客船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8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给予辰溪县浩瀚客船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案例详情:2026年1月27日上午,交通运输部第九检查指导组赴怀化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春运春节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指导工作,发现该公司“三客一危”智能监管平台报警显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公司所属22台农村客运车辆共触发6宗超速报警,其中5宗集中发生于同一车辆(湘N02928D)。公司未按要求对该高频报警车辆及驾驶员采取有效干预和处置措施,且无相关处理记录。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三款,判定为重大隐患。

问题处理: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怀化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有关规定,对该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要求怀化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鹤城区交通运输局责令怀化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立即予以改正,并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给予怀化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