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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交通运输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12-09 10:11 信息来源:怀化市交通运输局

反馈问题

有的基层党委政府对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2022年4月省日常督察指出中方县铜湾镇砂石集散中心手续不完善、砂石堆场设置不规范、污水直排沅江等问题,并向怀化市进行了重点交办,但该问题到督察进驻时仍未整改到位,反而更加严重。2024年1月督察暗访再次发现,该集散中心仍未按要求建设砂石接卸、传输及堆场厂房,砂石及洗砂污泥无序堆放,侵占河道,洗砂废水直排沅水,排口淤塞严重等问题,该问题直至督察组下发1号督办单后,中方县委、县政府才实质性推动整改。

整改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长江经济带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严格落实《砂石码头规范提升工作指导意见》;全面完成铜湾镇砂石集散中心问题整改,启动生态损害赔偿。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有效推动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2.中方县铜湾镇砂石集散中心:①按要求建设砂石接卸作业区,确保建设标准、规模与当地航道通航条件、砂石市场需求量相适应,接卸作业区与主航道及上、下游涉水建筑物保留足够安全距离。②砂石堆场采用封闭仓库储存方式,进出道路和作业场地进行硬化,并配备相应的防尘抑尘设施和垃圾收集设施,作业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③修复沉淀池、冲洗平台、压滤机等环保设备,防止污水直排沅江。④场内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对排口进行封闭处理,解决排口淤塞问题。按要求在后方陆域设置地磅、安全监控等设施。⑤取得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关于该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批复》,并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完善环评、项目“三同时”验收等相关手续

3.对中方县铜湾镇砂石集散中心项目一直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未按要求建设雨污管网,厂区初级雨水、厂内清洗废水等未经收集处理后回用,导致污水流入沅江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4.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整改完成情况

1.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怀化市较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中明确的市交通运输部门环保工作职责,印发了《怀化市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相关单位和局机关相关科室,做到责任到岗到人。

2. 关于污水直排沅江的问题。收到《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怀环罚字〔2024〕7号)文件后,该砂石集散中心立即停业整改,现已建设砂石接卸作业区,接卸作业区与主航道及上、下游涉水建筑物保留足够安全距离;砂石堆场采用封闭仓库储存方式,进出道路和作业场地进行硬化,并配备相应的防尘抑尘设施和垃圾收集设施,作业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生态环境部门验收达标排放;修复沉淀池、冲洗平台、压滤机等环保设备;场内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对排口进行封闭处理;在后方陆域设置地磅、安全监控等设施;取得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关于该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批复》,并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完善环评、项目“三同时”验收等相关手续。

3. 中方县铜湾镇砂石集散中心已取得了洪评、环评批复、设计备案及环保“三同时”手续,已通过我局和市水利局联合竣工验收。

4. 中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界1号督办件“中方县铜湾镇怀化泽泓建材有限公司”和“沅水干流中方县铜鼎镇重要河段治理工程”问题的情况汇报》,文件中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认定并提出了处理建议。

验收销号意见

同意销号。

拟何时销号

2025.12.15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2720020

邮箱:5979366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