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

发布时间:2024-05-28 16:51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批2024年5月1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HN202405180107 1、怀化市溆浦县大江口镇溆浦众一建材有限公司多次环保设施不运行,不达标,排放物超标。
2、多次被处罚,屡教不改。
3、非法采矿。
4、严重破坏国家级公益林和耕地。
5、非法占用农用设施用地,违法违建建筑物。
怀化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部分属实。
1、怀化市溆浦县大江口镇溆浦众一建材有限公司多次环保设施不运行,不达标,排放物超标问题不属实。2024年5月20日上午,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溆浦县自然资源局、溆浦县林业局、溆浦县大江口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反映的问题对溆浦县众一建材有限公司开展了全面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两个生产区先后于4月18日、5月11日停产至今,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全部停运,烟囱没有烟气外排;查阅了该公司2023年度以来的自行监测报告、污染源监管现场检查记录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多次被处罚,屡教不改问题属实。2023年5月25日,因原材料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被实施行政处罚;2023年9月21日,又因脱硫剂投加不到位被再次被实施行政处罚。
3、非法采矿问题属实。2023年12月该公司负责人奠某因“未批先动”实施了采矿行为。现场核查时,溆浦众一建材有限公司东、北两面均已覆土复绿,未发现采矿行为。
4、严重破坏国家级公益林和耕地问题不属实。2023年9月至12月,溆浦县众一建材有限公司实施了排险工程。经溆浦县林业局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并将溆浦众一建材有限公司排险工程削坡、修复区域与国土三调一张图数据进行对比其削坡、修复的地区为工矿用地和灌木林地,不存在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的问题。溆浦县土地测绘队提供的测量范围线显示,溆浦众一建材有限公司采矿、排险范围位于溆浦县大江口镇蒜园社区,占地面积340平方米;通过将用地范围线导入湖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核对,并查询溆浦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其三调地类为采矿用地,二调和一调均为林地,该用地范围内未涉及耕地,不存在严重破坏耕地问题。
5、非法占用农用设施用地,违法违建建筑物问题不属实。经溆浦县自然资源局技术人员调阅档案资料显示,溆浦县众一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单号为溆政临土字(2020)第09号,期限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1日,该宗地无农用设施用地地类,不存在非法占用农用设施用地和违法违建建筑物的情况。因临时用地已到期,2022年9月1日,溆浦县自然资源局对众一公司下达了《临时用地许可期满告知书》,告知其临时用地许可期已满,如需继续使用则应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许可,如不再使用则需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生态修复责任。2023年9月22日,溆浦县大江口镇蒜园社区、众一建材公司,以集体土地入股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目前完成勘测定界等用地资料,相关建设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故不需要履行生态修复在用地块的责任。
部分属实 溆浦众一建材有限公司对环保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恢复生产时能够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处理情况:
1、督促溆浦众一建材有限公司利用停产期间对环保设施开展全面检修,确保恢复生产时能够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2、已于2023年12月对溆浦众一建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动”的非法采矿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
1、溆浦众一建材有限公司已经组织人员对环保设施开展了全面检修,增加了片碱等脱硫药剂储备,具备了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的条件。
2、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非法开采、非法用地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