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R-2021-01005
怀政办发〔2021〕12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化市抓好柑橘黄龙病防控
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怀化市抓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怀化市抓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
十条措施
为有效防控柑橘黄龙病,保障全市柑橘产业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禁止从县域外无证调入柑橘苗木、接穗和砧木等繁殖材料。
二、禁止从柑橘黄龙病发生区调运柑橘苗木、接穗和砧木等繁殖材料。
三、禁止市内柑橘黄龙病发生区柑橘苗木外流。
四、严格柑橘苗木检验检疫,强化市场执法检查。
五、对柑橘苗圃进行登记造册,严格管控柑橘黄龙病发生区和柑橘木虱发生区苗圃的柑橘苗木。
六、首次发现柑橘木虱要立即施药防治,首次发现显柑橘黄龙病症状和确诊染柑橘黄龙病的柑橘树要立即清除。
七、县域间柑橘木虱防控做到联防联控,县域内柑橘木虱防控措施落实到橘园,防控责任落实到人,长年及短期失管橘园的防控要落实到村组。
八、清除柑橘黄龙病病树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先防治柑橘木虱后砍树。
九、柑橘黄龙病发生区、高风险区及柑橘主产区要在显眼位置设立柑橘黄龙病防控宣传牌。各地要积极组织柑橘种植户开展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培训。
十、柑橘黄龙病发生区、高风险区及柑橘主产区的县市区要成立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柑橘黄龙病防控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要成立柑橘黄龙病防控监督检查小组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专家组。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