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核销首单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1月26日,居住在新晃中医医院医养服务中心的申阿姨,在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全程协助下,通过“民政通”APP成功完成怀化市首单补贴核销,成功抵扣800元养老机构服务费。
此前,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决定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旨在减轻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负担,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今年73岁的申阿姨,因行动能力方面障碍经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定为完全失能,目前在新晃中医医院医养服务中心疗养,每月需承担4000元左右的养老服务费用,长期的照护支出给家庭带来了持续的经济压力。
得知国家启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后,新晃民政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医养服务中心护理团队对接,主动帮助申阿姨适用国家政策,提供“手把手”代办服务,协助准备身份信息、能力评估等相关材料,通过“民政通”APP完成实名注册、资格核验等全流程操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服务送到家门。
“申阿姨成功核销怀化市首单补贴,成为这项全国统一实施政策怀化市范围内的首位受益者,也标志着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推动国家政策在怀化落地见效,连日来,市民政局积极响应政策部署,迅速指导各县市区组建专班,健全工作联动机制,依托“民政通”服务平台实现补贴申请、评估核验、券额发放、消费核销全流程线上办理,确保补贴发放精准、使用便捷。
根据方案,补贴对象明确为在全市范围内居住、年满60周岁、经专业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且未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等同类补助的老年人。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每月最高可领取800元,可按规定比例抵扣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费用,消费券当月有效、当月使用,不可提现转让。
(全媒体记者 苏明珠 通讯员 尤国臻 李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