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9 16:14 信息来源:怀化市国资委
机关各科室、服务中心、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助推我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更好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我委决定:
一、取消“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备选名录”,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怀化市国资委系统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怀国资〔2018〕8号)。
二、各监管企业不得建立各类“中介机构备选名录”或“备选库”,已经建立的要取消。
三、取消“备选名录”后,各监管企业要以公开、公平、择优为原则制定相应的选聘制度,严格集体决策,规范选聘程序,严禁“提篮子”、“吃回扣”、“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行为。
特此通知
怀化市国资委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