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1 09:30 信息来源:怀化市国资委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加强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对接合作,负责归口组织协调全市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对接合作工作。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6.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办法和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考评预算科、企业党建科、产权管理科,企业发展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怀化市国有资产监督服务中心(二级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年初本部门收入预算75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53.79万元,增长率7.6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53.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75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08.41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4.34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53.79万元,增长率7.65%,主要原因是工资性福利支出增加1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2.42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75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8万元,占10.53%;卫生健康支出24.20万元,占3.2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08.41万元,占80.41%;住房保障支出44.34万元,占5.86%;其他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626.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66.29万元、津贴补贴53.48万元、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电费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国有企业遗留问题处置专项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湖南中安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遗留问题及风险处置等方面;国企党建专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国企党建等方面;央企、省企对接及招商引资专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对接央企、省企及招商引资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提高100%,主要因为公车已购置12年,2024年预留维修费用及国企监管、央企省企对接及招商引资使用公车频繁,油费等预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49.50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39.60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80%),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15万元;福利费支出,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6.57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756.6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30万元,其中央企省企对接专项经费10万元,国企党建专项经费10万元,国有企业遗留问题处置专项经费10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4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5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63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具体为:国资系统述职会议,内容为党组织书记述职,预计参会人数90人,预算1万元;国资系统宣讲会议,内容为国资系统模范先进宣讲,预计参会人数90人,预算1万元。
2.2024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2万元,具体为:支部书记培训,内容为国资系统党组织支部书记培训,预计人数70人,预算1万元;党务专干培训,内容为国资系统党组织党务专干培训,预计人数70人,预算1万元。
3.2024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2024年度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4年度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