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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不得!困了累了别硬撑

发布时间:2024-08-12 15:49 信息来源:怀化警务

俗话说

春困秋乏,夏盹冬眠

夏季气温高
驾车出行容易疲劳困倦

长距离持续驾车
出现

操作失误概率会大大增加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试着换算下

时速100公里≈每秒行驶27.8米

时速60公里≈每秒行驶16.7米

疲惫失神几秒钟
车子能“飞”出去几十米甚至上百米

危险程度不言而喻

7月28日凌晨

通道侗族自治县杉木桥村

三岔口路段

一辆重型货车突然偏离行驶道路

在连续撞上路旁树木和房屋后停下

所幸此次事故

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交警调查得知

该货车驾驶员因通宵开车

在行车途中疲劳犯困打瞌睡

一眯眼车辆便失控

撞上了路边的树木和房屋

最终,民警依法判定

驾驶人杨某因疲劳驾驶

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


疲劳驾驶属交通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标准》规定: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