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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怀化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15:32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公安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共设25个内设机构(部、委、支队,不含交警支队)。包括: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处、督察支队、治安支队、法制信访支队、特警支队、刑侦支队、禁毒支队、监管支队、国保支队、经侦支队、网技支队、人口与出入境支队等。二级机构共7个,包括:戒毒所、警官培训部、怀化市看守所、鹤城分局、江坪分局、沃溪分局、市森林公安局(二级机构均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
    2、人员编制情况
    2024年末,我单位政法编制核定人数为398人,实有在职民警390人,离退休人员173人(含提前退休人员3人),辅警759人(包含局机关辅警、城市快警、留置看护辅警及收治中心辅警)。
    3、主要职能职责
    怀化市公安局是怀化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主要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我单位年初预算整体支出15059.91万元,主要用于怀化市公安局基本人员开支和各项治安巡逻、侦查、禁毒等公安专项工作,因具体内容涉密,依法不予以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819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196.9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798.65万元、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398.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94.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1.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8万元)。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4年“三公”经费控制数为24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合计199.87万元,在年初预算控制数内。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6.8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6.8万元,上升100%,原因是本年度所产生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是因为年中办案所需,省厅带队组织我单位办案民警赴境外实施侦查及抓捕行动,相关审批手续齐全。公务接待费支出4.29万元,比上年2.9万元增加1.39万元,上升47.93%,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任务逐渐增多,上年度受疫情刚刚放开影响,公务接待活动较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78万元,比上年232.87万元减少54.09万元,下降23.23%,原因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规范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控制车辆运行成本,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我单位根据《政府会计准则》、《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单位层面管理制度、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特别就“三公经费”等规范了经费支出流程,制定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办公费等相关实施细则,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接待制度对人员、标准、接待程序都予以规范,用车制度对车辆管理、维修、其他费用支出都进行了明确。同时,按照怀化市财政局要求实行“整体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有效控制了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
    (二)项目支出(因部分项目信息涉密,不予公开说明)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专项经费调整后预算共24项,总金额8998.13万元,实际收到专项资金8611.22万元,预算资金总体到位率95.7%,其中:(按决算口径)
    (1)行业党委党建工作经费1.72万元;
    (2)上级补助其他专项资金196万元;
    (3)信息化暨警用装备建设经费10万元;
    (4)出入境工作经费155.3万元;
    (5)特警支队装备建设经费90万元;
    (6)警犬繁育及驯养经费20万元;
    (7)上级补助装备经费317.5万元;
    (8)上级补助办案经费1126.2万元;
    (9)强制戒毒所改扩建及反恐基地建设项目1008万元;
    (10)武装巡逻车车辆运行维护经费45万元;
    (11)打击电话诈骗专项经费90万元;
    (12)辅警经费(局机关)793.6万元;
    (13)辅警经费(城市快警)318万元;
    (14)辅警经费(留置看护)2678万元;
    (15)天网工程二期运维费138.96万元;
    (16)非税专项追加预算后1020.99万元;
    (17)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192.55万元;
    (18)扫黑除恶200万元;
    (19)司法救助金14.4万元;
    (20)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15万元;
    (21)其他专项资金(含4项涉密项目)180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8608.34万元,预算执行率95.67%,其中:
    (1)行业党委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支出1.72万元,实际支出1.7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上级补助其他专项资金预算支出196万元,实际支出19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信息化暨警用装备建设经费预算支出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出入境工作经费预算支出155.3万元,实际支出155.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5)特警支队装备建设经费预算支出90万元,实际支出9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警犬繁育及驯养经费预算支出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7)上级补助装备经费预算支出704.41万元,实际支出317.5万元,预算执行率45.07%;
    (8)上级补助办案经费预算支出1126.2万元,实际支出1126.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9)强制戒毒所改扩建及反恐基地建设项目预算支出1008万元,实际支出100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0)武装巡逻车车辆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支出45万元,实际支出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1)打击电话诈骗专项经费预算支出90万元,实际支出9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2)辅警经费(局机关)预算支出793.6万元,实际支出793.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3)辅警经费(城市快警)预算支出318万元,实际支出31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4)辅警经费(留置看护)预算支出2678万元,实际支出267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5)天网工程二期运维费预算支出138.96万元,实际支出138.9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6)非税专项追加预算后预算支出1020.99万元,实际支出1020.11万元,预算执行率99.91%;
    (17)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预算支出192.55万元,实际支出192.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8)扫黑除恶预算支出200万元,实际支出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9)司法救助金预算支出14.4万元,实际支出12.4万元,预算执行率86.11%;
    (20)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预算支出15.00万元,实际支出1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1) 其他专项资金(含4项涉密项目)预算支出180万元,实际支出1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在内控制度中设置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一是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二是严格开支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流、挤占、挪用的情况;三是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24年我单位开展怀化市天网工程一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怀化市公安局毒品检测鉴定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大数据情报服务项目、怀化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辅警服装采购项目、民辅警人身意外保险和怀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被装装备采购5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项目预算1907.5万元,成交金额1786.1万元。其中怀化市天网工程一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为2023年审批的项目,在2024年初实施完,因项目资金指标财政未予解冻,无法付款。
    完工、交货周期较短的大数据情报服务项目、怀化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辅警服装采购项目、民辅警人身意外保险和怀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被装装备采购已经完成验收,怀化市天网工程一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运维的期间已经进行了验收,怀化市公安局毒品检测鉴定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尚未完工,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确认。
    上级补助装备经费因财政资金紧张,指标未予解冻无法付款的项目有2019年验收的智慧警务大数据智慧警务云平台部分尾款、2020年验收的视图库平台建设部分尾款、2024年验收的大数据建设应用项目(包二)部分尾款、2024年采购的特警支队民警装备款。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怀化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怀化市公安局基本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管理。
    其中,政府采购项目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投资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内部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开展审计,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具体按照《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执行。
    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监理制,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变更、进度款支付、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局机关党委、法制支队作为局内部监督机构,对建设项目实施内部监督,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自觉接受政府及社会的监督。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10350.74万元(账面原值,下同),其中,房屋和构筑物672.77万元、设备9664.57万元(其中怀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移交的天网工程原值9271.46万元,补提折旧6681.79万元,净值2589.67万元)、家具和用具13.40万元。配置无形资产670.02万元,其中,计算机软件670.02万元(由怀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移交的天网工程原值670.02万元,补提摊销430.48万元,净值239.54万元)。处置固定资产331.30万元,其中,无偿划转150.82万元、报废180.48万元。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的规定,我单位严格遵守市财政局与市机关事务局要求,建立健全《怀化市公安局实物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怀化市公安局无形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日常管理、使用、配置、处置,保障资产管理落实到位。在执行中按规定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总账及明细账簿,并定期进行了清查盘点,及时更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并配备专项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并履行好职责,进一步加强市局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效利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因部分项目信息涉密,不予公开说明)
    (一)部门履职情况
    2024年,在省厅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湘考察调研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以重点任务、重点工作、专班攻坚任务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力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同比下降,亡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连续6年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扫黑除恶、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利剑护蕾”等多项工作全省前列,获评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省公安厅评价成效明显4个优秀市州之一,平安建设考评涉及公安部分实现零扣分,公安民调全省第一,社会治安状况评价连续五年全省第一,警务工作顺利可持续运转效果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95%,完成计划目标。
    (二)部门整体支出成本(预算)控制、节约情况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97.99%。
    基本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总额控制在全年预算数以内,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额。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7006.29万元,实际支出7196.92万元,预算支出控制率102.72%,主要因为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后有所上升;日常公用经费压减后年初预算数938.4万元,实际支出994.49万元,预算支出控制率105.98%,主要因为预决算统计口径不一致,决算公用经费含工会经费、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车补等。其中2024年“三公”经费控制数为2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控制数为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控制数为235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合计199.87万元,较2024年控制数245.00万元减少45.13万元,降幅18.42%。
    此外,项目支出总体上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的一定范围内。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专项组织情况
    局相关对口部门在上年年中会同警务保障部对下年度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作出预算,并上报财政,获得相关部门的预算批复。专项资金的使用也由对口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专项管理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一是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二是严格开支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流、挤占、挪用的情况;三是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公安工作经费需求量较大,年初预算保障较低
    由于近年来财政对公用经费及专项资金的逐年压减,加上维稳安保任务逐年增加,专项工作要求高,使得我局在日常运转、办案业务、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等方面都捉襟见肘,且存在大量资金缺口。而单位每年的非税收入弹性较大,无法及时弥补经费不足,导致较多工作无法正常有序开展。
    (二)公安信息化建设繁多,增加了经费支出
    随着当前社会形势发展,信息化社会办案必须依靠科技手段。装备和技术手段的配备直接影响到全市公安工作,公安信息化建设及装备购置项目投入大,没有专门资金保障,经费十分紧张。且专项经费中装备经费所占比重小,保障不足,无法在短期内投入较多的经费,改善科技装备,故难以满足现代公安工作的需要。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对预算事项充分论证,加强业务学习,并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织预算草案,将预算编制内容全面化、明细化。
    (二)采取得力措施减缩开支,向节约要保障
    一是制定具体可行、科学合理的预算计划,围绕年度公安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支出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进行合理安排,严格核定各项支出指标。二是压缩一般性开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设备采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手续,缓解经费不足的压力。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怀财绩【2025】32号文件要求,开展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并与日常工作相适应,于2025年6月30日将绩效自评报告公开在怀化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